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記得那個以前和你一起上學的女孩吧?”
“能說具體點兒嗎?”
“就那個,個子高高的女孩。暗金色頭發,發色介于我們倆之間,不過我覺得她是染的,以前住我們隔壁,后來父母離婚了,她媽搬到了瓊斯家去澳大利亞之前住的那套公寓。她姐姐跟你表哥是朋友,后來跟鎮上來的男孩搞在一起懷孕了,當時也算是丑聞了。她老穿一件紅色外套,其實并不襯她,你知道我說的是誰了嗎?”
“叫什么名字?”
“想不起來了。”
我無數次經歷像這樣的對話,和我媽、我阿么,還有家里的其他人。顯然,他們的記憶還有對細節的把握毫無問題,他們列舉出的個人資訊足以讓維基百科甘拜下風,但很多人都表示,若要讓他們想起名字就費力了,甚至想起站在眼前的人叫什么都得絞盡腦汁地回想。我自己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發生在婚禮上尤其尷尬呀,
“叫什么名字?”“想不起來了,” | 圖蟲創意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為什么我們能認出別人的臉卻想不起他們的名字?面孔和名字在識別一個人的時候難道不是同等有效的資訊嗎?要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們就需要對人類記憶的運作再挖掘得稍微深入一點兒。
首先,人臉的資訊含量很大。面部表情、目光接觸、嘴部動作等,都是人類交流溝通的基本方式,從一個人的面貌特征還能看到很多東西,如眼珠顏色、頭發顏色、骨架、牙齒排列等,都可以作為識別依據。正因為如此,人腦似乎演化出了一些特點來輔助與增強面部識別與處理,像是模式識別、從隨機圖案中認出人臉的普遍傾向等,
與之相比,人的名字提供了什么資訊呢?它們有可能作為某種線索提示一個人的背景或文化出身,但一般說來只是幾個字、一串隨意的符號、一小段音節,讓你知道它們屬于某張特定的臉,可那又怎樣?
正如前面所說,要讓有意識獲得的一段無規律資訊從短期記憶變成長期記憶,往往需要不斷重復,不過,這一步有時可以跳過,尤其在資訊附帶了某些特別重要或特別刺激的因素時——意味著形成了情景記憶。假如你遇到一個人,是你見過的最美的人,你對此人一見鐘情,恐怕這位愛慕物件的名字會讓你兀自默念好幾個禮拜,
這種情況并不常有——幸好沒有,所以在認識一個人時,如果想要記住對方的名字,唯一有把握的方法就是趁它還在短期記憶時不停復述。可麻煩在于,不斷重復的方式既費時間又占用腦力資源,就像先前所舉的“我到這兒是干嗎來著”的例子,正想著什么事情時,遇到新任務要處理,當下所想的事會被輕易覆寫或取代,而當我們與某人初相識時,對方很少會只說名字而其他什么都不說,難免要在交談中涉及來自哪里、做什么工作、有什么愛好、感興趣的方面等。社交禮儀要求我們在初次見面時表現得風趣(哪怕我們其實對此毫無興趣),而我們致力于展示的每一點幽默都會讓對方的名字來不及編碼就被擠出短期記憶的可能性變得更高,
大多數人能記得好幾十個名字,并且每次在需要記一個新名字時也并不覺得太費力氣。這是因為我們的記憶把聽到的名字與正在互動的那個人聯系了起來,人與名字在腦中建立了聯系,隨著互動增強,與人、與其名字的聯系也越來越多,也就不再需要有意識地復述,通過長時間接觸已經在更下意識的層面上進行了“復述”,
人腦有很多制造短期記憶的策略,其中之一就是在得到大量細節的同時,記憶系統會傾向于著重注意聽到的第一條和最后一條資訊(分別稱為“首因效應”和“近因效應”),所以,通常做介紹時,如果名字是我們聽到的第一條資訊的話(往往確實如此),就很可能讓人印象深刻。
不僅如此。短期記憶與長期記憶還有一個尚未提到的差別,那就是它們對處理的資訊型別有完全不同的偏好。短期記憶多是聽覺型的,專注于處理字詞和特定聲音形式的資訊。這也是為什么我們會有內心獨白,并用陳述句而不是像放電影那樣以一串畫面進行思考。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一種聽覺資訊,你聽到名字時聽的是幾個字,想到名字時想的則是組成這幾個字的音節。
