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都是兩面性的,并不會只有利于商家,合同法里肯定有類似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另外一方導致不可抗拒的損失或者其它重大損失是可以單方面提起解約的才對[思考]甚至可以通過司法程式告對方,就像明星代言期間因個人形象問題導致品牌方經濟損失,不僅要解除合同同時還要賠償品牌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