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南風窗記者 施晶晶
“此次回家吉兇難測,如有萬一,請家人在鐵盒里尋找遺書,”1月7日,闞迎春寫下了這段文字,第二天,她從武漢返回黃石陽新縣,不幸的是,她的“萬一”預感就在這天應驗了。
她的生命,被丈夫終結在了36歲。
1月8日下午臨近4點,丈夫余曉斌在家門口的電梯攔住了闞迎春,一趟電梯29層往返的時間,砍殺了妻子,用一柄鐵斧。
送醫時,醫生診斷為全身多處刀砍傷,顱內多處開放性骨折并顱內出血,1月11日晚9時40分,闞迎春經搶救無效死亡。
闞迎春不是沒想過逃脫,2014年結婚以來,6年的時間,家暴從2016年、小女兒出生后開始,去年2月,又一次家暴過后,她報了警,并提出了離婚,但余曉斌不肯離。
之后,她以家暴和不支付撫養費為由,向陽新縣法院起訴離婚,7月28日,庭審現場,法院出面調解,沒判離,直到1月8日,闞迎春遇害時,婚還沒離成,
01
家門口的謀殺
1月8日下午3點,是闞迎春和陽新縣法院工作人員約定的離婚財產分割、評估房產的時間,闞迎春和姐姐惜春一起來到小區,她讓姐姐在小區外面等,自己先上樓,“怕我遭遇不測。”惜春說,
姐妹倆的忐忑源于一周前,工廠元旦放假,迎春從武漢悄悄回到這里,想要取點東西,進門的一個抽屜里,放著一把鐵斧頭,斧刃長十幾厘米,迎春聯想到丈夫“離婚就殺了你”的恐嚇,其丈夫的殺意,清晰可怖。
(放在進門抽屜里的斧頭)
怕牽連到姐姐,迎春獨自上樓,但姐妹倆通著電話,迎春讓姐姐不要說話,萬一進門的時候發生了意外,好給她報警,
3點左右,姐姐從電話里聽到了敲門聲,沒有人開門,余曉斌不在家,兩個人都松了一口氣。迎春發來資訊:把電話掛了,
沒多久,法院做房產評估的人也到了,但門鎖已經更換,進不去門,法院通知余曉斌,卻得到對方“不來,隨便你怎么弄”的回復,半小時左右,開鎖師傅把門打了開,
大約10分鐘后,房產評估完成,法院的人先行離開,迎春和開鎖師傅更換了鎖芯,稍后走到電梯口,準備下樓。
電梯門里,余曉斌帶著頭盔、背著包出現了,他把剛準備進電梯下樓的迎春拉出來,開鎖師傅見狀,把男人扯開,突然,男人又從背包里拿出斧頭。開鎖師傅被嚇到了,進了電梯,想把保安叫上樓,
29層電梯往返的時間里,孤立無援的迎春經歷著世界上最深的黑暗。
開鎖師傅和保安趕到時,只看到迎春倒在電梯口的血泊中,男人已經不在現場,開鎖師傅能做的,是撥打110、120,
微信再沒回、電話沒人接,等在小區外的惜春擔心妹妹出了事,正要上樓,現場已經封鎖。她再次看到迎春時,是被抬著出來的,人已經完全辨認不出模樣,
“這是從哪里抬下來的?”惜春一遍遍問。沒人搭理,一個小孩子說:“29樓下來的。”惜春的腦子一片空白。
顧不得究竟發生了什么,惜春跟著救護車,到了醫院,
臨床診斷書上:全身多處刀砍傷、顱內多處開放性骨折并顱內出血、失血性休克。家人看不明白,院長告訴惜春,迎春的頭骨碎裂,很難救活,就算活下來,也是植物人。
(迎春的臨床診斷書)
縣里邊做不了手術,只能給她縫針。縫針進行了5個多小時,同時輸氧輸血,到了夜里2點多,醫生說,庫里已經沒血了,迎春被轉送市醫院,繼續搶救,
但接下來的72小時,奇跡沒有出現,1月11日晚9時40分,36歲的迎春離開了人世,殺害她的丈夫余曉斌投案自首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02
家暴漩渦
2014年,迎春30歲,家里催婚得緊,一次相親,迎春認識了余曉斌,這個身高一米七的男人來自陽新縣上余村,初見面時,家人對他的印象是,還算老實,
結婚前,兩個人中間究竟有沒有愛,無從得知,只是當時的迎春“并不是很愿意”,但認識兩個多月之后,迎春還是嫁給了余曉斌,
婚禮操辦得很簡單,婚房都還是男方家沒有裝修過的毛坯房,之后余曉斌外出打工,迎春用自己的嫁妝把房子做了簡單裝修,也跟著丈夫出去打工。
(余曉斌)
婚后,兩個女兒兩年內先后出生,而家暴就從2016年,小女兒出生之后開始,
余曉斌是不是因為重男輕女觀念而遷怒迎春,惜春印象中,他沒有表達過這類想法,但她記得,余曉斌的嫂子曾在迎春的小女兒出生不久,專門打電話給惜春,讓她給迎春做思想工作:“沒有男孩子怎么行呢?”
