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近日杭州一電瓶車突然在路上發生自燃,一對父女瞬間被火光吞沒。
事后孩子父親和孩子分別被送往了浙大二院和浙大兒童醫院,女孩父親魏先生渾身燒傷面積超過90%,除了燒傷,還有肺部的爆炸傷,女兒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患兒的燒傷面積達到95%,病情極其危重,伴有休克、呼吸道燒傷等癥狀。
該事件發生后,涉事商家對記者表示,經營了7年,但從未接到過電瓶車起火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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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導致父女嚴重燒傷的爆燃電動車銷售商是上城區江城路上的一家專賣店,該品牌電動腳踏車由杭州迅馳雅馬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2017年6月7日領取電動腳踏車生產許可證,證號為:(浙)XK16-002-00079,有效期至2022年7月11日;2019年電動腳踏車由許可證管理轉為CCC管理后,該企業目前委托無錫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貼牌生產。
律師表示,家屬應當留存購買商品時的必要證據,比如發票、說明書、購買記錄等等,之后再保留好有質量缺陷的產品,進行權威鑒定,事發后的醫藥費等證據也要保存好。
最后家屬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廠家及商家賠償2倍的醫療費、護理費等等損失,另外還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精神撫慰金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