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車可以上路但不合法。現階段基本上屬于監管的灰色地帶既不鼓勵你上路也不禁止你出行,所以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安全出行是沒問題的,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另當別論了。老年代步車嚴格意義上是屬于低速電動四輪車的范疇,而根據2016年底《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標準工作組提出的最高時速應該設定在40-70km的意見這個車速其實已經過快了。所以實際的使用中老年代步車的速度限制在35km左右最為合適,畢竟老年車友的反應速度和應變能力都要慢一些,而交通事故最大的誘因就是超速或者速度太快,所以平時的使用中只要把速度控制在35km左右就可以。
在以往的問答中已經表明了我的觀點老年代步車加強管理,制定合理的行業標準提升整車質量和安全系數完全是可以合法上路的,但現實中執行起來比較困難,所以,老年代步車可以上路但不合法。
我支持60歲以上,75歲以下的健全老人,為給社會、年輕人減負,允許老年代步車上路(高速限行)。要充分考慮到60-70歲沒多少文化的,電腦都不會用的老年人怎么能像年輕人一樣的去考個汽車照,科目一都過不了。
你的回答很客觀實際
支持老年代步車正常上路,因為治理開墻破洞取消了許多商業網點造成購物極不方便。老年人又腿腳不好走不了遠路,開代步車除了購物還可以接送孩z上下學,老年人的時間沒那么金遺慢速行使遵守交規讓汽車、先行就是了。
我今年五十八歲了,開老年帶步車5年多了,沒有出過任何事故,關鍵是遵守交通規則,不開快車,不走快車道,不闖紅燈,安全行車全靠人,希望政府部門考慮老年人的出行權利,不能被蛇咬了十年怕井繩,不能一刀切。
老年代步車車速應該在80-30就好
交通規則人人必須嚴格遵守,不淪任何人沒特權,低速四輪電動車違規應該和其它車輛同樣處罰!
大力支持勞年代步車上路。
三輪,四輪老年代步車鄭州禁止上路。公安局長下這道指令非常容易,可他知到嗎,給千家萬戶造成的不便有多大,損失又有多大。 是一個很不得民心的土政策。
老人代步車體現社會的進步是公平的、代步車就沒有權利上正規的國道、高速路了、要上高速收費站就不容許的、老人代步車、50歲以上人駕駛憑身份證、其他人駕駛就要處罰、原因是老人代步車、行駛路線要有規定在鄉下城鎮以內、其他路線就處罰、\n這樣合情合理的、大家都高興快樂
代步車應控制在40一50碼。同時對機動車也要限速。防止交警隊一邊倒執法。對夜間遠光燈,高速行使,隨便按嗽叭,驚嚇路人,尤其是老人應嚴懲。并加強廠家質量要求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