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退出宅基地補償沒有統一標準,現在只是試點改革。
1、大陸農村宅基地的現狀:大陸的農村宅基地規模較大,但關鍵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城市化進程、大量農民進入城市工作、大量閑置的農村土地資源浪費。
2、農村宅地出口的具體原則:
(一)自愿退出原則,不得強制退出
(二)土地使用應當統一控制原則,必須防止土地利用或者商業化后繼續農村宅地循環。
(三)退出宅地支付退出原則
3、農村宅地出口賠償:對于宅地出口補償,根據試點地區的退出補償標準,一般在10、 20萬元左右,部分補償將會更高。但是農民的收入是永久地放棄農村宅基地,應該說價格很好。
4、貨幣補償,人們喜歡這個。現在很多農村的人,很少回到城里的村子里,但是物價高,壓力大,如果出口的宅地可以得到一筆錢,還有一些人喜歡。但是,根據試點地區的土地補償標準、良好的經濟條件和較低的經濟條件,沒有具體的釋放政策的。
發達地區撤出家園賠償金高達幾億畝,一些發達地區只能達到15萬元/畝,偏遠地區只有3萬元/畝,差距達到數十次,有些人愿意放棄,有些人不想。目前,只有一小部分的宅地出口,大部分都不愿意從宅基地撤出,畢竟農民都是農村的農民。
一毛都沒有
要實事求是做事情,不要為了錢而搞項目。農村就要保護好原貌,實在國家要建設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