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被女友敲詐案宣判,敲詐3700萬判三緩三,這個結果不簡單!

據報道吳秀波被女友陳昱霖敲詐案于今年1月底宣判,被告人陳昱霖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之前有傳言說吳給陳設套兒用賠償把陳送進監獄,這個案子法律上真應該定敲詐勒索嗎?目前看判得只輕不重。我們來研究一下不正當男女關系中分手費的罪與非罪界限!


這事件剛曝光時有個”談戀愛吧,要坐牢那種“的梗,目前沒看到判決全文,根據媒體報道所透露出來的判決內容,我覺得這個案子給女方定敲詐勒索罪應該不冤,判三緩三的結果應該是一個超級輕的、經交易后的結果,正常判應該是十年以上的!


從以上公開報道中得知女方一共向吳索要的數額應該是300萬+800萬+4000萬=5100萬,男方已支付的數額是1400萬,未支付的數額是3700萬,而有意思的是檢察院認定的敲詐勒索數額不是5100萬,而是3700萬!并且因為這3700萬還未支付,法律上認定性質為未遂。這一點很關鍵!

敲詐勒索罪該怎么量刑呢? 按《刑法》規定敲詐勒索罪有三個量刑區域:

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的數額絕對構成敲詐勒索罪中“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依法量刑應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現在的判決結果是“判三緩三“,判決后人就出來了,實際上陳被關押的時間也就是判決前在看守所的那兩年多了,有意思不?

能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實際判成三年有期徒刑,而且還是緩刑,主要是靠這個“未遂”的認定和吳秀波給出的諒解書!


那么從法律上陳的行為是否真的構成敲詐勒索罪?總數5100萬的數額中為什么拿到手的1100萬沒被認定敲詐勒索?男女分手時一方索要分手費合法與非法界限在哪兒?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哪兒?對這些問題楊律聊聊自己的看法:

關于吳秀波這案子,兩年前楊律師就分析過,分手時覺得感情受到傷害向對方提出索賠并不違法,哪怕是不正當關系中的小三提出索賠也不必然是違法的。但要使用合法手段,私下交涉、公開交涉、到法院起訴都可以。這些手段都合法,索賠的主張法律是否能支持,那就得具體案情具體分析了,即使法律不支持,也不會因為索賠額外承擔什么責任,更不會構成犯罪,但是一方如果以掌握的對方隱私作為要挾手段,給錢我就閉嘴不給錢我就曝光,那就真可以認定構成敲詐勒索了。
這個案子當初很多人猜測是吳設套,主動提出給陳補償,然后再以這個理由報案給陳定罪,如果從報道中公開的資料來看,陳被認定為敲詐勒索罪一點不也冤,甚至現在的認定和量刑都太輕了,從資料來看,這個事件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于2018年1月至2月間,陳向吳索要了1100萬,吳要陳親筆書寫不公開二人關系、刪除二人照片等隱私材料的承諾書后,付款,
第二階段 是陳拿到錢后未遵守承諾,在2018年9月18日將二人關系在網上公開。此后,2018年10月8日,陳以曝光二人親密照片等隱私為由,再次向陳索4000萬。雙方簽署了4年分期支付協議后,吳支付了300萬,
第三階段 陳以進一步公開二人不正當關系、公開其他人的負面資訊等理由相威脅,要求吳一次性支付剩余的人民幣3700萬元,然后吳就報警了……
如果上述事實無誤,往嚴格了認定這個敲詐勒索的數額可以認定為5100萬,至少也可以認定為4000萬。不知道大家注意沒有,在第一階段的案情描述中并沒有強調“以曝光為手段威脅“,只是提了”索要分手費”。
楊律師前面說過,索要分手費即使不合法也不至于構成犯罪,但是以隱私之類的威脅則可構成敲詐勒索。第一階段雖然目前公開資料描述時沒說威脅,但實際女方未必沒拿這些當手段。當然,這而揭過去,陳在拿了1100萬的賠償并作出承諾后,不但違反承諾公開曝光,甚至以進一步曝光為由再要4000萬。并且在又一次達成協議后再次翻臉違反協議,那被認定為敲詐勒索罪就一點也不冤了,大家認為呢?
當然,估計陳手里還是有料的,否則吳也不至于在支付1100萬后又答應再給4000萬,而且還愿意給陳出具諒解書,估計認定前面已付的1400萬不認定為敲詐也是經過吳同意的,否則恐怕也不是緩刑的結果。


現在的結果是吳的事業大概率完了,有知情人稱吳秀波今后將不再從事演員職業了,而陳關押了兩年多有犯罪記錄了。有人說陳拿到1400萬也值了吧?律上沒認定這1400萬是敲詐,但也不代表這1400萬是合法的賠償。

這1400萬合法與否不是陳和吳來決定,而應該是吳的配偶來決定。在涉及夫妻一方對小三的給付事件中,如果配偶對給付不知情、不同意,是可以主張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的。所以,小三即使通過私下途徑拿到賠償,法律上也未必是安全的,除非給付一方的配偶出于各種原因也知情認可,才徹底不違法
當然,目前看,沒有任何吳的配偶要主張啥權利的消息,也許事情就這樣了吧,大家怎么看?


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吳秀波

吳秀波被女友敲詐案宣判

4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差不多行了!千萬別太黑!

  2. 判之前都在看守所蹲了2年了,比坐牢苦多了!

  3. 跟貼被火星網友帶走啦~

  4. 你是過來人!![捂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