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粵東以來,生靈之禍,莫慘于此。
——屈大均《廣東新語》
這是新安縣建立以來最苦難的一段日子,同時這也是東南沿海的一場大災難。
清軍入關,隨著滿清的鐵蹄南下,全國各地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反清復明運動,順治三年(1646)年,清軍攻陷廣州,邵武政權覆滅,廣東大部歸清朝統治。之后,陳邦彥、張家玉、陳子壯(史稱“廣東三忠”)分別起兵抗清,沖擊了清王朝在廣東的統治,(《》)
陳文豹抗清
在廣東三忠起兵失敗后,清軍基本控制了廣東,但廣東沿海也是屬于平而未定的狀態,反清復明的火種并未完全消滅。而此時,東南沿海的鄭成功和張煌言的勢頭正猛,尤其是鄭成功,以金門為基地占領了閩南沿海地帶,并向廣東的潮州、惠州一帶擴展。
清王朝急了。
遷海令下
在圍剿、誘降鄭成功均失敗后,清政府開始采取“海禁”、“遷界”的政策來對付鄭成功以及東南沿海的抗清力量。
遷海令經過了一個醞釀過程。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 清廷就“ 嚴禁沿海省分, 無許片帆人海, 違者置重典”。但是, 這一禁令收效并不大,仍有沿海居民利用政策空檔與義軍聯絡, 順治十三年(1656),“海禁”加碼,生活必需品不得作為海上貿易的貨物,違令者斬,
鄭成功凱旋圖
順治十四年(1657),鄭成功部下黃梧降清,向清廷提出消滅鄭成功的五條對策,其中兩條涉及到“遷海”:一、把沿海居民遷至內地,重兵把守沿海,切斷沿海居民和鄭成功的聯系;二、堅壁清野,將沿海所有大小船只全部燒掉,一切船只都不能出海。
順治十六年(1659),鄭成功、張煌言率領舟師由長江溯流西上, 雖然在南京城下遭到了重大挫折, 但也動搖了江南半壁,據說順治甚至有返回關外老家的意圖。為了徹底切斷沿海居民和鄭成功的聯系,最為嚴厲的“遷海令”來了。
電視劇《康熙王朝》截圖
順治十八年(1661)五月,清廷命東南沿海的官員進行勘察,要求根據結果提出遷海的實施細則,廣東這邊由平南王尚可喜和總督李棲鳳負責,在勘察了廣州、番禺、新會、東莞、新安、惠州、潮州等地后,尚可喜認為“遷海”對國計民生影響極大,于是上奏朝廷,說廣東海岸線漫長,如果強制遷移,將會民不聊生、經濟損失不可估量,懇求不要“遷海”,但被朝廷駁回,
八月,《遷海令》下,規定江南、浙江、福建、廣東四省沿海軍民全部內遷三十里至五十里不等(福建為三十里,廣東為五十里),政府劃出界線,越界者死。
新安縣遷海
康熙元年(1662),朝廷派官員下來,與尚可喜到東莞、新安等地勘查,最終確定了包括新安縣在內的廣東二十四個州縣的沿海及島嶼上的居民全部內遷,
實施細則主要有:1、以離海岸線五十里處為線,所有軍民一律內遷,界外的房屋建筑一律鏟平;2、內遷時間只給三天;3、逾期未遷的讓官兵來趕,驅趕后仍不遷移的就地正法;4.在界上按一定距離修建墩臺,設重兵把守,無論軍民均不可出海,
嘉慶《新安縣志》縣境圖
康熙元年二月,在副都統科爾坤和兵部侍郎介山的監督下,新安縣開始內遷;三月,清朝派惠州協鎮總兵曹志和撫標左營游擊將軍馬應秀率兵到新安縣搜查,清除滯留者,這一次稱為“初遷”
