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這方面,海南省著實走到了大陸不少地區的前列。
此前,海南省已經多次重申,將2030年起,將全域禁售燃油車。當前,購買新能源汽車,還有1萬元的補貼獎勵。可以看出,海南省正在全力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除了財政補貼上給力之外,在新能源汽車的各方面權益保障部分,海南省也開始率先行動起來。
近日,我們了解到,海南省地方標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發布,新規將于2021年1月15日開始實施。
其中規定了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經營者、售后服務流程、售后服務質量和投訴處理、緊急救援服務等要求,明確適用于海南省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兩種類型的新能源汽車經營者的售后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規范提出,經營者的售后服務,承諾至少包括產品質量保證承諾、續駛里程承諾。
對售后服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培訓、售后服務項目及內容、備件提供及質量保證期限、售后服務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反饋、動力蓄電池回收、安全風險防控、索賠處理等內容。
這對于車主來說,在售后的承諾下,續航被虛標,大幅縮水的情況也會大大減少,此舉也有利于打消消費者對于新能源汽車,后期使用成本大增的擔憂。
同時,在經營者要求方面,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累計不少于4小時的新能源汽車使用和維護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充電注意事項、行駛中突發狀況處理辦法、車輛及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日常維護保養注意事項、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常見故障及解決辦法,以及動力蓄電池更換、存放、儲運注意事項等,
在質量要求及投訴處理方面,《規范》提出,經營者應實行承諾服務,明確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制定服務規范,確保服務承諾的有效實施,
并明示客戶投訴處理流程,及時處理客戶投訴,保持相關記錄。售后服務商應建立顧客跟蹤和資訊反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