惜春告訴南風窗記者,余曉斌在各地打零工,一個工作多做2、3個月就換了,下份工作還沒著落的時候就回家。
但在家里,不管是撫養孩子,還是家務活,余曉斌都不幫忙分擔,家里的生活開銷也不掏錢,因幾句話就會發脾氣、爭吵起來。“(他)工資也不低,但是不給錢,經濟方面都是分開的,”惜春說。
余曉斌在家的日子,就是迎春的噩夢。一聽見她被家暴時的哭喊聲,鄰居們就知道,“那個男人回來了”,
迎春從未隱瞞自己被家暴,也向外求助過。她的朋友、家人、鄰居,以及小區物業、社區、婦聯,也都知情,但最近的鄰居也只能聽到她哭喊時,幫她報警,而大門一關,門里的瘋狂與殘暴,卻只有迎春獨自承受,
每一次家人、社區找上門,余曉斌總是一副“我知道錯了”的認錯態度,有時還跪在家人面前,而除了勸說、指責、安慰之外,也沒有更有效的辦法,但所有“下次再也不會了”的承諾,無一兌現,事后勸說都會轉換成下一次變本加厲、落在迎春身上的暴力,
(妹妹婚前照片)
一開始,迎春的哥哥說為了孩子讓她堅持,能過下去就過下去。惜春記得,妹妹當時這樣回應:“如果再這樣過下去,我就會死在他手里。”父母也不是不支持她離婚,只是說“如果還能過,還是繼續過下去,”
去年2月,正是疫情焦灼的時候,居家隔離的日子對迎春,是更甚的、“往死里打”的暴力。即便最嚴重的一次,所有人只在事后看到,她頭發被扯落了一大片,頭和臉都留下青紫色的腫脹傷痕,迎春還為此拍了腦CT。
這一次,迎春報了警,但她后來告訴姐姐,警方沒有出警,給出的回復是:“疫情期間大家都出不去,最好不走動,”
也是在這一次家暴之后,迎春下定決心要離婚,但余曉斌不同意,她一次次提,得到的是一次次死亡威脅,“你別想擺脫我,你想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我會讓你死”。
迎春挺住了威脅,鼓起勇氣,以家暴和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為由,向陽新縣法院起訴離婚,
7月28日,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余曉斌仍然擺出一副“誠心”認錯的態度,盡管有家暴的事實,但法院告訴迎春一家,第一次開庭不會判離,而是庭下調解。
(迎春和朋友的哈拉記錄)
惜春對南風窗記者表示,盡管不愿意接受調解,卻還是按照法院調解流程來走,當時,法院讓余曉斌簽了一個協議,如果再有家暴,就把屬于兩人的房產單獨過戶給迎春,幾天后,司法局對這一協議進行公證時,余曉斌又反悔了,說如果離婚,讓迎春凈身出戶,把孩子帶走,房子留下,當作賠償。
在爭搶材料證件時,就在司法局門口,余曉斌對迎春和惜春拳打腳踢,惜春喊了救命,并喊人報警,余曉斌隨即跑了。
派出所還是沒出警,惜春等了一個多小時后,跑到城東派出所質問,得到的回復是“人手不夠”,
離婚訴訟仍在進行,迎春繼續逃離,她把孩子送到了公婆家,到距離陽新縣一小時車程的黃石市打工,很快就發現,余曉斌四處打聽自己的下落,
