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不是幻覺

原文:https://aeon . co/隨筆/團結不是癡情不是神秘也不是顯赫的信仰

現在流行將意識視為“幻覺”,這反過來又助長了大眾普遍持有的印象,即我們的精神生活已經被現代科學證明是完全錯誤的,在某些特定場景下,這種說法可能是正確的,但顯然意識仍然可以被視為人類進化中最顯著的特征,作為生物,我們可以像其他物種一樣體驗世界;有了意識,我們也可以反思經驗,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未來的選擇。

許多困惑源于我們對“意識”和“幻覺”的確切定義。因此,為了不在龐大的心靈哲學和認知科學文獻上糾纏不清,為了把我們的觀點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上,讓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基思弗蘭基斯(Keith Frankish)寫的一篇文章。在文章中,作者法蘭克斯首先定義了兩種意識:現象意識和進入意識。現象學意識從外部經驗中獲得主體性,哲學家稱之為qualia,它允許我們(和許多其他動物)獲得一種經驗背后的某種感受,比如看到紅色、品嘗柿子或寫一篇關于靈魂的哲學文章。

在感受之前,我們首先需要接受外界的體驗,而通達意識就是我們接受外界事物的過程。正如弗蘭克所寫的,“獲得意識使被感知的資訊能夠被大腦的其他部分獲得。這個‘心靈的另一部分’就是‘你’——,一個由這些心理系統組成的個體,”在你體驗“紅色是什么樣子”之前,你必須先看看。Frankish認為通達感是真實的,它不是幻覺,雖然他也表明從科學角度對它的研究才剛剛開始。也許最廣為人知的視覺系統是我們的視覺系統,作為中樞神經系統的一部分,它使我們能夠看到世界的外觀,我們對視覺系統的解剖、生理和神經生物學做了大量的研究,可以合理地假設其他通路意識也有類似的運行機制,因此,科學可以(至少在原理上)通過類似于視覺系統的研究方法揭示和理解其他的通達意識。

但是,正如法蘭克人所說,即使我們對通達意識有了完整的認識,很多哲學家還是會抱怨在意識的完整圖景中忽略了一些重要的東西。被忽略的部分——是現象意識——,這是我們對某件事的感受背后的基礎,也是托馬斯內格爾在他的經典論文《身為一只蝙蝠是什么樣的感受?》中試圖指出的那種東西,

對于心理事件,“二元論者”和“幻覺者”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觀點,首先,他們都認同人的頭腦中除了拿意識之外,還有更多的東西;而那些被稱為現象意識的“其他事物”,似乎都具有非物理的特征。由此出發,可以得出兩個相反的推論:一個是支持科學,希望科學能像法蘭克人那樣,對現象意識給出滿意的解釋;另一種反對科學,主張現象意識不屬于科學研究,大衛查爾莫斯是這一觀點的倡導者。

在反對科學的態度下,查爾莫斯和他的同事們必然會走向二元論,根據二元論,物理現象和心理現象是不可調和的,就像兩只野獸,不能和平共處,古典二元論關注的是不同的實體:正如笛卡爾指出的,身體是由物理的東西(拉丁語中的擴展實體)組成的,而心靈是由精神的東西(拉丁語中的認知實體)組成的。但是,鑒于我們在物理學和生物學方面的巨大進步,如今,沒有人會認真對待這種實體二元論。而是一種叫做自然二元論的觀點,認為萬物——,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都是由相同的物質(比如夸克)組成的,但是這些物質由于某種原因(注意這里的歧義)我們大腦的組成發生了一些變化,從而出現了一些外界不存在的新性質,

與二元論者相反,幻術者沿著科學的道路摸索,他們認同物理主義(或者唯物主義,或者任何其他類似的“主義”),也就是說,他們認為現代科學也認為的——,所有的事物都是由一些共同的基本物質組成的,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沒有特別的界限,但是像二元論者一樣,他們認為現象意識看起來很奇怪,唯一解決這個怪物的辦法就是拒絕它們的存在,所以他們有這樣的信念,即現象意識和幻覺沒有區別,

在2018年的《紐約書評》雜志上,蓋倫斯特勞森稱致幻劑是“有史以來最愚蠢的命題”,但與此同時,致幻劑仍然受到其他哲學家的追捧,丹尼爾丹尼特是這群倡導者的代表,迷幻主義的趨勢始于丹尼特90年代初發表的《解釋意識》。這本書很有趣,但很遺憾,沒有什么可以解釋意識是什么,

