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最高可判處死刑
2020年12月12日,號稱“5600萬韓國人都想他死”的罪犯,出獄了。
這個被韓國媒體稱之為“惡魔”的人,到底有多恐怖?
為了防止他再犯罪,當地政府在其住所附近增設3000多個攝像頭,并引入人臉識別等功能進行24小時監控,
▲趙斗淳家附近安裝的攝像頭
同時,特地招聘了6名曾在特種部隊等服役者,以“志愿警察”身份,負責周邊警備巡邏,
但即便是這樣,也不足以安撫民眾的恐懼和憤怒,在他回到家中后,上百名抗議者聚集在其家門前,整夜高喊“判其死刑”、“化學閹割”,“終身監禁”……
就連出獄那天身上穿的羽絨服品牌,也被韓國網友嫌棄,紛紛發起抵制。
沒錯,他就是對8歲小女孩實施綁架、強奸,并致其終生殘疾的素媛案罪犯原型–趙斗淳,
▲趙斗淳
1
“把他送到大陸”
2008年,56歲的趙斗淳醉酒之后,在路上襲擊了年僅8歲的娜英(化名),并將拖進附近教堂的廁所里,對其進行了長達數小時的殘忍侵害。
“雖然有很多性暴力犯罪,但傷害如此之深的還是第一次”,警察發現時,娜英已經被傷得幾乎不成人樣:
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
肛門和80%生殖系統損壞,
必須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
可能再也無法生育。
▲娜英父親事后采訪口錄
而毀了這個小女孩一生的罪魁禍首趙斗淳,最終卻因為當時韓國刑期15年上限的法律規定,“年齡大并且酒后精神不穩”,僅僅被法官判處12年有期徒刑,
進入監獄后的趙斗淳,絲毫沒有悔改,一直在為自己辯解。
▲趙斗淳獄友口錄
趙斗淳甚至在監獄里威脅道,“我就算要吃15年、20年牢飯,即使出來已經70歲了,我也會在里面好好運動,你就等我出獄吧,”
趙斗淳不是說說而已,據獄友爆料,“趙斗淳在服刑時堅持鍛煉,每小時可完成1000個俯臥撐”。
獄友還透露,趙斗淳曾多次表示“監控攝像頭的電波聲讓他性興奮”,“希望一定要和受害者見面”,
▲趙斗淳獄友采訪口錄
這還是人嗎?
也正是因此,趙斗淳的判決結果一出,立刻引起了韓國社會公憤,
在輿論壓力下,2010年,韓國將兒童性侵罪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年限,從15年升至30年;
2012年,韓國通過了《性侵兒童慣犯化學閹割法案》,成為亞洲首個實行化學閹割的國家;
到了2013年,也就是電影《素媛》上映那年,韓國將最高刑罰15年有期徒刑改為無期徒刑,
▲《素媛》電影,由趙斗淳案件改編
從某種意義而言,趙斗淳推動了韓國兒童性侵領域相關領域的法律完善,但諷刺的是,其本人卻是逃脫了法律應有的制裁。
哪怕在對少兒的性欲評判中,趙斗淳被評定為“不安定”;
哪怕在再犯罪測評中,趙斗淳得了17分,遠超13分的安全值;
哪怕在反社會人格障礙測試中,他的得分更是高達29分,比5年連殺10人的連環殺手姜浩順得分甚至還要高。
在坐了不痛不癢的12年牢后,2020年12月12日,趙斗淳輕松出獄,安然地返回家中,
▲出獄后的趙斗淳回家后,
拿著手電筒在二樓觀察抗議人群,
時間長達數分鐘
韓國人的抗爭,十幾年間從未停止過,從案發至今,青瓦臺請愿網站上,已經累積了近7000條關于趙斗淳的請愿帖。
2017年底,超過60萬韓國民眾請愿重審趙斗淳案,加重刑罰,
▲60萬人請愿加重趙斗淳刑罰
但沒有任何人能夠阻止趙斗淳出獄,哪怕他是韓國總統。
因為除了司法與行政獨立外,在韓國法律里,明確記載了一條規定–“一事不再理”原則,
“一事不再理”原則又被稱作“一罪不二罰”,指當行為人已因其行為受到處罰后,其身份就不再是“犯罪者”,而是“一般人”(因為已為造成的損害贖罪),此時就不得針對同一犯罪行為給予第二次處罰了。
這意味著,趙斗淳再也不能因此前暴行再受到司法審判,
本該實現公平正義的法律卻成為了執行公平正義的最大阻礙,難道不諷刺嗎?