與此相反,長期記憶則倚重于視覺和語意(也就是字詞的意思,而不是字詞的讀音),因此,比起沒有一定之規的聽覺刺激(比方說一個陌生的名字),更豐富的視覺刺激(好比說人臉)就更有可能被長期記住。
長期記憶則倚重于視覺和語意 | 圖蟲創意
從純粹客觀的角度來講,一個人的臉和名字大致無關,也許你聽到過誰在得知某人名叫馬丁時說“你長得真像個馬丁啊”,但說實在的,僅憑看臉基本上不可能準確預測某人叫什么名字,除非這人把名字作為文身刺在了額頭(如此醒目的視覺特征實在太讓人難忘),
接下來,假設一個人的名字和面容都已經成功儲存進了你的長期記憶——哇,你真棒!那也只成功了一半,現在,你需要在有需要時使用資訊。不幸的是,事實證明要做到后一半很難。
大腦是一大團錯綜復雜的接頭和連線,就像規模有宇宙那么大的一團圣誕樹燈,組成長期記憶的就是這些接頭——也就是突觸,單獨一個神經元就可以與其他神經元形成數萬個突觸,而大腦由數十億個神經元組成。這些突觸意味著,某一段記憶與需要據此進一步“執行”任務的腦區(即負責合理化和制定決策的區域,比如額葉)之間是有聯系的。在這些聯系的基礎上,你腦中負責思考的部分才能“拿到”記憶。
一段記憶的相關聯系越多,突觸就越強(或者說越活躍),要使用這段記憶就越容易,就好比去一個四通八達的地方要比去湮沒在荒郊野外的一座廢棄倉庫更容易,比如說你的長期伴侶,他(她)的名字和臉會出現在你大量的記憶片段當中,因而總是位于你的意識前沿。可其他人未必享有這種待遇(除非你的人際關系非常另類),因此記住他們的名字就變得比較困難,
可是,既然大腦已經儲存了人臉和人名,為什么我們最終還是只記得其一而記不住其二?這是因為,大腦在回憶時實行的是一種雙軌制記憶系統,結果就造成了一類普遍而惱人的感覺:認得出某個人,但想不起來為什么或怎么會認得,也記不起對方的名字叫什么。其根源在于大腦對人/事有熟悉與回憶之分。解釋得更清楚一點,熟悉(或者說認得)是指在遇到某個人或某件事時知道自己見過或做過,但此外就什么也沒有了,只知道記憶里已經有這個人或事存在,而回憶是指能回想起當初怎么認識和為什么認識這個人的記憶,認得一個人僅僅標示出了有記憶存在的事實,
大腦在回憶時實行的是一種雙軌制記憶系統 | 圖蟲創意
大腦有好些方式方法來觸發一段記憶,但我們確認其存在時并不需要“激活”它,想象一下要在電腦里保存一份檔案,而電腦提示“該檔案已存在”?情況與此有點兒類似,我們只知道資訊存在,不過你拿不到,
來看看這樣一套系統有什么優點,它讓你無須把寶貴的腦力過多地花費在思考是否遇到過某件事上。在自然界嚴酷的現實中,凡是熟悉的東西都是之前沒能把你殺死的,于是你可以把精力集中在或許有威脅的新事物上。對于大腦來說,以這種方式工作是有演化意義的。既然一張臉要比一個名字提供更多的資訊,臉就更有可能是“熟悉的”,
可這并不意味著現代人就不會為此深受困擾,我們經常不得不和確實認識卻無法立刻準確回憶起來的人做些小小的交談,從認出來到完全想起來的那個時刻,應該大多數人都經歷過,有些科學家將其描述為“回憶臨界點”,意思是某些東西正越來越熟悉,熟悉程度到達某個關鍵點時,最初的記憶徹底被激活,想要回憶起的那段記憶關聯著好幾段其他記憶,它們一起被觸發,對目標記憶產生一種外周刺激或是低水平刺激,就像鄰居家放的煙花把一棟黑漆漆的房子照亮,但是,目標記憶只有在受到的刺激超過一定程度或者說超過其臨界點時才會被真正激活,
你也許聽過“一齊涌上心頭”的說法吧?又或許還記得突然想起問題答案之前那種“話到嘴邊”的感覺?這些說的都是回憶臨界點的變化:引起識別的目標記憶獲得了足夠的刺激,終于被激活——屋子里的人被鄰居家的煙花弄醒,打開了所有的燈,這下所有相關聯的資訊都可以拿到了,記憶被正式喚起,“嘴邊”也可以恢復其正常的賞味職責,不用再為雞毛蒜皮提供希望渺茫的儲存空間,
總的說來,人臉因為更“有形”而比名字更好記,而想起一個人的名字更可能需要完全的回憶而不是簡單的識別,假如下次見面時我沒能想起你的名字,我希望以上內容能讓你意識到,那并非出于無禮。
當然,從社交禮儀的角度看,我恐怕確實失禮。可至少你現在知道是為什么了呀!
作者:[英] 迪安·博內特
譯者:朱機
編輯:馬楠 費艷夏
排版:雷昱兒
題圖來源:圖蟲創意
(責任編輯:郭寧_NBJS11658)
拍照署名,想不起來就拿出來對照著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