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從殖民地到獨立是分兩步走的,第一步是1867年英國議會批準通過《英屬北美法案》,自此加拿大成為英屬自治領,接近主權國家;第二步是1982年經女王批準,加拿大除了名義上的元首繼續是英國女王之外,可以視作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英國為什么要在1867年放權給加拿大,此時距離一戰和二戰還有幾十年,大英帝國依舊如日中天,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是1867年?
在1867年以前,英屬北美殖民地零散地分布著加拿大省(即后來的魁北克省、安大略省),新斯科舍省和新不倫瑞克省等區塊,各部分之間不僅文化風俗差異較大,而且互不統屬,英國王室則充當著宗主和調停的角色,
從1583年開始,英國人在紐芬蘭建立起第一塊殖民地,此后英國大力向北美洲拓展,包括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在內的多塊區域都插上了米字旗,不過英國人不是美洲唯一的經營者,接踵而來的法國一直保持著同英國的競爭關系,
在1756年至1763年七年戰爭中獲勝的英國人,吞并了法國在加拿大的地盤,英國成為北美洲獨一無二的主宰者,不過這樣的局面并未持續太久,因為美國很快獨立出來,繼續主張接受英王統治的“保王黨”們向北逃至加拿大,而美國則表現出越來越強大的擴張欲望,
1812年的第二次英美戰爭,便是美國吞并加拿大的嘗試,而在這次戰爭當中盡管英軍取得了勝利,卻不得不思考英屬加拿大各殖民地以后的命運。本來對加拿大各省分而治之的狀態是最符合英國傳統的,但風起云涌的國際局勢卻不容許英國繼續這樣維持下去,
加拿大內部英裔與法裔有矛盾,直到今天加拿大仍舊在英裔和法裔兩大群體之間搖擺不定。1837年,加拿大法裔不滿,雖然最后得以平息,但英國王室也不得不思考如何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在加拿大總督建議下,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合并為加拿大省并以此期望兩大群體能夠在和平共處中得到融合,為加拿大由走向統一創造了條件。
圖-加拿大首都渥太華
1861年,美國爆發南北戰爭,美利堅合眾國與美利堅聯盟國展開了為期四年的殘酷血戰,盡管英國表示中立,但暗地里支持南方,畢竟南方各州一直是英國的原料產地,英國為南軍設計建造了一艘名為“阿拉巴馬號”的巡洋艦,為此北軍的大量商船遭到擊沉,北方為了表示抗議,甚至直接放出話來要英國拿加拿大的土地作為賠償。
美國的態度讓英國感到威脅,如果再不將加拿大整合成一支統一的力量,很難保證1812年的戰爭不會重復,除了美國的虎視眈眈之外,歐洲大陸也出現了大的變數,其中最令英國人恐懼的就是普魯士的強勢崛起,
1864年,普魯士開始了統一德意志諸邦之路,俾斯麥首先聯合奧地利擊敗丹麥,然后轉身將奧地利逐出德意志帝國,最后干脆利落地放倒歐洲大陸上最強大的法國。可以預見統一后的德國必然是歐洲大陸上的新興強權,如此一來英國的均勢政策必然受到挑戰,相應地英國人就必須投入更多的精力來應對歐陸的事務,遠在北美的加拿大自然要自力更生,
1867年3月,英國得知俄國與美國達成初步協議,俄國將作價720萬美元,將阿拉斯加賣給美國。此前美國從法國買來路易斯安娜,從西班牙買來佛羅里達,通過戰爭從墨西哥并入大片領土。這下美國對英屬北美幾塊殖民地形成包圍之勢,不出意外的話,美國通過購買和戰爭,會兼并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
1867年7月1日,英國得知阿拉斯加交易意向后3個月,英國議會同意加拿大省、新斯科舍省和新不倫瑞克省合并,成立聯邦形式的加拿大自治領。加拿大的國慶日,就是7月1日。果然不出英國所料,10月18日,俄國與美國正式交易阿拉斯加。
加拿大統一和獨立,主要原因是美國勢不可擋的兼并勢頭,俄國賣阿拉斯加給美國,成了加拿大統一并獨立的導火索,后來加拿大不斷吃進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才形成今天領土規模能和美國抗衡的形勢。
不是獨立,是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