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各地電動腳踏車,安全事故頻繁出現,
前不久,應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其中明確規定,從8月1日開始,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將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規定》提出,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腳踏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電動腳踏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
那么如何預防電動腳踏車火災?
首先,在充電時應遠離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長時間充電。
另外,盡量避免在下雨天、積水路段行駛,防止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起火,
在高溫天氣下騎行后,將電動腳踏車放置在陰涼處,待車輛及電池的溫度降下來后再充電,
同時,需經常檢查充電線路和插座,避免線路老化、腐蝕、短路、接觸不良等引發火災。
最后,電動車不要選擇停放在走廊、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并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