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增人口應不應該及時獲得土地分配?有沒有依據?
這個問題在全國農村普遍存在,涉及面非常廣,政策性非常強。今天,只能根據個人對政策的一點領會,和農民朋友嘮嘮這件事。
大陸農村土地承包是80年代初期開始的,經過1996年“大穩定,小調整,生不增,死不減”的所謂調整,至今將近40年,30多歲的新增農民幾乎都沒有承包地。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生產需要連續性的基本要求,土地承包保持相對穩定,既符合農民的愿望,也適合農業生產的規律,有利于增加土地的投入,保持土地的發展后勁。但長期不調整,人地矛盾就會不斷加重,年輕一代農民有的甚至全家沒有土地。好在如今社會大部分農民已經不再依賴土地生存,不然這部分農民就沒有自己的生產資料。雖然農民不再依賴土地生存了,但農村很多補貼都是以土地為基礎,這樣對無地農民就有失公平。所以,這部分農民十分渴望擁有自己的承包地。
那么土地穩定是大局,是總的要求,但對農戶之間的個別調整,并沒有硬性的規定,個人覺得只要村民三分之二以同意,如果在堅持大穩定的原則上,對于那些承包消亡戶的土地,對于那些占有土地較多的土地,在農戶之間相互調整,應該是合情合理的。不然死去人長期擁有土地,活著的人卻沒土地,人地矛盾就會永遠得不到解決,再過幾十年這種情況還會加大。有的地方采取將多余的土地用書面的形式先確定下來,土地暫時由原來的農戶先繼續經營,把多余的土地劃規給沒有土地的農戶,待土地重新調整時再行變動,本人覺得這也是一種解決的方法。但無論怎樣,既是小調整也不可能每年都進行,可以根據村農民的愿望,五年或者十年一次,能否調整還要根據全村農民愿望來決定,要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經過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同意,并報上級批準備案,不能由村委會說了算。
當否?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師友回答合情合理 點贊支持[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
[贊][贊][贊]好文章
要想鄉村振興,土地公平分配是不得不啃的硬骨頭[贊],謝謝回答
回答正確!👍👍👍[祈禱][玫瑰][玫瑰][玫瑰]
專業回答,精彩紛呈[贊][贊][贊]
精彩回答[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
[贊][贊][贊][贊]
師友下午好!精彩妙答,師友博大精深,知識淵博,非常贊同師友觀點[贊][贊][贊][大陸贊][大陸贊][大陸贊][鼓掌][鼓掌][鼓掌][擊掌][擊掌][擊掌][玫瑰][玫瑰][玫瑰]
為什么每個問答都這么完美,難道這些問答就是為您而準備的?讀后很受啟發,從中學習了不少知識,非常喜歡閱讀您的作品,真心話[贊][贊][贊][666][666][666][撒花][撒花][撒花][玫瑰][玫瑰][玫瑰]
感謝您的閱讀,評論,點贊,轉發和關注!謝謝![祈禱][祈禱][祈禱][玫瑰][玫瑰][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