雖然我更認同斯特勞森的觀點,但我更喜歡丹尼特的小說隱喻。《解釋意識》年,Dennett把現象意識稱為“直覺泵”。他認為現象意識對于人來說,就像圖形計算機桌面對于它的操作者一樣。以下是他對此的描述:

使用電腦時,我可以對它進行一些操作。感謝程式員的設計,我可以通過一系列的聲音和圖片隱喻與電腦互動。我看屏幕,操作鍵盤和滑鼠,然后從屏幕上得到反饋,就像一場表演,我這個電腦用戶,也是一系列幻想的接受者:我似乎能夠把光標(這是一個強大的仆人)移動到一個特定的位置,并把它放在那里,然后當我注意到光標已經到了“那個位置”的時候,我就點開滑鼠,命令仆人幫我把這個文件拿起來,然后放到另一個位置,在做這些操作的時候,我不需要知道它們背后的機制。我要做的就是輸入一些指令,按很多按鈕。通過這種用戶錯覺,

,我只需依靠自身對隱喻的表面理解就能達成對它們的掌控。

這確實是對現象意識及其神經機制的有力(比喻)描述,但問題是,為什么我們要將它稱為“幻覺”呢?提到幻覺這個詞語,我們腦海中浮現的是霧鎖煙迷、鏡花水月,這必然不是對現象意識的準確描述,電腦里的那些圖標、光標不是幻覺,它們是對底層機器語言的實用化表象,對于普通用戶,用機器語言來思考實在有點困難,并且由此進行的互動效率也太低:所以程式員為我們設計了圖標和光標,這些表象都是與底層機器碼相互關聯的,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確實可以通過電腦來做一些事情——如果它們只是幻覺,那什么都不會發生,它們就只能是一些無因果關系的伴隨現象,

計算機的圖形化界面是“幻覺”嗎?

讓我們再來看一個日常的例子,你會把汽車方向盤稱為幻覺嗎?方向盤的轉動通過復雜的電路控制轉化為輪胎的運動,而它的操作者卻不必對此有任何的了解。你把方向盤轉過一定角度,輪胎的變化卻不一樣,它們只在一個水平面上向左或者向右移動(這也是為什么有些車子可以使用操縱桿而非方向盤來向控制方向),在此意義下,方向盤成了汽車運動的表象,它之所以能夠正常工作,正是因為這個表象與底層的機械運動有著因果聯系,于是你可以在不必了解其機理的情況下快速有效的駕駛汽車。

同樣的,關于現象意識,對某種體驗的感受與想法也是基于神經機制的更高層表象,它使我們能夠更加容易的去接受外部發生的資訊,更快作出反應,更好的適應環境,自然界中沒有程式員,我們需要感謝的是延續數十億年的,無目的生物演化與自然選擇過程,它使因果關系的表象成為可能,把現象意識稱為幻覺的觀點是不明智的,它帶給我們的只能是形而上學,或者是查爾莫斯和他同僚們的疑點重重的科學主張,這么看來,斯特勞森關于幻覺論是“傻瓜理論”的評價也是蠻中肯的,

幻覺論者聲稱,我們無法直接控制自身神經系統底層的運作,這完全正確,但我們真的有必要掌控一切嗎?正如電腦使用者不必了解機器語言的細節,并且,保持對它們的無知態度甚至要更好一些。脫離底層細節并不意味著我們對自身的想法和感受的理解存在偏差,就像我作為一個電腦使用者,我正在“寫”的這篇文章屬于哪個“文件”,而這個文件又位于哪一個“文件夾”之中,這都是顯而易見的。

這類幻覺話語很容易會導向一種還原主義,還原主義認為,越底層的描述——在這個例子中的神經生物學層面——是越真實的,或者說,只有它們才是真實,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首先,最明顯的一點,如果要考慮更加底層的狀態,那我們為什么要止步于神經生物學層面呢?神經生物學層面的基本單元是分子,所以為什么不說分子才是真實呢?但是等等!分子也是幻覺,它是由夸克構成的,而在它下面還有弦,還有場,還有任何可以作為物理學基礎的東西,

