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們于商務部官網了解到,商務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對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方面,做出以下規劃指導。
(一)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優化汽車限購措施,各有關城市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城市交通擁堵程度、污染治理目標、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對現行非營運小客車指標搖號、拍賣等制度進行優化完善,推動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
順應消費升級需求,進一步增加號牌指標投放,優先滿足無車家庭需要,
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居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并購買新車,給予補貼。
(二)改善汽車使用條件。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等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小區停車位(場)及充電設施建設,
在保障城市生態和安全的條件下,經科學論證,可合理利用公園、綠地等場所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利用閑置廠房、樓宇建設立體停車場,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電樁,
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加快推進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開展自動駕駛通勤出行、智能物流配送等場景示范應用,
(三)優化汽車管理和服務,優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試點推行一類、二類汽車維修企業等具備條件的機構,通過計量認證后依法開展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檢驗,
鼓勵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發展非油品業務,提供汽車維修保養、清洗美容及簡餐、應急藥箱、行動電話充電、免費開水等便民服務,加快向綜合服務站轉型;
將全自動洗車機列入加油站設備設施管理范疇,不納入城市違章建筑物管理,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豐富商業業態,提升商品和服務供給品質,打造交通出行消費集聚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