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曾經允許商業代孕的大國,發生過什么?

專門研究所殖健康的希拉·沙拉瓦南(Sheela Saravanan)寫過一本關于代孕的書。

在德國海德堡大學部人類學系南亞研究所,沙拉瓦南教授關于生殖技術倫理和法律的課程,2009~2010年間,她在印度研究代孕,訪談了多個代孕媽媽、預定家長( intended parents,也就是客戶)、以及代孕診所,

商業代孕在印度一度是合法的。在2002~2015年間,印度一度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代孕旅游目的地”,因為當時①商業代孕合法,法律規定寬松;②有醫療設備,有會說英語的熟練醫生;③費用便宜,④有大量從事代孕的婦女,

2015年印度禁止商業代孕時,印度的代孕產業規模換算成人民幣大概在每年28億,80%以上的客戶來自國外。


印度曾是最受歡迎的“代孕旅游目的地” | Mansi Thapliyal, Reuters

沙拉瓦南研究的是,在合法化的日子里,印度的代孕產業到底是什么樣的?

選擇代孕媽媽的標準——貧窮而順從

在沙拉瓦南的研究里,沒有一個代孕媽媽學歷超過高中,這讓她們收入微薄,也難以議價談判,

代孕診所往往去尋找那些已經在賣卵或參與有償藥物試驗的女性,這些人足夠貧窮,也足夠習慣出賣自己身體的一部分,

然而即使如此,那些看起來更堅定更有主見的候選人還是會被淘汰掉,

代孕媽媽的一切都會被定價——她的外貌、種姓、宗教信仰、膚色深淺、此前的工資、母乳狀況、此前生育/代孕過幾個孩子、孩子的性別如何狀況如何……一般來說,高種姓白皮膚的代孕媽媽可以要求更高的報酬,第一次代孕的價格低,第二次以后因為“曾經有過合作”價格會略漲,

代孕期間,

人身自由、健康權等都會受侵犯

許多代孕診所要求代孕媽媽一直留在指定的集體宿舍內,從胚胎移植到孩子交給客戶,大概一年左右,理由是①代孕媽媽繼續和伴侶發生關系,可能將疾病傳染給胎兒,或者懷上伴侶的孩子;②代孕媽媽原本的環境與伙食較差,可能危害胎兒健康。

但這樣的要求,就意味著代孕媽媽一年內必須遠離自己的家人孩子,不能做別的工作,也無法自由活動

集體宿舍的環境類似青年旅社,一個屋子里滿滿的都是床,沒有娛樂,沒有電視電腦報紙收音機,連放餐桌的地方都沒有,有研究者評論說,“ 即使監獄也有放風的庭院,但這些代孕的集體宿舍甚至連在房間里走動的空間都不足,”

代孕媽媽們在頭三個月被要求臥床,以降低流產風險。伙食一般,但分量很大,因為最后會按照出生體重來給孩子“計價”,所以代孕媽媽被要求盡量多吃,不準進行任何鍛煉(以避免流產)——盡管這樣會增加她們孕期和分娩時的風險。


代孕媽媽住在集體宿舍,行動、生活處處受限 | Sheela Saravanan

代孕的成功率并不高,有研究顯示,活產率為15.8%,也就是說代孕媽媽往往要經歷好幾次痛苦才能生下孩子并拿到報酬

分娩強制剖腹產,不允許順產。因為這樣胎兒的風險最小。

另外,法律規定最多放3個胚胎,但為了節省成本提高成功率,診所常常會給代孕媽媽放5個胚胎,這就導致可能懷上3個或以上,以至于需要做減胎手術

商業代孕合法化后,

拿走酬勞大頭的是診所中介

在印度,代孕媽媽只能拿到總報酬的15~25%。即使在美國,代孕媽媽也只是拿到總報酬的35%。

曾經有個代孕媽媽做代孕為家里蓋房子,客戶在孩子出生后非常感激,而且知道了這次代孕費不夠蓋房子,想多給代孕媽媽錢,被診所攔下了,診所告訴客戶,代孕媽媽們都是潛在的敲詐勒索者,多給錢會滋長對方的貪心,另外,多給錢也會讓其他代孕媽媽變得“貪心”“被寵壞”。

