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明年起 專用車免征購置稅

12月14日消息,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國家稅務總局和工信部聯合發布《關于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點此查看詳細公告)

其中指出,對于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將免征車輛購置稅。此舉也將會減輕專用車輛購買人和企業的財務負擔。

公告也給出了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車輛技術要求,在設計和制造上用于專項作業,不以載運人員或者貨物為主要目的的車輛;

設有為實現專項作業并且采用焊接、鉚接或者螺栓,等連接方式固定安裝在車體上的專用設備或者器具等固定裝置,用于實現專項作業功能的固定裝置不可拆卸。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購置的專用車輛,已經繳納車輛購置稅但尚未辦理退稅的,

納稅人在2021年1月1日后可以繼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申請退還已繳稅款,稅務機關繼續依據《免稅圖冊》及相關資料依法退還納稅人已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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