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納入了全國性立法,
據央視報道,記者走訪云南昆明市場發現,最近,兒童安全座椅的銷售也節節攀高,
過去,家長給孩子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更多靠的是自發的安全意識,但安全座椅的使用正式寫入法律后,更多人表示會為孩子選用安全座椅。
記者在昆明走訪發現,近段時間到母嬰店咨詢和購買安全座椅的消費者明顯增多。有店家表示,基本上每天都會有成交,之前有的品牌已經全部賣空了。
商家介紹,他們會根據市場需求,為兒童家長提供更多品牌和款式的選擇,
據了解,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修訂后第十八條規定:“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這是“兒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寫進全國性立法。
同時,這也意味著今后各位監護人如果在開車或乘車時無法為兒童提供合適的兒童安全座椅以保證其乘車安全的話,將會是涉嫌“違法”的行為。
根據《大陸兒童交道路通安全藍皮書2018》數據顯示,發生車禍時,汽車內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情況下兒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傷率是后者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