罪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戒,他的鄰居們,這些無辜的人,卻不得不終日生活在恐懼的陰影里,時刻防備著自己的孩子成為下一個“娜英”。
▲專家判斷趙斗淳再犯罪可能性非常高
受害者娜英一家,更是活得像真正的罪人一樣,在趙斗淳出獄前,淪落到要靠著社會的救濟才得以搬到其他地方生活。
面對這樣的結果,韓國人的絕望可想而知,甚至在互聯網上發出了“趙斗淳應該在大陸接受審判”的吶喊。
問題來了,在大陸,“趙斗淳”們就能得到應有的審判嗎?
2
大陸的“趙斗淳”們
首先,我們看一看大陸的“趙斗淳”們都怎么樣了:
2019年3月1日,性侵同村5歲少女,在致其窒息死亡后,用柴刀進行割喉并掩埋的韋明輝,被執行死刑;
2020年3月23日,將未成年少女用鐵鏈囚禁在地窖內,在20多天內以電擊、槍殺威脅并性侵的龍喜和,被判處死刑……
▲龍喜和的地窖
如果說這些與韓國素媛案在案情和性質上都尚且存在一定細微區別的話,那么今年就在4個月前發生的劉某國案,那就幾乎是大陸“翻版”的素媛案了,
2020年8月29日,54歲的劉某國,將4歲女童從家門口騙走,挾持到附近一處排水溝內,不顧受害者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褻并性侵受害者,致其重傷。
送醫檢查后發現,受害者多個內臟器官感染,身體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九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
同樣的罪狀,同樣殘忍的作案手法,就因為在不同的國家,十惡不赦的劉某國獲得了與趙斗淳截然不同的結局。
12月2日,哈爾濱市中院對此案作出審理并當庭宣判,劉某國被依法判處死刑。
▲兇手劉某國
韓國難道沒有死刑嗎?并不是,在對趙斗淳進行審判時,韓國刑法內依舊保留關于死刑的條款,甚至延續到了今天,
可自從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4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后,就再也沒有真正執行過死刑,韓國也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
不僅如此,與歐美法律體系接軌的韓國法律界人士,一貫極力主張保障人權,要從韓國法律中真正剔除死刑。
從1995年到2016年這20年間,韓國國會議員先后提出過7次“廢除死刑”的提案,并且歷經兩次憲法法院判決,憲法法院分別以7:2和5:4的比例判定“死刑制度”符合韓國國情和憲法,但也能夠看出希望“廢除死刑”的人不在少數。
與官方大力推進“廢除死刑”相反的是,韓國民間主流論調卻以支持保留死刑為主。
韓國國際廣播電臺報道,根據人權委員會調查,超過八成的韓國民眾認為應該保留死刑制度,
而在重大刑事案件發生的時間節點,民意更是近乎是一邊倒地要求將死刑恢復到實際應用,
以至于,在2009年,韓國著名連環殺手姜浩淳落網后,韓國社會輿論研究所對1000名韓國民眾進行調查,69.2%受訪者回答說應該要恢復死刑。
▲承認至少殺害7名女子的連環殺手姜浩淳
稱“殺人是一種樂趣,一種享受”
圖為受害者遺體挖掘現場
在支持死刑和廢除死刑正反觀點博弈中,韓國死刑便成了現在這么一副尷尬境地–束之高閣的擺設,
導致過去的幾十年,無數個像趙斗淳這樣泯滅人性的兇手,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與韓國完全不同的是,在大陸的法律中,對性侵等罪名判罰有著非常明確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最高可判處死刑。
事實上,不僅是在現在,就是在大陸封建古代,對待這些性侵幼女的罪犯也是絕不姑息。
在南宋時,這些罪犯要被流放到3000里之外環境險惡的地方,基本就是沒有活路了,元代則是處以絞刑,到了清朝,《大清律例·刑律·犯奸》中更是明文規定,“將未至十歲之幼女誘去強行奸污者,斬決”,是要砍頭的,
但相比于古代的統一定罪不同的是,在現代大陸執法過程中,多了根據案情進行量刑的步驟,充分考慮到了公正正義和人權保障的平衡。
如果案情較輕,或者有投案自首、認罪等情節,則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刑罰,
說從中韓對“素媛案”的對比之中看到大陸的司法之光,一點也不為過,
同時也就可以理解為什么韓國網友發出“將趙斗淳送到大陸審判”“判處趙斗淳死刑”的吶喊了。
然而隨著“廢除死刑正在成為世界趨勢”,大陸也逐漸涌現了一批支持廢除死刑的斗士,更可怕的是,這群人的數量正在逐年增多……
這不免讓人擔心,大陸將走向韓國曾經走過的道路,
▲死刑的民意變遷調查
3
廢除死刑vs保留死刑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主要有三種觀點:
1.其他國家都廢除死刑了,為什么大陸不廢除?
