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婚禮前的“第一道關”,如果你聽說誰在婚禮前夕“黃了”,多半要問一句,“是因為彩禮嗎?”
似乎只有這個條件才算合情合理,可見“納彩”的習俗早已深入人心,
我身邊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茜茜(化名)未婚先孕,兩邊老人都很高興,想著雙喜臨門。
婚宴預定好了,日子也是吉日,兩邊親戚張羅起來,甚至連路線圖都規劃得很詳細。
可唯獨對彩禮的數目一直遮遮掩掩,婆家認為孩子都有了,這就是老王家的人了。
意思一下,給個兩三萬塊錢也就能過去了,可當初商定的并不是這個數,而是10萬,
看到婆家這副“欲說還休”的樣子,娘家直接提出了20萬彩禮,一分不能少。
原因無他,娶了媳婦還添丁進口,怎么也得給雙份,這才算重視!
雙方劍拔弩張,婆家吃定了兒媳婦大著肚子是“掉了價”的,說啥不松口,
而娘家越發感到自己被人看輕了,說出去的話再難收回,一個唾沫一個釘!
最后雙方不歡而散,孩子打掉了,婚禮取消了,新娘30歲的年紀失去了第一個孩子。
關于彩禮,有人認為是一種陋習,應該予以取消;也有人覺得,錢不在多少,這是一份尊重,
問題在于,這份本來具有象征意義的彩禮,卻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這婚還結得起嗎?
《民法典》新規,三種情況下支持退彩禮,“天價彩禮”將消失?
新修訂的《民法典》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關于“婚姻家庭編”的內容格外引人注意,
新版《民法典》第1042條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面對這項新規定,男同胞們依然顯得憂心忡忡。
不能借婚姻之由索取財物是明文規定,然而彩禮歷經千年,已經成為了婚俗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私下協商,
“天價彩禮”依然有生存的土壤。面對這種情況,新規中也明確提出了三種情況下可退還。
具體包括: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領取了結婚證,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的彩禮,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一種情況比較好證實,后兩種情況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雙方離婚!
看了新規,想必不少人在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氣,起碼不會落得個“人財兩空”,
曾幾何時,談戀愛也成為了一項“風險投資”?
“我為什么對彩禮這么有執念?”聽聽丈母娘咋說
小D,985大學部女碩士畢業,對象是校友,兩個人感情甚好,卻也在彩禮的問題上“卡殼”過,
男方家里兩個男孩,當年老大結婚的時候,婆婆只動了動嘴皮子,象征性地“給了”3萬彩禮,
大兒媳婦沒要,婆婆滿村宣傳,兒媳婦仁義,一分沒要,
其實真正的原因家人心知肚明,兩個人此前打過一胎,再次懷孕,還沒結婚就住進了婆婆家,
婆婆光動嘴不拿錢,大兒媳吃喝都在婆家,拿人家的手短,哪還好意思再多要呢?
索性做了順水人情,這彩禮,咱不要了!
到了小兒媳婦這里,婆婆有理有據,一切向“賢妻良母”看齊!
娘家卻不同意,丈母娘對女婿說,“彩禮全給你們小兩口,我們分文不取。
“我為什么對彩禮這么有執念?就因為你們是哥倆,現在多要些,都是為了幫襯我女兒啊!”
女婿真心想娶,又不想打破家里的平衡,索性自己偷著添了幾萬元,又讓父母把口頭的3萬給落實了,
靠著“左哄右騙”,讓雙方老人滿意,這婚終究是結成了,
兩個人過日子,怎么滋潤怎么來,何必在意老人的“別扭”呢?
結婚,誰都是第一次,即使準備齊全,也難免有百密一疏的時候,這,不限于彩禮,
就像被“從頭禮”搞的焦頭爛額的兩家人,內衣合不合適,只有新娘知道。
新娘子發聲,在溝通中準婆婆曾表示“不想結就退,收多少退多少”。如果換種態度,事情或許不是眼下的走向,
新娘說“我已決定離婚,等辦理好離婚證后,才退還彩禮”,至于具體金額,并不是男方獅子大開口,需要公證判決退還。
一對準新人,頃刻間反目成仇,令人不勝唏噓,
對孩子婚戀觀的教育,并不是等她穿上嫁衣那天才開始的
在某農村大墻上,赫然印著這樣一行字“請嫁給愛情,而不是彩禮”,話糙理不糙,
“天價彩禮”,并不能武斷地說就是一場“愛情買賣”,里面包含了很多的元素。
而想要扭轉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掃除社會不良風氣,從家庭教育入手是第一關,
對孩子婚戀觀的教育,并不是等她穿上嫁衣那天才開始的。
站在男方的角度,如今已是男女平等的社會,需警惕兩種不好的傾向。
一種是從小被灌輸了“大男子主義”,認為女性是婚姻的附屬品,對于女孩子缺乏基本的尊重。
另一種是“媽寶男”,對媽媽的話言聽計從,不懂得加以分辨,包括一些封建糟粕思想。
最典型的就是“先上車后買票”,婆家認為對準兒媳手拿把掐了,原形畢露,
《粉紅z世代———大陸95后數據報告》曾對來自數所985高校的大學部生進行調研,回收有效問卷500份,男女比例均等。
結果發現有六成的學生能接受婚前性行為,超過75%的人表示能接受“先上車,后補票”的行為,男性比例高于女性。
寶寶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何時變成了“女性懷孕就跌份”的籌碼了呢?
有這種投機取巧想法的男孩子,也不見得在其他方面能夠走得多遠,
而家有女孩兒的,父母的養育要格外“精細”,關于愛與被愛,受原生家庭影響最大,
父母可以常在女兒面前“秀恩愛”,不是你想的那種,
而是爸爸多幫著媽媽做家務,對她噓寒問暖,尊重女性,天塌下來有我頂著,
在有愛的家庭中長大,女孩子不會被一套高級化妝品就“哄走”,
因為她看過愛情中最好的模樣,知曉婚姻里的責任和義務,她懂愛。
與此同時,精神上被富養的女兒,在物質上卻不必漫天要價。
父母要彩禮,要的是一份尊重,也是鑒定下女婿的能力,保證女兒生活幸福,
然而這份“雙重考驗”卻不要太過苛刻,舉全家之力給付彩禮的,你想過他們婚后的生活嗎?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美劇《傲骨賢妻》里說:婚姻最大的魅力,是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人,磨合出深度的連接,
愛情早晚會在熟悉中變得平淡,可根植于內心的認同感,才是無可替代的,
(責任編輯:王倩楠_NBJS12706)
越是小地方,越折騰
好吧,你男方不用給彩禮,女方給男方彩禮,女的還準備婚房,男的啥錢不出,父母還有錢進,這樣男的高興不?但你要住女方家,養女方父母,生的孩子跟女方姓。沒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