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何把司法裁判權交給由普通老百姓組成的陪審團呢?

獨裁國家的法律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是暴力機器不可或缺的軸心。而民主國家的法律是為全民服務的。陪審團制度確保了民主實際運用。有效預防權大于法。無論多完善的法律都會有漏洞,做為職業法官對法律的了如指掌。最有可能被當事人影響,或避重就輕,或打擊報復。就算法官依法辦案,也可能與民愿相抵。而陪審團可以不論當事人是否違法。主要考慮社會影響,公序良俗,法律條文只做參考。比如除暴安良,見義勇為,防衛過當…如果讓法官死套法條,就會做出民忿判決。但如果把決策權交給陪審團,因為臨時隨機擇選的原因,陪審團成員做出有罪或無罪裁決,應該可以代表大眾平民的意愿。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陪審團成員白人居多吧?白人陪審員怎么判黑人的案子?

  2. 如何做到陪審團的成員不被收買呢?

  3. 形式上完美,實際上毛病多,就像英國脫歐似的,再一次的全民表決,英國還會解體

  4. 美國陪審團制度雖說不完美,但可以避免最嚴重的錯誤發生

  5. 陪審團也是人,是人就可能被收買,被低頭

  6. 交給我裁決吧,我不懂法,肯定會“公正”判決的!哈哈!

  7. 公平公正透明。

  8. 幾個人真能代表大部分人?

  9. 你的回答堪稱一絕

  10. 我怎么聽說在美國你只要有錢請得起大律師就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