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到2018年7月26日,在日本有89名犯人被判處了死刑,平均每年11人左右。
上一個在日本被判處死刑的人,是日本一個黑色組織的創始人松本昭雄,于2018年7月6日被處決,因為他們策劃了一系列重大罪行,包括1995年3月在東京捷運線上發起的沙林毒氣襲擊導致13人死亡。
有人判處死刑但30年后都沒執行:
日本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應在判刑后六個月內執行,但事實上幾乎從未如此。從2000年到2018年7月26日,已經執行了89項死刑判決。然后實際上,從量刑到執行的最短時間為一年,通常也要五至七年。四分之一的死刑囚犯已經在死囚牢房待了十多年。對于幾個人來說,停留已超過30年,其中一個囚犯在等待執行死刑32年之后,在95歲時壽終正寢了。
死囚是怎樣被對待的:
日本司法系統不將死囚犯列為囚犯,他們被監禁的設施不稱為監獄。囚犯缺乏向其他日本囚犯提供的許多權利。他們所居住的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拘留中心的主管,但通常比普通的日本監獄嚴厲得多。
死囚犯被單獨監禁,禁止與同伴交往。他們每周允許兩次鍛煉,不允許使用電視,也可能只擁有三本書。囚犯不得在自己的牢房內鍛煉。家庭成員和法律代表的監獄訪問不常見并受到密切監督。
根據法規,執行不能在國定假日、周六、周日或12月31日至1月2日期間執行。
當執行命令已經發出時,被判處死刑的囚犯會在上午被告知。被判處死刑的人可以選擇最后一頓飯。囚犯的家人和法律代表以及一般公眾只會在事后通知。當局會公布罪名,犯罪性質和被處決囚犯的年齡。
日本曾經禁止死刑300年:
從大約西元4世紀開始,日本越來越受到大陸司法制度的影響,逐漸對各種罪行采取不同的懲罰制度。然而,從奈良時代開始,殘酷的懲罰和死刑的使用越來越少,可能是由于佛教教義的影響,并且在平安時代完全廢除了死刑,后來的300年日本都沒有使用過死刑。一直到源平合戰之后,死刑才被重新使用。
在后來的鐮倉時代,死刑被廣泛使用,執行方法變得越來越殘忍,包括焚燒、煮沸和釘十字架等等。1871年,由于對刑法進行了重大改革,可判處死刑的罪行數量減少,廢除了過度殘酷的酷刑和鞭刑。 1873年,另一次修訂導致可判處死刑的罪行數量進一步減少,執行方法僅限于斬首或懸掛。
日本80%的人支持死刑:
日本公眾普遍支持死刑。政府定期調查公眾對死刑的態度,2015年的最后一次調查顯示,80%的公眾認為死刑是支持的,10%認為應該廢除死刑。
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只有四次死刑被最高法院撤銷并免除。1989年至1993年期間,司法部長拒絕批準死刑處決,這相當于非正式的暫停執行。
2009年9月17日,作為反死刑議員黨團成員的千葉惠子被任命為司法部長,實際上暫停了死刑。
太好笑了,配的第一照片,是我們國家的
死刑尸灰骨種靈魂民移生出新小豬物
關太久了不浪費國家資源嗎浪費糧食!
日本犯罪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