大約9月份,她離開黃石,去了180公里開外的武漢打工,可即便如此,也沒能讓她逃脫余曉斌的殺害,致命危機早早在那個藏著斧頭的抽屜里埋下了伏筆,
03
2封遺書
頭七已過,面目全非的迎春還沒下葬,停留在殯儀館。除了在公安局督促下,余曉斌家支付了一萬多塊錢醫藥費之外(總醫藥費超過6萬),余曉斌的家人再沒有和迎春一家接觸。“兇手還沒有判決,男方那邊這樣子,我們不會輕易下葬。”惜春說,
在母親家的鐵盒里,家人找到了迎春一封寫于5月22日的遺書,那時她已經提出了離婚。可以想象,當時伴隨著迎春的,是一種接近死亡的恐懼。
(迎春寫于5月的遺書)
“人生禍福難料,故立遺書如下”,遺書開頭這樣寫道,她把財產留給了母親,包括一半房產權,事故撫慰金、個人帳戶內財產,她交代,后事從簡,但她特別說明,希望葬于老家的水庫山頂,還詳細注明“從左側石級上去”,強調“越高越深越好”,落款處,留下紅色的指紋印記。
姐姐惜春說,那里盡是樹林,是一處清靜的地方。
而在不幸遭難前一天的那封遺書里,迎春補充道,如果不能如愿安葬,就把骨灰撒在家鄉的富河之上,“逐水而下也是不錯的選擇”,她尤其強調“千萬不要把我葬在上余”,那里正是殺死她的丈夫的老家,她說:“我不想死后還不得安寧,”
無法想象,寫下這些文字需要多大的勇氣,又是怎樣的意志支撐著迎春,讓她獨自回到那個噩夢一般的家,獨自面對兇手時,她又是怎樣的絕望。
(寫于遇難前一天的遺書)
對于那個奪走她所有幸福的男人,遺書里,她只留下了一句話:不想原諒兇手,不要寬恕他!
迎春一度寄希望于結束這段充滿暴力的婚姻,開啟新的人生,生前,迎春曾和姐姐說過,離了婚,以后要帶著孩子,不結婚了,掙點錢,買個便宜一點的房子,守著房子和孩子,一生就這樣過了,也挺好的,
但現實沒給迎春接近這份向往的機會。
婚前,迎春開過淘寶店、做過銷售,結婚生子后,她當過工廠里的質檢員,送過快遞,當過代課老師。曾從迎春手里接收過快遞的人說,“個子矮矮的,做事很負責任的。”
在迎春高中好友告訴南風窗記者,迎春雖然家境貧寒,但好學努力,原本考上了大學部,卻在填報志愿時出錯落選了,在她看來,迎春重情重義,朋友多,尤其讓她感動的是,即便畢業多年,迎春仍記得她的生日,
(迎春和她的孩子)
遇害第二天,本該是迎春參加專科學校期末考試的時間,她學習的專業是國小教育,成為一名正式的國小老師是她生前的心愿,而她曾經一邊帶孩子,一邊做著代課老師,就是工資太低,每個月不到兩千元,從那時候開始,她就開始準備考教師證,只是一切現已戛然而止了。
在成為妻子和母親之外,迎春,其實還有自己的夢想。
編輯 | 何子維
排版 | 劉克洪
即便要離婚也不用殺人吧,多大仇
闞迎春不是沒想過逃脫,2014年結婚以來,6年的時間,家暴從2016年、小女兒出生后開始,去年2月,又一次家暴過后,她報了警,并提出了離婚,但余曉斌不肯離。
之后,她以家暴和不支付撫養費為由,向陽新縣法院起訴離婚,7月28日,庭審現場,法院出面調解,沒判離。直到1月8日,闞迎春遇害時,婚還沒離成。——-法院為什么不判離?非要出了人命才能重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