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30萬上限 換電將迎爆發期!工信部正式發文

日前,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納入此次試點范圍的城市共有11個,其中綜合應用類城市8個(北京、南京、武漢、三亞、重慶、長春、合肥、濟南),重卡特色類3個(宜賓、唐山、包頭),

工信部表示,充電和換電都是電動汽車的能源補充方式,各有其適用領域和消費群體。換電模式在降低購車成本、消除里程焦慮、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

近年來,換電模式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公告》車型近200款,累計推廣超過15萬輛,建成換電站近900座,但仍面臨技術標準、稅收政策、換電站建設管理規范等問題。

為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深度融合發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發展經驗,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

總體推廣目標,推廣換電車輛10+萬輛,換電站1000+座,突破換電產品關鍵技術,打通基礎設施審批流程,建立換電汽車監管平臺,健全換電技術標準體系,形成換電模式產業生態,構建換電政策支持體系。

此外,工信部此前下發文件顯示,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只有售價30萬以內才可進行申報。而換電模式的車輛,不受30萬上限約束,對于換電車型來說,同樣是實際層面的鼓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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