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兒媳婦如明理有孝會體諒人是會同意公公再娶不干予的。
無論農村城市,人生總有不幸。人生三大不幸:少年失父母,中年失配偶,老年失兒女。人遇之都是悲痛欲絕的,誰都不想,卻又有發生,不是都隨人愿的。處在一個家庭,成為親人,就要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換位思考。許多中晚年失偶的,因為有兒女,有兒媳等的關系,有的想再娶或再嫁的而不敢,有的想再娶再嫁卻遭到家人的極力反對,以種種理由借口阻撓。甚至以斷絕關系等來要挾,這現象實在見的太多了。
家庭是要團結和睦溫謦的,親人間更要互相體諒包容照顧的,上孝老,下撫幼,做為兒女,媳婿的,也要變換思想,不應只思自己不顧別人。更要孝老扶幼。明智懂理有孝心會換位思考的,失偶父母有意愿再婚,理應支持不反對。當然在不反對而支持之上理智處理好因父母再婚的關系,不應因父母再婚而生的種種關系牽扯出太多矛盾,造成幾家都無法安寧過日。如都明理,會換位思考,都大度一些,少計較一些,矛盾就會少些,互相間就都可過好幸福快樂日子。父母再婚,牽扯到的家庭更多,關系也變得更復雜,所以要思考的更多,更慎重一些是應該的。但作為兒媳的是不應表態反對,而應表示同意支持為上。老人要尊重要孝順,反對不支持就有不尊下孝之意,這對家庭團結和睦溫馨是很不利的。對老人的照顧做得再好,都不似夫妻照顧的。父母有意再婚,做兒女媳婿的要理解,要支持為是。更要學會理順其中復雜關系就更好。
有的老婆婆再婚時,子女要求男方給幾萬塊彩禮,每月還要給生活費,這樣還不如請個陪床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