實際上,診所的目的是讓那個代孕媽媽再多代孕幾次,為診所創造更多的利潤。

印度的代孕媽媽

并不能用法律保護自己

國外客戶很多就是沖著“低成本”“低人權優勢”來的。在允許代孕的發達國家比如英美,代孕媽媽有保險、失業補償、心理支持,可以選擇要不要和孩子聯系,如果生下孩子后反悔了想保留孩子監護權,也有很大機會能成功,

而在印度,代孕媽媽幾乎沒什么關于代孕過程和孩子的權利,她們需要事先簽合同,放棄對孩子的一切權利,需要放棄對自身的醫療決策權(默認的潛規則是,假如有意外狀況,優先救治胎兒,而不是代孕媽媽優先),流產拿不到錢(哪怕是因為胚胎放多了要減胎而引發的流產),生下的孩子“不合格”拿不到錢或者只能拿到一小部分錢,而且還拿不到合同的副本。

不僅如此,在整個代孕過程里,臨床記錄、醫療賬單、出生證明……幾乎都是以假名或者客戶名字登記的。代孕媽媽的名字,只出現在她拿不到副本的代孕合同里。

假如發生糾紛,沒有合同、缺乏證據,代孕媽媽很難提起法律訴訟,即使想訴訟,財力和家庭也很可能不支持她,再說,她也基本不可能贏。

代孕媽媽只是為了錢嗎?

不,她們會對代孕的孩子產生感情,這可能會對她們造成情感創傷。

在生下孩子后,代孕媽媽如果有機會繼續照顧孩子一段時間,那么多半會給孩子唱歌、安撫、母乳喂養、起名字、拍照留念。

代孕媽媽都希望能和孩子保持聯系,了解孩子的近況,看看孩子的照片。

但現實是,代孕媽媽多半無法再聯系客戶與孩子,有時客戶甚至完全對代孕者匿名。

許多代孕媽媽因無法聯系孩子而沮喪痛苦,有個代孕媽媽保留了舊行動電話號7年,希望客戶能打電話給她告知孩子的近況。

她從未接到過電話。


她們會對代孕的孩子產生感情,

這可能對她們造成情感創傷 | Suzanne Lee, Panos London

即使代孕合法化,

也依然有龐大的非法黑市存在

以賣淫為例,賣淫在印度是合法的,但非法交易依然在增加——許多被人口販賣的婦女和兒童被迫賣淫,而印度被販賣的婦女兒童人數在逐年增長,比如2016年就比前一年增長了25%,即使在荷蘭和德國這樣的發達國家,賣淫合法化后,研究顯示非法市場的規模依然是合法市場的4~5倍。

還有一個觀點是,“印度這么大的國家是很難完全禁止代孕的,發布禁令反而會推動代孕轉入地下,”

沙拉瓦南的回應是,“這就好像在說,因為我們沒法制止所有對印度婦女的暴力行為,所以不應將其定為刑事犯罪,”

一些代孕或取卵造成的死亡案例

2009年,23歲的代孕媽媽Easwari死于產后大出血。她的丈夫在當地報紙上看到代孕廣告,于是要她去代孕,

2012年,30歲的代孕媽媽Premila Vaghela在孕期突發抽搐并心臟停跳,緊急剖腹產后嬰兒活下來了,她沒有,她的家庭拿到了100萬盧比的賠償(約10萬人民幣),

2010年,17歲的Sushma Pandey在取卵后死亡,她靠賣卵可以掙448美元,掙的錢用于幫助家庭,

2014年,23歲的Yuma Sherpa 死于取卵造成的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

……

除了這些死亡案例,還有許多瀕死案例、造成終身的健康問題或心理問題的案例,


取卵、分娩等都可能造成死亡 | Stephanie Sinclair, VII Network

代孕是自由選擇嗎?

