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買招商銀行理財產品,全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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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金融糾紛

之前,市民趙女士向我們投訴,四年前她在招商銀行杭州分行,購買了200萬元的私募基金產品,在2020年五月份到期后一直無法贖回。如今已經期滿一年了,仍然分文未見,這件事如今進展得如何了呢?


趙女士是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的私人銀行客戶,2017年,招商銀行客戶經理推薦給她一款私募基金招商財富新鼎明影視文化產業四期,沖著“招商銀行”的牌子,管理公司也是“招商銀行”,趙女士投了200萬,


趙女士購買的這只私募基金,在2020年5月26日發布通報,基金存續期限為24個月+12個月,2020年5月26日進入清算期。然而這一天,趙女士打開基金贖回時卻發現,禁止進行當前交易。


投訴人 趙女士:


客戶經理就說這個產品,現在結不了賬了,投出去的錢都沒收回,影視產品的市場發生變化了,影視產品也沒做完,連后期制作的錢都沒有了。

十天之后,趙女士的賬戶上只收到了23183元,銀行客戶經理跟他解釋說,這是退給他的一筆銀行之前收取的管理費

投訴人 趙女士:


招商銀行跟我說有專門的一個團隊,去參與這個項目整個過程的管理和監督的,那你發覺風險了,你為什么沒有提示?

招商銀行賣的這支產品,是誰發起的?

現在趙女士的這200萬到底是什么狀況?

今天的直播現場,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的電話始終沒有接通

就這類情況,我們也咨詢了律師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 陳文明


首先,作為基金的發起人以及管理人,包括我們的分銷銀行,一定要嚴格按照證監會,以及大陸基金業協會的規定,盡量保護我們的投資人,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在事前一定要將相應的風險責任落實到實處,

第二,作為我們相關的機構,在出現風險以后,一定要積極處理、積極溝通,而不是去推諉,一定要想辦法去挽回損失,

第三,作為我們投資人,一定要秉記投資有風險這樣一個名言,在投資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投資的具體內容。



杭州臺記者報道

值班編輯:張媛、謝帆(實習)責任編輯:胡碧瑢

主編:趙婧 終審:沈利、唐吟、余婕、劉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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