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社保代繳嗎?現在要按騙保入刑了。


最近啊

廣東省人社廳和廣東省公安廳,聯合發布了個社保新規,

名為《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

今年1月1號起,就正式實施了。

這個《辦法》對我們影響最大的地方,就在于——

代繳社保,很快就要行不通了,

甚至,還有可能要按詐騙罪判刑。


可以看到,

《辦法》明確指出的8種騙保情形,第一條就是虛構勞動關系

而社保代繳“掛靠”,

因為不存在真實的勞務關系,更是典型中的典型。

01

實際上,國家對“社保代繳行為”的重拳出擊,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2018年,人社部就發了一個通知,原話是:

對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查處一起。

2020年7月,北京也出臺了新政策:

在北京,

如果想找勞務派遣和人力資源服務的公司,繳納社保,

也變得幾乎不太可能,

因為這些公司,在替新員工辦理參保業務時,必須要提供詳細的勞務關系證明資訊:

包括員工類型、崗位、工薪、實際用人單位的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等,

只要你填報的資訊是虛假的,或者系統根本識別不出用人單位,

將一律無法參保繳費。

申報材料嚴格,代繳操作復雜,

每個步驟都必須按照系統提示進行,

這一新政策,把社保代繳扼殺在了搖籃里。

更何況,

未來全國社保資訊聯網,也是大勢所趨,

甚至,很多地區,已經開始資訊的互聯互通了。

我有幾個打算落戶天津的同學,去年就都因為查出北京社保,被拒了;

順利辦理了落戶的,也感慨嚴了好多,

工作人員還現場查了她的社保資訊,

我身邊也有朋友,在換工作的時候遇到了這種情況——

因為深圳房價太貴,所以在深圳上班的他,在東莞也同時繳納了社保,想養個購房資格,

之前交了幾個月一直沒人管,結果在去年下半年換工作,轉移社保的時候,

被查到異地社保繳納,必須要轉移回來,新公司才能給他正常交。

他只能忍痛,把東莞的賬號給注銷了,

再加上,

去年11月起,多地就正式宣告社保入稅

即,社保費由原來是人社部門代征,變更為稅務部門直接征收,

數據打通了,

社保代繳,將更加無處遁形了。

附帶的,證書異地掛靠被查出來,也只是早晚的事兒。

02

除了社保代繳和異地掛證,操作起來越來越難了,

這種違規行為的風險,也被進一步放大。

在發生工傷事故,或申領生育津貼、養老金時,

很有可能因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與社保繳納單位」不一致,

而被社保機構,拒絕支付相應的待遇,

隨著國家對騙取社保基金,打擊力度的逐步加大,

騙取社保待遇的,

還將會記入個人征信,以后貸款買房、子女升學、積分落戶等都會受到影響,

情節嚴重、金額巨大的,甚至還會入刑。

真不是我危言聳聽啊,

去年7月,北京就公布了2個令人震驚的刑事案例。

北京朝陽某科技公司,自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偽造用工關系代繳社保,領取社保待遇。該公司主要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客服主管及銷售員武某等13人,因涉嫌社保詐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還有家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虛構勞動關系,為2800余人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業務,騙取生育津貼、報銷生育醫藥費,公司負責人谷某霞等6人,因涉嫌詐騙罪被通州被檢察院批捕。

代繳社保的風險變高了,代繳公司害怕擔責,

反過來也會勸退一批想要代繳的人。

03

不過,大家也不用過于緊張哈,

我在這呢,也只是跟大家提一下社保全國聯網這樣一個趨勢,

要全面實現,估計還得要點時間,

想要異地買房落戶、孩子上學等,

正在掛靠,以及有這個想法的朋友,

可要早做打算了。

其他朋友,

主要做好換工作時,上下家的銜接

等上家公司交完社保再走,然后在次月15號前入職新公司,

就用不著操心掛靠的事兒了,

當然,

如果你打算幾個月不上班,或者從事自由職業,

沒有公司給你交社保的話,

你可以在有當地戶口的情況下,以“靈活就業者”的身份,自己交社保,

不僅能享受養老保險,還可以享受醫保(含生育險)待遇,

不過,個人繳納的生育險,只報銷生育費用,

是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這點還是要注意的哈~

如果沒有當地戶口,

那就只能選擇回戶籍所在地,繳納城鄉居民社保了。

雖然養老金和醫保的報銷比例,會相對要低一些,

但,也比掛靠強呀,

萬一以后真查出來了,

不給發養老金,可就更頭疼了,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社保資金吃緊

  2. 沒有工作了,又馬上找不到我該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