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掏245萬在上海買房,一覺醒來又差245萬


這是丁曼第二次對父母萌生出巨大的愧疚心理,

第一次是在她告知父母自己離婚決定的時候,當時她被兩位老人家流露出來的擔心又無以言表的眼神深深刺痛,這也讓她下定決心重新迎接新生活。

于是,她跟父母商量,賣掉了父母原先的老舊房子,置換一套好點的房子。2020年12月底,她用賣房子的錢付了20萬元的定金,還歡天喜地地聯系了裝修隊,只等今年2月10日網簽后,就和父母一起住進去。

但她要住進新房的喜悅,以及對新生活的期盼,都在1月21日這天戛然而止,

中介告訴她,如果她還想要這套房,除了現在的245萬首付之外,還得再弄245萬元,每每想到這里,她便對未來失去希望,對于父母的愧疚情緒更是快要淹沒了她。

01 美好的幻想

去年5月,丁曼跟前夫離婚。在這之前,她發現前夫欠了上百萬元的外債,不僅解釋不清錢款的去向,還抵押了兩人僅有的一套房產。之后,因為被裁員,他更是在家無所事事了一年。

選擇離婚,是一種無奈的選擇,離婚后,丁曼搬回了父母位于上海楊浦的家,

那是一套房齡20多年的老房,無論是建筑質量還是小區環境都有點糟糕,

“我家樓上有個調皮的小男孩,經常拍皮球、吵鬧,還經常在晚上拉桌子椅子,怎么去交涉都沒有用。”

丁曼是一個外企中層,收入在上海尚可。考慮到父母都70多歲了,睡眠質量本就不好。父親還曾經中過風,有嚴重的心腦血管疾病。她覺得自己有義務,也有這個能力讓父母過上好一點的生活,

不過,上海房價很高,即便對于丁曼這樣收入尚可的外企中層來說,置換一套房子的前提,是先賣掉老房。她鼓起勇氣向父母提出了置換房子的建議。


上海楊浦區周家嘴路附近的住宅區

父母原本不同意,但耐不住女兒堅持,也希望女兒能從離婚陰霾走出來,最終答應了。

去年8月,丁曼掛牌了父母的房子。“因為房子比較老,也不是熱銷房型,直到11月才被賣出去,也并沒有賣上價,”

不過,這在丁曼看來都無關緊要,之后,她開始全心全意找新房,并很快相中了一套二手房,“地段雖沒那么好,但戶型、居住環境都還不錯”,她和房主簽了居間協議,交了20萬定金,總算是把換房這件事情定了下來,

那段時間是丁曼離婚以后最開心的時刻,對于未來生活的渴望成為支撐她前進的動力,她甚至已經聯系好裝修隊,只等2月10日網簽后,即刻裝修,盡快住進去,

齊萱同樣是在2019年離婚,2020年決定買房,她不是為父母,而是為自己3歲的寶寶,

2019年離婚,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她在財產分配上自動放棄了一些權益。婚內共同財產的一套房被換成了錢,而她只拿到了小頭,

離婚后,齊萱回家和父母住到了一起,房子面積只有50平米,寶寶連個臥室都沒有,這非常傷及這個單親媽媽的心,

她和丁曼萌生了同樣的想法,想要用自己手頭的錢把父母的房子置換成一個大一點的房子,為了寶寶以后上學考慮,她看中了一套三梯隊的學區房。

去年11月開始,上海房價突然飆升,特別是市區的學區房,價錢一天比一天高,網上出現了很多房主“跳漲”“違約”的新聞,齊萱擔心“再不入手就永遠買不起房了”,2020年12月,立馬和房主協商交了定金,“給了55萬定金,分三次付清”。


跟齊萱一樣看重學區房的,還有二胎媽媽俞曉紅。

在外人來看,俞曉紅算是人生贏家,她今年36歲,有一對兒女,大寶今年7歲,小寶3歲,自己和老公都在上海有工作,又有自有住房,

但在一線城市生活并沒有想象中簡單,此前的住房是小兩口在父母的資助下買的,每個月還貸款、養孩子都是一筆很大的支出。現在眼看著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但是周邊卻沒有一個好一點的學校讓她憂心忡忡。

