醉酒男子為省錢 提前結束代駕自行小區停車 結果慘了!

不少朋友都有這樣的疑問,喝酒之后,不開車但是去停車、挪車算是酒駕嗎?而下文中的這位男子,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答案“算”!

據報道,2021年7月23日,上海青浦一男子金某某與朋友聚餐后,被代駕送回家。在代駕駛入小區后,金某某為省錢,提前結束代駕服務,隨便找了一個過道將車停好,

之后小區保安要求金某某挪車時二者發生爭執,同時保安發現其酒駕,隨即報警,經檢驗,金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3毫克/100毫升,已達酒駕標準,

近日,經上海市青浦檢察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金某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青浦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蔡雯怡介紹,喝酒之后即使只在小區內挪車、倒車,依然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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