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年代農民為什么不用現金繳農業稅而用公糧替代農業稅?

農民交公糧是國家規定的任務,這是任務必須得交糧食,不可換作交其它代替的,而且還有規定首先完成公糧后又還要完余糧,余糧就按國家規定的牌價收購,不交也得交的,一定要完成的任務。你們說那個年代的農民多么的艱難日子,而且還按人頭征收過三鳥任務沒給回錢的,(即雞、鴨)如果不完成三鳥任務就扣發布證、糖證、水油證等。其實農民在新大陸成立初貢獻國家最大的力量。而今國家富強起來了就應給老農民發放生活養老保障金,這也是老農民應得到國家的福利。

1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交公糧就等于工人交公積金一樣,老有退休金可以領

  2. 那時不準做生意不準搞副業,連雞都不準養上三只有錢嗎?自己耕田連口糧都要出錢買,開一天工二三角錢,衣服爛了就補一補還能穿

  3. 那個時代都是以物換物的時代,懂嗎,不信去問年長者

  4. 錢💰,那里有什么錢了,咋出這么個搞笑標題了

  5. 農民不享受副食品票證待遇!因為這些產品來源于農村!

  6. 工業落后,用農業支撐經濟建設。

  7. 搞笑,那時的農民有幾個有現金的。沒餓死就很幸運了。生產條件好的地方也許不會挨餓,靠天吃飯的山區餓死的人不在少數。

  8. 如此混淆國家政策,農業稅是農業稅,公糧是公糧。\n當時的政策是:農業稅可用糧食兌頂交納。公糧是國家攤派購買的糧食,不可以錢兌頂。

  9. 有沒有搞錯?四十年代農民還沒有屬于自己的土地!

  10. 那個時代是什么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