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證11天,一次性被扣38分,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鄭某帶著剛領到手僅生效了11天的駕照酒駕無牌機車上路,被交警查獲,多項違法行為被合并處罰一次性記38分。
2021年10月13日,桐柏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在酒駕夜查行動中查獲一名集以上違法行為于一身的駕駛人,其考取還沒“滿月”的行車執照就這樣“夭折”了,
經查,該駕駛員鄭某,現年49歲,當天晚上八點左右在家吃的飯,因為工作勞累便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之后才想到要接兩個孩子放學,便在家休息了半小時左右,然后抱著僥幸心理騎著無牌機車出門了,誰知接完孩子行駛至文化路時被交警查獲,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為:2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過系統核實,鄭某準駕車型為C1,并不具備駕駛機車資格,屬準駕車型不符,其目前持有的行車執照初次領證時間2021年10月2日,還在實習期。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鄭某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準駕不符、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分別裁決、合并執行,最終對鄭某作出了罰款1420元、行車執照記38分、行車執照注銷的處罰,
面對處罰結果鄭某非常后悔,他表示,都是僥幸心理作祟,以后再也不會酒后駕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