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發三千丈,三人成市虎,“三”字究竟表示多少

在古代漢語里,“三”“九”有時候并不是實指“2+1”“5+4”,這是學過古漢語的人都知道的。像下面這些三、九就都是虛指,表示“多”:

子在齊聞《韶》(韶樂),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

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陳年的艾草)也,(《孟子·離婁上》)

三折肱(小臂),知為良醫。(《左傳·定公三年》)

〔大鵬〕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莊子·逍遙游》)

拓地三千里,往返一如飛,(王粲《從軍詩》)

白發三千丈,緣(因為)愁似個長。(李白《秋浦歌》)

腸一日而九回,(司馬遷《報任安書》)

不矜細行,終累大德。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偽古文尚書·旅獒》)

日受千金之賜,一歲九遷其官,(韓愈《上張仆射書》)

但是,有關數目字意義的虛實問題,有兩點是一般人沒有注意到,而又跟閱讀古書很有關系的。

第一,表示“多”這一觀念的,不只是“三”與“九”,“五”可表示多,例如古人認為人有五福,法有五刑,味有五臭(xiù,繡,氣味),食有五谷,醫有五藥,聲有五音,爵有五等,毒有五種,更為明顯的是,帝王祭祀名山,定泰、華、衡等五山為五岳;天子所坐的車有五種,稱為五輅(又作五路);同宗服喪關系以五服為限,“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終止)”。這些,都是減一不為少、增一不算多的,不多不少,之所以定為五,是古人以五為滿數。


社稷壇的五色土

“四”“六”也可以表示多。例如古人所祭有六宗、六神,講規矩有六法,事物有六事、六物,此外還有六氣、六畜、六鄉、六行等等。這些都包含哪六種,自古即說法不一,可見當初定其數為六時,未必就有確指,不過是說個大數而已,

至于百、千、萬代表多,就更為人所熟知,例如秦繆公以子車氏弟兄殉葬,人們唱道:“如可贖兮,人百其身,”(《詩經·秦風·黃鳥》)百無聊賴、百思不得其解、百般無奈,以及千篇一律、千呼萬喚、千恩萬謝、千軍萬馬、千夫所指、萬象更新、萬眾一心等等,無不泛言其多,

第二,數目字之所指應該是最確定無疑的,為什么會出現上述的情況呢?這就要從人類認識發展史的角度去考察。

人類認識數目,也經過了一個漫長的過程。開始當然只知道“一”,大約有一個階段人只能數到三,在當時人的認識中“三”就是個大數,《史記·律書》說:“數始于一,終于十,成于三,”前兩句的意思是對的,“成于三”卻很含混,但司馬遷注意到一、十、三的關系,接近了人類識數的規律,是很了不起的。

以“三”為“多”,除了上文所舉的語言方面的例子外,從文字上也可以看得出來,例如以為手、以為趾、以為木等,都是以三叉表五指(趾)或眾多的樹枝,(三個人字)表眾人并立,犇(bēn,奔)表奔跑,磊表眾石,焱(yǎn,眼)表火苗,矗(tà,沓)表快速說話,劦(xié,協)表一齊用力……這些都說明以“三”為“多”深深印進了民族的意識之中,





以“四”為“多”應該稍晚,這與數學的進位觀念有關。現在通行的十進位制形成更晚,在這之前,恐怕有過四進位的階段。先民可能是從一年有四季、人有四肢、空間有四方等等現象受到啟發,把四構成一個更大的單位這一方法推廣到其他方面去,例如一車駕四馬,以“駟”計車;皮革四張為一“乘”;稱中國為四海之內;井田制以四井為邑;軍隊二十五人為兩,四兩為卒;一日夜分十二時,每時分四刻;二十八宿分為四組,稱為四神,春秋時齊國量具以四豆為區(ōu,歐),四區為釜。四進位也可能是二進位的推衍。大家知道,《周易》和現代計算機同是二進位,二而一一。兩個“一”也就是四,所以《周易·系辭上》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