2.明明有化學閹割,電子鐐銬,終生監禁等更加科學的手段了,為什么不用它們替代死刑?
3.罪犯也是有人權的,憑什么要剝奪罪犯的生命權?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
不得不說,無論什么年代,總有一批人,盲目地堅持西方國家什么都是好的,無論是好是壞,是否適合大陸,大陸就都應該照搬,
而在死刑這個自古以來就極具爭議的話題上,就理所應當地應該向西方國家看齊?
近些年就有呼聲,認為大陸應當同歐美國“接軌”,大陸應該“更加文明”的廢除死刑。
“廢除死刑”就意味著“更加文明”?
可問題是,“燈塔”美國根本就沒有廢除死刑,非但如此,2020年11月19日,拜登團隊在競選時宣布將要推翻川普政府“執行死刑”的決定后,美國司法部緊急計劃將3名殺人犯執行死刑,其中一人的同伙已經在9月被處決,
所以,是誰說美國沒有死刑的?
▲美國絕大多數州都保留了死刑,并且在執行中
▲1976-2019年,美國每年執行死刑的次數
圖源:美國死刑資訊中心
除了美國之外,全球范圍內,還有很多國家在本國法律中保留了死刑的相關條款,其中就包括同樣處于東亞文化圈的日本,
和大陸等大多數國家一樣,日本對于死刑態度十分謹慎,一般只有犯下了手段極其殘忍,影響極其惡劣的兇手才會被判處死刑。
最近,比較知名的“推特殺手”案,偽裝成自殺專家的兇手白石隆浩在推特上,尋找那些有對生活已經絕望具有自殺傾向的網友,并主動約她們在現實中見面,進而奸殺作案,
▲殺死9人的白石隆浩
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10月21日,白石隆浩在短短兩個月內共殺死9人,并將她們殘忍肢解,其中最小的不過15歲,
在警察清點白石隆浩居住的公寓時,發現了藏匿在冷柜和收納箱內的大量尸塊,其中部分甚至已經腐爛,為了除味,甚至埋到貓砂下。
2020年12月15日,也就是上周,白石隆浩被判處死刑。
大陸和日本的死刑有一個區別就是,大陸一般會告訴死刑犯具體行刑日期,比如X月X日執行,等死吧!
而日本不一樣,為了防止自殺,日本法院不會告訴死刑犯的行刑日期。
而在這漫長的等死時間里,因為死刑犯不知道自己的死期,每天早晨當監獄大門打開的聲音響起,每個死刑犯都會嚇的雙腿發軟,當獄警的腳步聲停在你的門前時,基本上就你的死期到了,
按照日本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判決死刑后,原則上要在6個月之內執行的,但實際上死刑犯卻平均要等6年,甚至最長已經等了40多年之久,
這遠比立即執行還要更讓人崩潰,讓每一個死刑犯在監獄里都生不如死,
▲給個痛快?
此外死刑不僅對犯人,對行刑官也是一個重大考驗。因為日本對鬼神頗為迷信,為了不給行刑官留下心理陰影,行刑時會有三名行刑官同時按下電鈕,其中只有一個按鈕會啟動死囚腳下的踏板,這樣就不知道到底誰是真正的執行者。
▲日本的行刑室,
日本的死刑方式是絞刑
而支持廢除死刑的另一個普遍的理由,就是人類已經找到了一種比死刑更合適的懲罰方法來替代死刑,
比如針對強奸犯的化學閹割,但事實上,化學閹割真有效嗎?