這種想法很受那些貪心的還原主義者青睞,不過說到底,它確實很傻,理由很簡單,它根本不可行,不可行的原因在于,當人類試圖對自然有所理解時,不同層級的描述對應不同的需求,比如我們對大腦中的生物化學感興趣,那么我們的鏡頭就最好聚焦于亞細胞層面,然后把其它更低層級(比如量子的層面)當做背景環境,假如我們希望在更大的圖景上研究大腦的運作,那么此時解剖層面是個更好的選擇,然后再把之前的所有層級,從亞細胞到量子層面,都當做背景環境,而當我們想要與他人談論自身感受以及過往經歷時,心理學層面是最好的選擇(也即丹尼特的電腦圖標、光標比喻),這不是什么幻覺,它反而是這個語境下最有價值的描述,哲學家帕特里夏·丘蘭德曾經提議,我們應當拋棄“心理學俗語”,轉向更加“科學”的語言,比如把疼痛稱作是C-纖維激發(多元痛覺感受器),現在你知道這個建議有多么愚蠢了吧,跨越層級的描述并不現實,就像讓我們這些電腦使用者忘掉圖標和光標,轉向機器語言一樣不現實,

幻覺論者或許會爭辯道,我們經驗的“感質”和大腦內部真實發生的神經機制完全不一樣!嗯,說的不錯,不過他們或許忘了,感知世界也只不過是外部世界的表象而已,事物的真實面目永遠處于我們視線以外,取用意識使現象意識成為可能,在上文的取用意識部分,我舉了視覺系統的案例,而你可知道,我們視覺系統能夠處理的光譜僅僅只占電磁波譜中的很一小部分,這個狹小范圍取決于我們作為社會化靈長類的特殊演化過程,取決于來自太陽光的特定輻射以及地球大氣對它的過濾。所以仔細想想,就算身處地獄之中,我們又能看到點什么呢?

甚至我們看見的世界本身也是大腦通過一些技巧(一場“幻覺”?)來實現的。外部光線進入人眼后受到多次折射,最后將上-下、左-右顛倒的圖像投射至視網膜。我們可以正常的觀察外部世界,要多虧了大腦對這些圖案的重新闡釋,有些人(但不是所有人)可以通過某種特殊的眼鏡來體驗到這種奇異的翻轉世界,在某些實驗者那里,他們的大腦甚至快速適應了這種顛倒的畫面,并將它們轉換為“正常”的世界圖像,然后當他們摘掉眼鏡,大腦又要花費一段時間來重新翻轉視覺畫面,為什么要進行這些奇怪的操作?因為人眼的進化遵循基本的光學原理,而大腦對它的改進則是為了更加適應外界的環境,

跟隨約翰·塞爾的步伐,我認為意識是一種具有選擇價值的生物機制,把意識作為幻覺,同時也是在刻意無視大量等待我們去解釋的數據,在《心靈的再發現》一書中,塞爾寫道:

我在此想要不斷強調的是,一個人可以接受那些顯而易見的物理學事實——比如世界全由物理粒子與力場構成,同時又不至于拒斥關于我們自身經驗的事實——比如我們都是有意識的個體,并且我們的意識狀態有特定的、不可歸約的現象學特質,

此處的“不可歸約性”不是什么神秘的概念,它可以有許多種不同解釋,我不知道塞爾更偏愛哪一種解釋,但我認為,意識作為一種不是那么強的涌現現象,或許和水的濕度差不多是一類(盡管意識的的復雜程度要高許多)。單個水分子有許多獨特的性質,但濕度并不屬于其中,濕度只會在獨特的環境下(合適的溫度與壓強),并且在有足夠多的水分子聚集時才顯現出來,更重要的是,水的特性不僅僅取決于分子的數量與分布,還受到分子自身精細結構的影響,比如你拿掉水分子中的一個電子或是幾個中子,它們顯現出的特性就完全不同了。

現在讓我們轉向心理現象,無論是取用意識還是現象意識,盡管并無幽靈棲息其中(二元論拜拜),單憑大量的神經元極其特定的排列方式也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考慮到構成神經元的底層物質:引發意識的材料需要滿足某些特定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對此,碳基細胞顯然符合要求,硅基的替代品或許可以(誰知道呢?),但許多其它材料,比如硬紙板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當我們對于神經科學和演化生物學有了足夠充分的研究,達到如我們對計算機內部運行原理那樣詳盡的理解,一種對現象意識的完整解釋才會呼之欲出,只有到那時,我們才能清楚的看到,心靈之中帶有因果效力的表象(不是幻覺!)與底層的生物化學機制有著怎樣的連接方式,而這些表象又如何幫助我們在這個紛雜世界里生存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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