秦始皇陵一號銅車馬

“九”成為表“多”的數字,是在人們對數字的認識相當深入的時候。中國古代的人以“九”為陽數,是數之終了,因為“九”只要再加個一,就又回到了“一”(不過已經是進位后的一)。可見以“九”為“多”,與十進位的確定很有關系。

正是因為人們對數字的認識、對最大數的掌握是逐步發展變化的,各個時代的數字觀念有所重疊交叉,因而作為人們生活和觀念的記錄,文獻典籍把這些似乎相互不能包容的現象都同時保存下來了。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動態的東西在文獻中沉淀下來,以平面的形式呈現在后人面前,難怪懵住了不少人,包括古代的大經學家們,對一些三呀六呀九呀挖空心思去考證,非要弄清楚確指是什么方才罷休。

“三”也可以表示“少”,有一位中學語文老師問:《愚公移山》中“荷擔者三夫”一句中的“三”,一般選本都注譯為“三個”,似乎不妥,是不是理解為“多人”更好?《愚公移山》的原文是這樣的:

……其妻獻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雜曰:“投諸渤海之尾,隱土之北。”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箕畚運于渤海之尾。鄰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遺男,始齔,跳往助之。寒暑易節,始一反焉,

通觀全文,處處是神話色彩,朦朦朧朧,愚公連個姓也沒留下,還不如那位剛剛換牙的小男孩,就說這里所引的幾句,先是其妻提出兩個問題:勞力和移置的場所。得到的口頭回答只是后一點,勞力問題是用事實回答的:“子孫荷擔者三夫”和京城氏的“遺男”。這并沒有解決其妻之疑,也是下面智叟出場的鋪墊,在通篇含混的筆法中唯獨勞力的數字咬實,確實不大協調。那位語文老師的疑問是有道理的,

但把這個“三”理解為“多”也不合適。依我看,這個“三”是表示少,全句是說愚公率領著不多的幾個強勞力,


這樣理解有沒有根據呢?我們已經說了“三”的“多”義,對這一點,人們談得多,用以解釋文言中的“三”字的注釋也常見,這無疑是應該的。但是,對于“三”表示“少”這一面卻很少注意,例如修訂后的《辭海》《辭源》和臺灣地區的《中文大辭典》等大型辭書,以及一般的古漢語字辭典,在“三”字下只列:①數目字,2+1;②表多數,這大概是因為清代學者汪中的《釋三九》一文只強調了“三”的“多”義這個主要方面所造成的。但是,如果我們仔細研究一下文獻中“三”字的用法,只認準“2+1”和“多”這兩項,有時就講不通。例如:

(1)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史記·項羽本紀》)

(2)毛先生(毛遂)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又《平原君列傳》、《留侯世家》等文也說到過“三寸舌”)

(3)雄常把三寸弱翰,赍油素四尺,以問其異語。(揚雄《答劉歆書》)

(4)眾議成林,無翼而飛。三人成市虎,一里能撓椎。(《淮南子·說山訓》。《戰國策·秦策》也有類似語)

(5)楊朱見梁王,言治天下如運諸掌。梁王曰:“先生有一妻一妾而不能治,三畝之園而不能蕓,而言治天下如運諸掌,何也?”(《列子·楊朱》)

(6)百里之海,不能飲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軍之渴,(《尉繚子·治本》)

(7)士大夫三日不讀書,則理義不交于胸中,便覺面貌可憎,語言無味,(《世說新語·言語》)

(8)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怫然怒,(胡詮《上高宗封事》)