“化學閹割”這個詞本身就具有誤導性,說得好像真和大陸古代太監的“凈身”一樣,
但其實化學閹割就是一種藥物控制法,通過注射藥物的方式,控制罪犯體內的男性荷爾蒙,抑制其性沖動,繼而使其喪失性欲,
目前阿根廷、澳大利亞、德國、美國、印度、以色列、俄羅斯、哥倫比亞等國都已經引入了化學閹割的辦法,各國往往以“藥物治療”、“醫學矯正”等詞代替。
“化學閹割”的爭議,集中體現在其具體的效用方面,
一方面,化學閹割的效用是完全可逆的,一旦中斷用藥,短期內人體就會恢復激素代謝,化學閹割也就無效了。
另一方面,化學閹割的在控制罪犯再犯罪率方面作用不大,據加拿大學部者漢森對近2.9萬名性犯罪者的跟蹤研究,在15年到25年內,盡管曾接受化學閹割,但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率卻仍然高達35%至45%。
所以,以“化學閹割”作為懲罰罪犯的終極手段,純粹是一種簡單的妄想。
況且在所謂的保障人權方面,這種手段和死刑又有什么區別?
▲著名的計算機之父:圖靈,
曾幫助盟軍贏得第二次世界大戰
卻因為同性戀而被迫接受“化學閹割”,
最終羞憤自殺
當然,西方人喜歡追求“自由”,經常自詡“自由高于生命”,因此堅定認為終身監禁就是對犯人最嚴酷的懲罰,
他們是怎么剝奪罪犯的自由的呢?
這是挪威的監獄,單人間、地暖、電視、電腦、腳踏車、五星級廚藝課程、設備齊全錄音室……
▲挪威的哈爾登監獄
此外,犯人可在一個鄉村風格的環境里隨意走動,業余生活包括滑雪,烹飪,打網球,打打牌,甚至還擁有自己的海灘,
看得我一度懷疑,監獄里的和監獄外的到底誰才是罪犯?
▲他們卻認為“這是最殘酷的刑罰!”
可這樣的刑罰到底有什么意義?這難道不是對那些已經有著嚴重犯罪傾向的極端分子的一種縱容嗎?
有意思的是,那些堅持廢除死刑比如歐洲和南美,恰好也是世界上天主教和基督教徒占人口比例較高的地區。
在他們的理念中,人是上帝創造的,人的生命權是上帝賦予的,任何人、任何機構都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
正因為如此,歐美國家認為即使犯罪人十惡不赦,也不應當行駛上帝的權力,
同樣在美國,廢除死刑的州大多有相對較高比例的天主教信眾,其中就包括天主教占比30%的伊利諾伊州。
一些信仰天主教的政客,比如伊利諾伊州州長帕特 · 奎因和新墨西哥州州長比爾 · 理查森,在推動該州廢除死刑的決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而當年轟動中美的章瑩穎綁架謀殺案就發生在伊利諾伊州,綁架殺人碎尸的兇手最終僅僅被判了無期徒刑,你品品。
▲章瑩穎家人在得知罪犯判決結果該有多絕望?
問題也就來了,大陸人根本沒有這樣一種宗教基礎,更重要的是,大陸的文化事實上跟西方完全不一樣。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在大陸人的死刑觀中,“殺人償命”這個樸素的理念占據了極為核心的位置,
將兇手正法,成為了對死者的安頓及正義的伸張,如果兇手得不到制裁,那么死者就成了冤魂,在九泉之下不能安身。
這個觀念在歷史上的各式各樣的刑案中幾乎貫穿始終,
1998年,河南省項城市南頓鎮齊坡村,李桂英的丈夫因鄰里糾紛被同村村民殺害,最后五名兇手均潛逃,為替夫報仇,李桂英在17年間先后前往新疆、云南、海南、山東、廣西、北京等十余省市尋找殺人兇手,
根據她提供的線索, 警方最終在2015年將五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對于為何要堅持17年尋找兇手,李桂英回答道: “我小孩爸太虧了,我找到兇手他才能安息,要是找不到,我心里都不得安生”,
▲李桂英事件相關報道
這才是普通老百姓心里的真實想法!
如果真如西方這種單方面強調罪犯人權,認為兇手的生命權應該得到尊重,那受害者的生命權又有誰來尊重呢?
至于那些不了解情況就勸受害者家屬放下仇恨,寬恕兇手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了。
▲“雷劈到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正是在這樣多重因素的交織下,在國際和大陸的多重聲音下,大陸的死刑才堅持到了現在。
當然這并非是說,死刑一定是判決和震懾那些極端犯罪分子最好的辦法,只是目前對付大陸的那些“趙斗淳”們最合適的方法,
“好死不如賴活著”,那些窮兇極惡的罪犯在聽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時,他會笑。
這種人難道不是應該罪該萬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