康熙二年(1663)清廷再派大員勘邊,加強遷海,年中,欽差華某再次巡勘沿海邊界,決定實行第二次遷海,向內地再遷移三十里,但如此的話,新安縣則全境都屬于遷界的范圍。
廣東總督盧崇歧等上疏說明實情,認為新安縣剛遷界,人民困苦,請給鄉民容身之所,不要全遷,最后,經朝廷核準,只遷東西二路共二十四鄉。康熙三年(1664)三月,知縣張璞和守將蔣宏閏將24鄉的鄉民趕入界內。這次被稱為“再遷”,
清初新安縣遷界、復界示意圖
@《深圳通史》
這次行動持續了兩個多月,直到五月,東莞縣還在繼續驅趕居民入界。
杜臻的《粵閩巡視紀略》詳細記載了新安縣的遷海區域:自三角山,歷馬鞍山等境,源泉山、河水口、香櫞圍、周家山、田心圍、涼水井、羊蹄山、更鼓山、北灶山、圍村、上村、新安縣、崇鎮鋪、照穴巖、白石山、漢塘山、龍灣山、梅嶺村、新英村、赤尾村、塘尾圍、隔塘圍、箝口山、平畬山、后梧桐山、黎峒村、梧桐山、鹽田村、梅沙山、溪涌山、下洞山、涌浪山、梅子林、田頭山、逕口山、窯凹嶺,至大鵬所,
凡靠海面二十五里之內的土地全部盡遷,現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境遷移,一度成為荒島。
怎一個慘字了得
兩次遷海給新安縣百姓帶來滅頂之災。
初遷時,按照界標,新安縣三分之二土地上的人口都在遷移之列。但此時,廣大的農民、鹽民、漁民還蒙在鼓里,
雖然官府在新安縣城等地張貼了遷海事宜的相關布告,但由于安置措施不到位,加上消息閉塞,偏遠地區百姓根本就不知道遷海之事,再加上安土重遷觀念的影響,許多百姓沒來得及遷。隨著曹志和馬應秀率兵到來,新安縣百姓噩夢開始降臨。
嘉慶《新安縣志》縣城圖
在刀槍皮鞭威脅下,新安百姓踏上顛沛流離的遷徙之路。這些被稱為“遷民”的百姓,清政府本想把他們安置在本縣界內的,但新安縣的大部分地區都成了禁區,雖然有些地方官吏也在為安置遷民而努力,無奈地少人多,多數遷民的生活、生產始終沒有著落,
這些遷民的最后落腳地,近一些的是東莞、歸善等縣的深山老林,遠一些的則不知去向,在遷徙過程中,他們飽受饑餓病痛的折磨,死亡者不計其數。
復遷繼續給新安百姓帶來痛苦。根據當時新安縣百姓溫煥泰在《移村記》說,當時清兵拆房子,趕百姓,嚴防死守,一旦發現有越界的百姓統統處死;祖傳的基業全部化為烏有,祖祖輩輩守住的老宅、祖墓,只能一朝舍棄;家家戶戶風霜露宿,怎一個慘字了得,
《廣東新語》關于遷海慘狀的記載
被遷的百姓,一開始認為很快就能返回故里,便咬牙度日,但時間久了,根本看不到回鄉的希望,在錢財花光之后,出現了“夫棄其妻、父別其子、兄別其弟”的凄慘場面,還有賣兒賣女以求茍且偷生的。
歸善、博羅、東莞等縣的鄉間道路上,到處都是從新安縣被驅趕出來的遷民,沿路乞討、宿露餐風。遷民中身體強壯的入營當兵,老弱病殘只能等死。更有不堪忍受者,全家服毒而亡,投河、集體自殺的事屢見不鮮。新安及鄰縣的各級官吏雖然負有安置遷民的責任,但真正被妥善安置了的遷民微乎其微。
新安縣海防圖
當然,也有極少數遷民能留在遷界之內的,就是靠向官吏行賄,當時被稱為“賣界”。據說錦田鄧氏、屯門劉氏便是靠此法得以留在故土,另外,歸德的陳雋蕙率鄉民請求設立歸德場口子,灶丁可以帶領著腰牌出界曬鹽,很多人因此得以存活,
新安縣被廢
作為重災區的新安縣,除遷民大量死亡外,城鎮變成廢墟,田園皆荒蕪,南頭城房屋被毀、城墻坍塌,護城河淤塞,新安縣衙的附屬建筑全部倒塌,只剩孤零零的一座大堂,