小兩口商量再三,決定買一套學區房。于是緊急折價出售了名下位于嘉定區的房產,厚著臉皮借來了老人的養老錢,又從親戚朋友那里借了一部分錢,總算是湊夠新房首付金額。

不過,從2020年開始,上海在房貸放款方面速度有所放慢,導致前套房的購買者批貸時間延后,拿不到賣房款的俞曉紅只能先簽居間協議,相當于付定金。之后,她又分批打過去200萬元以表誠意,

每次打完錢,俞曉紅就更安心一點,雖然欠了一屁股債,但大寶9月份就要開學了,能去新的學校,認識新的同學,他們一家馬上要開啟新生活的篇章,

對于他們來說,交完定金,簽好居間合同的那一刻,可能是他們未來的藍圖徐徐打開、美夢成真的那一刻,

但這個美夢對于他們來說,存續的時間太短。

02 距離新生活,差了245萬元

1月21日的一項政策,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軌跡。

這天晚上,上海樓市出了一個新政,涉及兩個重要方面,一個是離婚購房者追溯前三年家庭名下房子套數,另外一個是增值稅二改五,這本來這是個好事兒,打擊了假離婚炒房,提高購房門檻,對房價維穩有作用。政策的出臺非常堅定,嚴厲打擊炒房客,頭天晚上出臺,次日就開始執行,

只是,當丁曼們看到消息滿天飛的時候,他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這種規規矩矩的買房人,也被納入了打擊的范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

“121新政”出來之后,中介就找過來了解丁曼的情況,但接下來的事情,讓丁曼不能接受。

因為她前夫名下有一套住房,而且離婚未滿3年,中介告訴她,她很有可能被限制買房,最好的情況是以“二套”的名義購買,這也意味著首付款要從此前的35%,提高到70%,


丁曼購買的這套房子,原本首付是245多萬,現在要不低于490萬,本來湊首付已經東拼西湊借了很多錢,現在差的245萬,這還沒計算上稅費,她想破腦袋也不知道上哪里去湊。

成年人的崩潰,大概只在一瞬之間。

丁曼徹底慌神,她翻來覆去地在網上查找相關政策,看其他城市有沒有相似的處置辦法,一邊刷新網頁一邊嘆氣,實在忍不住了,就跑去衛生間哭一會兒,

更讓她崩潰的是,父母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后,一周沒有睡好覺,有一天父親沒有繃住情緒,只能吃速效救心丸來緩解。

齊萱也在擔心著自己的“首套”會變成“二套”,“原先按35%計算,首付金額是180萬,如果按70%計算,就要多準備180萬的現金”。

齊萱對市界表示,當初簽離婚協議,做財產分配時,是在認為能湊夠房子首付的前提下考慮的。“早知道會是這種結果,我寧肯厚著臉皮多爭取一點財產,或者就不賣房,給前夫賠償,也不至于到現在把爸媽的房子賣了,沒有房子住。”

丁曼和齊萱等離婚人群遭遇了陡然提升的首付,二胎媽媽俞曉紅面對的,則是平白多出來的幾十萬增值稅,

根據新政要求,“121新政”之前,交易的房子無論是滿兩年還是滿五年的,都不需要交增值稅,但“121新政”之后,免增值稅年限從2年升到了5年。

俞曉紅交了定金的房子,就從免征檔掉到了征稅檔,要想買房,就得再交5.3%的增值稅,也就是37萬元。

在上海,增值稅一般由買家承擔。俞曉紅有些崩潰,她為了買新房而賣掉的房子已經過戶,4月就要交出去。但自己的房子卻沒有著落,多出來的37萬元增值稅讓她苦不堪言。


房主也并沒有因為購房者遭遇困難而退步。

薛琪和對象是新上海人,本來計劃1月31日網簽,但突然被告知要多拿20萬的增值稅,這對剛工作3年的他們來說,相當于兩個人工作一年不吃不喝。

薛琪告訴市界:“150萬首付已經是掏空6個錢包,欠了不少外債的結果,現在這20萬的窟窿怎么也填不上。”

