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法規定,車輛報廢必須辦理注銷手續,也就是說必須到車管所銷戶。如果不辦理正規銷戶手續,那么你以后購車上不了牌。或者現在有車年審不了的。
交法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怕報廢車再入市場后發生交通事故。在交法沒規定之前,很多地方有人專門買報廢車后改裝上路,特別是貨車,有專門的報廢車銷售市場。
這種報廢車是按照當時市場價廢鐵處理的。比如說零幾年時,廢鐵價幾千元一噸,而報廢廠價格200元/噸,那么報廢廠與市場價差距相當大。
當交法出臺此規定后,報廢車必須統一處理。由有資質的報廢廠出具報廢證明后,車管所才能辦理銷戶手續。否則,這臺車個人資訊一直掛在網上。所以不注銷很麻煩的。
而有資質報廢廠可以說是暴利行業。一般根據當地政府定價收購(再生資源協會)。這個價格與廢鐵價格差到十萬八千里。
當然,單純廢鐵價格即使有差距,他們賺錢并不在此,而在零配件上。普通的小車并不重,不超2噸,我們這官方指導價為200元/噸。
而小車正常廢鐵并不多,玻璃,塑膠,橡膠等占一部分,他們還有切割費,場地,人工,上繳等費用。
比如說今年,我們這小車一般收購價格在200元/臺,而中巴車在700元/噸,貨車在1100元/噸。實際上這個價格是高于指導價的。(指導價為大車450元/噸),而去車價格更低。因為中巴車比小車廢鐵多,貨車廢鐵更多。所以價格是按車型分類的。
真正賺錢的是他們除大梁割掉外,其它部分都可以當好的零部件賣掉。特別是很多修理廠經常光顧此地。
對于有資質的報廢廠,一般人難以申請,現在要求更嚴。特別是環保要求更高,必須有強大資金支撐。別看他們賺錢,從今年開始,環保的投入更大。
本題是車輛正常報廢800元,賣廢鐵4000元。不知是哪個地方的,也不知是什么車型。假如是小車,賣不了這個價。至少是輕型貨車(自重4噸左右)或者中巴車。
那么,假如你以后不賣車,而現在也沒有車,你完全可以當廢鐵賣掉,必竟價格高出很多。即使以后買車也可以以家人名義買車,只要不用你身份證辦手續即可。
隨著交法的完善。相信以后會更嚴。目前只影響個人新車業務,而有的地方對此業務完全沒影響。但是以后就說不清楚了,如果把個人征信捆綁起來,那還必須辦正規注銷手續,賣不了廢鐵。或者,把駕照年審換證與之捆綁那更麻煩了。如果當廢鐵賣了,你將寸步難行!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車時私人買的,戶是國家發的。到了報廢年限,號牌送給車管所,車輛是我們的,如果私自改裝,后果自負。何必冒出來個拆解所,他們就正規嗎?利益在作怪!
車子不想報廢就找一個年紀比較大的親朋,把車過戶到他們名下(前提是這個人沒有低保和貧困戶補助)。想開多久就開多久,想賣廢鐵就賣廢鐵。N年以后誰要找麻煩,他得先找閻王爺。
不太懂,為什么舊車不注銷,再購車上不了牌。是國家有規定每個人名下只能購買一輛車嗎?有了解的給解釋一下。
脫審四年的皮卡還能注銷,或者從新年審嗎
我名下有多輛車都沒作報廢處理,新車照樣能順利上牌,何解?
報廢車輛現在是大陸存在的一個大問題、由于手續繁瑣、又賣不了錢、各小區或背亍小巷到處是僵尸車占用公共資源又沒人管。今后會存為社會問題。
拿自家老人身份證件過戶去,把發動機號碼抹掉,賣掉。比報廢好多了。就不影響再買車了…………
我本人報廢了一臺96年捷達車,到指定報廢處給600元還得自己送去,加上雇傭拖車300剩余300元。氣的我沒賣,有人來家里收給1000元,而且所有車輛手續都在我手里寫了協議,車也不用我送去,何樂而不為呢!這是真的
交法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怕報廢車再入市場后發生交通事故。話說的冠冕堂皇,你把回收價格提高到市場價不就行了,同樣可以達到你這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