新安縣衙
順治年間,新安縣在冊人口6851人,二次遷海后,僅存2172人;順治年間全縣有田地海坦湖塘等4039多頃,賦稅有官、民、灶、僧、夏、農、漁各業應繳稅米11652石8升,康熙三年時僅剩田地海坦湖塘等1013頃、賦稅米2837石;鹽業生產所遭受的損失最重,鹽丁由順治年間的3818人減少到康熙三年的127人,
至此,新安縣已經名存實亡。康熙六年(1667),知縣張璞奉命統計全縣剩余田地、人口、賦稅,造冊上報,并入東莞縣,新安縣再次成為東莞縣的一部分。
南頭古城
康熙三年(1664)四月,廣東水師總兵張國勛所部,在大鵬灣海面擊敗因遷海造反的周玉、李榮等疍民,之后就地留駐。康熙四年(1665),清廷設置“新安鎮”,任張國勛為總兵,康熙六年(1667),于奮起繼任新安鎮總兵。隨著新安縣裁撤和城中居民的遷出,南頭城變成了單純的軍事據點,
復界和回遷
對于遷海,一開始便有一大批漢臣反對。隨著遷海暴政的實施,在付出人口耗減、賦稅損失的重大代價后,清政府得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效果。荒無人煙的沿海地帶成了海盜的基地,鄭成功也在此時收復了臺灣,并獲得發展,
面對種種弊端,有識之士開始進諫,其中原任兩廣總督李率泰和廣東巡撫王來任先后采用了最極端的進諫方式——“尸諫”,終于引起了朝廷的重視,
王來任像
@清廉深圳
兩位官員都在奏折中痛陳遷海的弊端,終于迎來朝廷的重視,
王來任,康熙四年上任廣東巡撫,在遷海問題上,王巡撫因同情遷民,執行上司命令不力,康熙七年(1634)被罷官,不久病倒不起,臨終前,他寫下《展界復鄉疏》,這份披肝瀝膽的奏折最終促使朝廷開始反省遷海的錯誤,而且很快派出官員勘查邊界。
同年的十月廣東總督周有德上疏,請求擴展邊界,讓百姓復業,得到了準許,新安縣遷民終于回到了久別的故鄉,他們如獲新生,
紀念王來任的“王大中丞祠”
@廉潔深圳
康熙八年(1669)七月,新安縣建制恢復,當局委派番禺縣丞路鰲代理知縣,處理招墾復業事宜。當時的新安縣,一片蕭條,許多村落荒廢,以至空存其名,復界之初,遷民們開辟草萊,篳路藍縷,從荒蕪中重建家園,困難重重,
康熙九年(1670)七月,新安知縣李可成上任,發現復界雖有兩年,回遷的民眾僅占原住民的十分之一二,于是采取了許多措施,盡力安置返鄉居民,官給牛種,使回遷者盡早復業。
嘉慶《新安縣志》李可成傳
康熙十三年(1672),新安縣人口才到4000人,康熙十二至二十四年13年間回遷的原住民加新生人口共2542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后,復界擴展到所有遷海地區,近海地區的遷民大部分已經遷回原住地,離海較遠地區的遷民則很難招回。
從康熙二十五年到康熙五十年間,新安縣登記在冊的新增人口662人都是本地出生的,而沒有從外地遷回原住地的遷民了,直到康熙末年,新的移民逐漸進入,新安縣在人口、賦稅等方面才逐漸接近清初的水平。
讓我們一起來談談深圳歷史
2021-01-28
2021-01-26
2021-01-21
參考資料: 《寶安歷史紀事》
《寶安地區清初的遷海與復界》
《深圳古代史》
《南明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