對于第一例中“三”戶之所指,古代注釋家都想把它“落實”,于是為此爭來爭去,其實這句活不過是說“楚人怨秦,雖三戶,猶是以亡秦也”(見《史記集解》)。第二例中的“三寸”是個“近似值”,說“三”,也是言舌小,這就和其功效之大(“強于百萬之師”)構成強烈的對比,現在我們還說“三寸不爛之舌”,試體會一下其語感怎樣?第三例也說“三寸”,指的是毛筆的頭,毛筆的長度本應以筆桿為準,現在只計筆頭,也是言其短小輕便,例四“三人為市虎”的含義,可以用《戰國策·魏策二》所記載的一段故事加以注釋:

龐蔥與太子質于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

可見這個“三”有最多不過三的意思,是使無變有的最低數字。


例五的“三畝”與“天下”形成對照。因為古代“一夫百畝”,古代畝小,百畝約合現在的二十多畝。在生產力低下的當時,“百畝”才能勉強維持五口之家的溫飽。梁王要說明楊朱是在說大話,當然要以輕而易舉的事例跟楊朱說的治天下極易進行對比,約合現在一畝來地的“三畝”乃極言其小無疑,例六的情況與此略同,第七例的“三日不讀書”,無異于說士大夫不可間斷了讀書。如果改為說“一日不讀書”,則下文“面貌可憎”云云就言過其實了,在實際生活中也不可能無一日中斷,如果說“二日”,則又嫌過于實在;還是說“三日”為好,利用了人們把“三”當作“少”的代表的心理,最后一例自不待言,三尺,言其幼小也,

看來,“三”在虛指時有“少”義這是確定無疑的。這樣,不但《愚公移山》中的“三”字得以解決,就是像下面這類習見的例子,也應該重新考慮: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

共事三二年,始爾未為久。(《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歷來人們都不給這兩個“三”字下注,似乎都被視為確數,其實孔子是說學無常師,老師就在你身邊,哪怕三個人在一起,另外兩個人中也必有可學習的。“三人”是可供選擇的最低數字。如果說“二人行”,除去自己就剩下了對方一人,無異于說“人人皆師”,這并不符合孔子的社會觀和倫理觀。從表述上說,這里用“三”最準確。第十例的“三二年”,現在也還在說(有時說“二三年”),也就是下句“未為久”之意,也并不是非三即二的確數。

其實以“三”表“少”,在今天的語言中也還有,只是人們不大注意罷了。例如說“三寸金蓮”,言舊時婦女足纏得小而已,“三寸”也是模糊的,三寸五、四寸也包括在內,“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三天”言其少,“兩天”反而顯其多,“三心二意”、“三斤半鴨子二斤半嘴——多嘴多舌”、“三兩棉花四張弓——細細地彈(談)”等等情況略同。“保定府三件寶:鐵球、面醬、春不老”,“東北三件寶:人參、貂皮、兀剌草”,“沁縣三件寶:雞蛋、瓜子、王閣老”,數寶都以“三”為限,這恐怕不是偶然的。這些“三”是確指,似乎里頭也帶有言其多的意味,其實不然,還是言其少:物以稀為貴,說寶只有三樣,這才值得驕傲(其實連這個“三”都有湊數的成分在),如果說“沁縣千件寶”,也就不“最最最”了,

一個“三”字,既是“2+1”,又表“多”,還表“少”,生在千百年后的我們,遇到古文中的實際材料的確不好分辨。細想想,還是可以琢磨的,一個事物總有個比較合適的量(包括長度、數量、分量等等),“三”超過了它,即言其多;不足,就是說其少了,移走太行、王屋二山,推翻秦王朝、一般女子腳的長度等等均非三夫、三戶、三寸所能滿足,偏說“三”,用意就顯然了,

既表“多”又表“少”是矛盾的,但是僅就古代語言自身而言又是合理的:事物總是相反相成的,當先民剛剛識數,還不能數到十時,“三”就是個大數;待數目掌握得多了,生活中的事物動輒以千數、以萬數時,“三”又幾乎是最適合表達“少”義的詞兒了,這里頭有辯證法,

◎本文節選自《古語趣談》(作者許嘉璐),圖源網路,圖文著作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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