當一個人貧困到過不上體面的生活時,TA被經濟驅動的行為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許多印度女性缺乏足夠的食物、能源、住房、飲用水、衛生設施、醫療保健、教育和社會保障……她們被迫在貧困和代孕間選擇一個“相對不那么糟糕”的,

當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證時,TA的“自愿”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選擇。

在印度農村婦女里,能為自己做醫療決策的不到一半(44.4%)。很多印度女性沒有受教育的權利,沒有決定自己何時結婚、跟誰結婚的權利,印度女性從小就被教導,家庭的需求高于她們的個人需求,

在研究里,第一次代孕時,診所會著重說服丈夫代孕是“貞潔”的。一旦丈夫接受了這點,就不會反對妻子代孕,沒有任何丈夫反對妻子二次代孕,家庭往往會給代孕媽媽制定一個“賺錢目標”,達到這個目標才停止代孕。甚至有一個女性的丈夫不工作,以此來逼她多次代孕,她足足代孕了三次,實在受不了,和丈夫說她不能再做了,然后丈夫才繼續回去賣菜,而她三次代孕的錢用來給家里蓋了房子。

她們的“自愿代孕”,真的是自由選擇嗎?沙拉瓦南采訪過的代孕媽媽,

有的家人重病,

有的有嚴重殘疾的孩子,

有的丈夫需要治心臟病,

有的丈夫是酒鬼花掉了大部分收入買酒,

有的想為孩子的教育存錢,

有的想要錢來買或蓋個自己的小房子,因為大部分收入都花在房租上了,所有生女孩的人都想為女兒存嫁妝,

……

成功代孕一次能拿到的錢差不多是2~3萬人民幣,相當于她們打工五年的純收入——當她們打工時,她們的收入基本上全花在日常開支上,存不下錢。做代孕是為了“終于能存下點錢,改變一點生活”

當一個人需要出賣血肉來扶養家庭脫離赤貧時,應該救助她們,而不是幫她們更容易地出賣血肉,

沙拉瓦南采訪過的每一個代孕媽媽,都表示了:

①如果不是因為赤貧,如果有更好的選擇,自己肯定不會做代孕;

②希望自己的女兒能接受足夠的教育,以后不必做代孕,


沙拉瓦南(中)與她采訪過的代孕媽媽 | Sheela Saravanan

即使不是商業代孕,即使是利他代孕,

也存在著結構性的不平等

那些“自愿”為親友代孕的女性,往往是經濟較差或者需要依賴親友的人。結果類似于無報酬的家務勞動

而且在利他代孕里,也會存在利益交換。英國此前的研究顯示,利他代孕里往往有以“醫療費用”為名的多次大額轉賬。

代孕之所以被合理化,一部分原因在于現在的社會認為沒有后代是殘疾與恥辱。沒有后代者會長期感到社會恥辱、心理傷害、以及一種殘缺感,這樣的痛苦的確存在,也似乎給了尋求代孕一種“合理性”。

然而,代孕本身,其實是讓最貧困脆弱的一群女性經歷更大的痛苦,侵犯她們的身心與權利,代孕為富人提供了多一種生育選項,卻以貧窮女性的健康、自由甚至生命為代價,


代孕為富人提供了多一種生育選項 | Vicki Nerino

所謂的“生育權”,應該是“有權決定自己何時生育、生育幾個、生育間隔,并有權獲得相關資訊、避孕、墮胎和安全的分娩,”

需要侵犯他人才能達成的東西,不是天賦人權。

參考文獻

[1] Saravanan, S. (2018). A transnational feminist view of surrogacy biomarkets in India. Singapore: Springer.

作者:游識猷

編輯: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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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簡直不是人,強烈要求封殺鄭爽,這種人渣根本不配當母親!

  2. 難道不是因為某些男性有皇位要傳找代孕生兒子嗎?誰都跑不了好吧?

  3. 難道不是因為某些女人不愿意生孩子而找人代孕嗎?本身就是女性欺壓女性啊

  4. 怕身材走形,怕疼,怕失去工作,這個鍋還真不應該甩給男性。按照你的理論,從男性的角度來說,只要種是自己的,從哪個子宮出來并沒有什么區別。生不生這個鍋你可以甩,但是代孕,你甩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