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藝術家李雙江的兒子,17歲的李天一跟4名朋友酒吧聚會,走時帶走一位酒吧招待人員后于某酒店對其實施了性侵,后來女方報案,李天一被判入獄10年,其他人三年兩年不等。
這就是曾鬧得沸沸揚揚的李天一性侵事件,
現在李天一已經改名李冠豐,還有三年就能出獄了,
這7年來不斷有自媒體改寫這件事,小編發現越來越離譜,遂重新整理一份原版資料,以正視聽。
受害女
首先,受害女子是位“北漂”,22歲,在某公司做行政秘書,業余時間在酒吧做兼職駐唱,賺客人給的小費。
李天一在酒吧玩該女子負責陪酒,到后來喝得伶仃大醉不省人事,被李天一等人架出酒吧帶到了酒店,
李天一曾做嫖娼辯護
李天一曾在法庭上堅持說這是嫖娼,理由是受害女是酒吧小姐,帶走她的時候征詢酒吧經理意見,對方是同意了的。
但該說法被丁經理否認,說李天一的確問過她能不能出臺,但丁的回答是“等她醒了問她自己”。
受害女曾尋求私了
受到侵害后礙于李雙江的社會地位,受害女不敢直接報案,找到酒吧經理尋求私了。
丁經理聯系李雙江、夢鴿,要求對方出面解決問題,對方未回復,
后夢鴿去公安局報案,控訴酒吧涉嫌強迫MY和敲詐勒索,說對方向自己索要50萬,
金鼎軒群毆事件
李天一去酒店的路上還發生過斗毆,
5人路過金鼎軒的時候,李天一不滿2男1女盯著自己車看,下車與對方發生爭執,遂大打出手,車上人下來幫忙把對方打了一頓。
后來據知情人透露,李天一從小嬌生慣養所以性情急躁有暴力型傾向,
李天一數次翻供
最開始李天一說是嫖娼,后來改口說喝醉了,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再后來又否認自己有侵犯行為,到最后才承認自己是第一個實施性侵的,
“輪流侵犯”子虛烏有
案件審訊過程中有媒體報道,說法院否認這是QJ,說是“輪流侵犯”,這個說法流傳甚廣,影響惡劣。
實際法院那邊早已辟謠,自始至終都在說QJ,從沒用過“輪流侵犯”這個說法。
年齡問題
事發時媒體報道李天一17歲,未成年,
然而有網友根據李雙江《魯豫有約》采訪和他親自寫過的一篇舊文,懷疑李天一年齡造假,實際年齡應該是19歲,
當然也有反對者,足球記者董璐翻出2000年4歲李天一申請成為奧運形象大使,推斷李天一年齡沒問題,是17歲,
楊瀾曾為李天一說話
全網對李天一口誅筆伐的時候,主持人楊瀾發了一篇微博,說“勞教一年對一個因為沖動打人的未成年人來說是否懲罰過重”,后來刪除微博,道歉。
良家婦女論
清華法學院教授易延友曾發表評論,說侵犯一個酒吧女總比侵犯一個良家婦女危害要小。點擊閱讀精彩內容:落馬官員九個私生子只有三個是親生,誰敢嫖“公安廳長”的女人?
2000塊錢
實施侵害后李天一5人往受害女包里塞了2000塊錢,之后把受害女架到街上,5人駕車揚長而去,
以上好多細節網友可能都不知道,所以做個小小的科普,
“吃瓜吃的一臉迷茫”
你這個細節一點不在點子上
“要想生活過得去……”
要洗白跪舔的節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