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汽車下鄉政策與最近的汽車下鄉政策不相同。
十年前的汽車下鄉說的是2009-2010年的一波政策,2009年1月14日,國務院公布了《汽車行業調整振興規劃》提出,從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國家將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換購輕型載貨車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等,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
而到了2010年年初的時候,汽車下鄉政策由于延長了一年(到12月31日),這個時候不僅有購置稅減半的政策,還有一些是價格補貼的,尤其是那段時間的面包車盛行。
總結起來前十年的汽車下鄉政策就是:鼓勵三輪汽車以及輕型載貨車、微型客車等享受一次性的財政補貼,即使是后面的購置稅減半,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有車型限制的。
而近日的汽車下鄉政策出臺,放寬了選購條件。例如除了輕型貨車,轎車、SUV都位列其中,當然是為了刺激消費,這一點無需質疑。尤其是輕型和微型的貨車,自今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啟動以來,已經發布了3批目錄,共有24家車企的61款車型參與。
其實,就是為了刺激消費,畢竟現在大的消費市場在農村,尤其是老百姓的錢好賺。所以汽車下鄉的政策說好聽點就是為了讓廣大農村人享受到福利,當然確實有好的福利。但是實質是為了撈一筆錢,畢竟疫情導致的情況不能光靠其他地方,農村才是大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