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其實一點都不奇怪!因為每個國家對貧困的定義不一樣。比如大陸的標準;大陸目前貧困線以2011年2300元不變價為基準,此基準可能不定期調整。2011年確定的貧困線標準,農村(人均純收入)貧困標準為2300元,這比2010的1274元貧困標準提高了80%。按2011年提高后的貧困標準(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人民幣/年),大陸還有8200萬的貧困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13%,占全國總人口近十分之一。而日本的貧困標準;在日本因為幾乎沒有“絕對貧困”人口,只有“相對貧困”人口,而相對貧困人口標準是年收入在2萬美元以下的家庭,折合大陸的人名幣大約是13萬元左右。大家一看這數字感覺十分驚奇,13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字,在大陸,這樣的年收入可是步入的小康家庭,雖然在北上廣算是勉勉強強,可在二線、三線城市可是非常可觀的收入。所以,日本的2000萬相對貧困的人口實際上在我們這里達到了小康水平!
對的,首先要設定貧困標準,如果日本的收入低于我們的最低標準,那么才有資格去說,如果日本高于我們,那么就是一個傳說。就像日本78歲的老人還在開出租車,難道他沒有生活來源嗎?其實不是,他是把開出租車當樂趣而已。
他們的這個收入在大陸大部分地方可以活的很好,在日本應該也可以實現有房有車吧!畢竟他們醫療教育養老都是國家買單。
你這個回答貌似合理其實很荒謬。舉個簡單的例子,同樣是5000千元的月工資,在小縣城生活的很滋潤,在北上廣深就很不好過。
“13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字……雖然在北上廣算是勉勉強強”,這個數字的收入在上海也不能說勉勉強強,有這樣收入的即便是一家三口的上海人家庭,日子也蠻好過了。我敢說起碼有一半上海家庭達不到年純收入(各種稅費去掉后)13萬元的水平。
上海最低工資2千多。到上海來,一個月脫貧
國際上應該統一定制貧困標準。
不要光看收入,開得看他的支出,那里的物價出奇的高
日本的貧困人口不必為醫保買單,不必為上學買單,不必為住房買單。
這個提議好!杜絕了一切虛偽的借口……其實公平是公開、公平、公正三公原則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撇開公平去談問題本質,實際上就是……
所以,所謂貧困的標準有多么大的區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