她已經跟房主溝通過,對方雖然表示會體諒他們,但態度很強硬,“基本意思就是這個增值稅必須由我們全出”。

對于薛琪來說,他們的房主肯商量就已經很滿足了,畢竟目前上海房價還在漲。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告訴市界:“最近有很多房屋賣家來咨詢,如果不想把房子賣給已付了定金的客戶,會承擔什么樣的后果,或者問我怎么樣違約成本會低一些。”

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誰都想分一杯羹。

03 何去何從

“121新政”發布到現在一個星期,隨后各種穩樓市的組合拳頻出,市場的風云突變,讓假離婚、違規利用貸款的人無處遁形,但也讓交了定金但卻沒有網簽的在途購房者們,陷入兩難境地,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沈浩浩律師對市界解釋,在上海,網簽買賣合同和居間合同還是有區別的,在上海地區司法實踐中,居間合同一般被認定為預約,俗稱定金合同,如果購房者違約,需要賠償定金,如果賣房者違約,需要賠償雙倍定金。

在上海,政策的變化也無法改變定金法則。

沈浩浩進一步表示,在前幾年上海限購政策更新的時候,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因新政實施導致房屋買受人取得銀行貸款成本增加,如首付款比例提高、貸款利息增加、可獲貸款額度減少以及當事人交易稅費增多等問題,傾向于認定為商業風險,同樣適用定金法則而沒收定金。

這就是說,僅僅對于薛琪來說,如果違約,不網簽,要損失20萬元的定金,如果網簽,就得多繳20萬元的稅款,怎么樣都是虧損。

承擔的損失還不僅僅這么多,

薛琪的房主在此前已經把房屋鑰匙交給她,她也約了全屋定制的裝修公司上門測繪,如果真湊不出這20萬,只能退房,她很擔心房主會提出額外賠償,

對于購買學區房的兩位媽媽來說,不僅要承擔定金損失,上海學區房經過這一個月的跳漲,他們手上的錢可能也難以支撐購買新的學區房了,

他們想不通,為什么自己要為炒房客的過錯承擔責任,

“上海是不是不喜歡我們?”薛琪苦笑著對市界說。

不過,對薛琪們來說,他們并沒有死心,他們都在等一個豁免細則。因為以往,針對樓市新政,地方政府部門都會有一些細則出臺,他們認為上海作為一個包容的城市,也一定會考慮到他們這群人,


例如,深圳去年出臺了“715新政”,也存在這樣在途交易的購房者,所以在后來又出臺細則。規定政策之前,已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購房款(不含現金支付),并能提供有效憑證的,視為已經辦理網簽。

無錫也是一樣,無錫“830樓市新政”之后也出臺了一系列細則,將定金、部分或全部購房款視同網簽。

薛琪對于政策比較敏感,在得知這一消息的當天,她就當場查資料,發現深圳、無錫等地區都是認定金的,甚至覺得沒問題,并沒有料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事情發生后,丁曼也打過很多電話,想咨詢下政策,但很難聯系到領導和核心部門。無奈之下,丁曼跑去房屋交易中心,希望能問個說法,

丁曼告訴市界,她目前知道的和自己情況類似的人大約有兩三百人,但迄今為止,他們得到的解讀大多來自網路。

不容置疑的是,他們心里始終存著一個念想——萬一在此之前,出現轉機呢?

如今,距離跟房主約定的網簽時間還有10多天,如果10天內不出細則,薛琪就必須面對網簽。

“網簽是特別正式的合同,到那時再做變更或者違約,要支付的違約金為房款的20%,損失更大。”

對于薛琪來說,留給她的時間真的不多了。

(文中丁曼、俞曉紅、薛琪、齊萱為化名)

(作者|黃瑩 華宇 編輯|胡劉繼)

(責任編輯:王倩楠_NBJS12706)

3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離開北上廣,孩子一樣養。工作二三線,館子天天見~

  2. 還真有不少,主要讀后 ,可以賣掉,運氣好還漲,有人接盤,但政策不停在變,擊鼓傳花,看誰是最后一個

  3. 房價漲了不少啊,天天接到中介電話問我要不要賣房子,說漲了30%了,我總感覺現在這房價是有價無市吧,誰會花個幾百萬買個市中心的老破小,學區又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