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套路貸”的套路

“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地還(錢),我真的受不了……只想早點死,早點解脫。”最近播出的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記錄了這樣一則遺言視訊。


視訊中男子是“套路貸”被害人,他的身后,隱現出一個特大“套路貸”犯罪集團的身影,

2019年,蘭州警方動用600名警力打掉了該犯罪集團。經查,涉案的非法放貸金額累計達62.73億元,獲利28億余元。共抓獲嫌疑人253人,查封涉嫌非法放貸App和網站1317個,

該犯罪集團聲稱借貸7天免息、低利息,但實際上,借貸年化利率竟高達1303.57%至5214.29%。集團以短信轟炸、曝通訊錄、P圖侮辱等“軟暴力”催收欠款;若“不見成效”則轉向“硬暴力”,當面威脅借款人,在35萬被害人中,有89人因不堪催收而自殺。

這分明就是“奪命貸”!用專題片的話講:“只要借了錢就根本還不上。每一筆都是沾著血的血債。”


(截圖來源:《掃黑除惡》)

這種讓人傾家蕩產的“套路貸”究竟是什么?它是怎么害人的?

“套路貸”是小額、短期、含有極高“砍頭息”的高利貸,大陸裁判文書網披露的蘭州“套路貸”作案手法,將背后貓膩全盤托出:

被害人進入網貸App平臺后,頁面會出現“7天免息、低利息、低門檻、無抵押、純信用、快速放貸”等虛假宣傳內容。

一旦被害人上套、同意借款,平臺會約定還款期限為7天,向被害人放款并以購買充值卡租金、手續費等名義先行扣除20%—50%的“砍頭息”,

“砍頭息”是放貸平臺以利息、手續費等名義從放貸本金中預先扣除的錢,不僅高息,還成為引導借款人“借新還舊”、讓借款指數級增長的誘餌,

在被害人首次貸款無法按時還款時,網貸App平臺會在被害人不知情時,以彈窗等方式向被害人推薦其他同屬該公司的網貸App平臺,引誘被害人二次甚至多次貸款以償還債務。說白了,就是以貸還貸、虛增債務。假如被害人無法按期還款,平臺將每天收取10%的逾期費,

“砍頭息”“逾期費”等費用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令借款人不堪重負。這時候,催收員出現了,他們用“軟暴力”催收逼債,搞精神折磨。比如恐嚇、辱罵、威脅短信轟炸、發送PS淫穢或詛咒圖片(如靈堂或被害人PS裸照)、向被害人親友催討騷擾等,


(圖源:央視新聞)

2018年4月25日,江蘇連云港一位居民曾在“套路貸”平臺貸款,本息滾至20萬元,既無力償還又不堪“軟暴力”催收,最終自殺身亡。

負責催收的公司還特別囂張,當警方要求停止“軟暴力”騷擾時,公司竟用“呼死你”瘋狂“轟炸”派出所值班電話。借款人家屬也被牽連,直至出具死亡證明,對方才罷手。

“套路貸”種類多樣,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曾海燕介紹,“套路貸”主要有三大類:一是“房貸”類,犯罪嫌疑人瞄準名下有房產的本地客戶;二是“車貸”類,主要針對抵押機動車的客戶;三是“現金貸”,以網貸平臺為依托,主要侵害年輕人包括在校大學部生。

“套路貸”十分狡猾,它們以民間借貸為幌子,躲避刑事治理,肆無忌憚地打“擦邊球”,許多被害人最初只借了很小一筆款,但被“套路”及在威逼利誘下,很快背負巨債,賣房還債、傾家蕩產,甚至被逼走上絕路。

“套路貸”非整治不可!

然而,法律上沒有“套路貸”這項罪名,由于作案手法復雜、民刑交織事實難查、借貸形態看似合法、犯罪手段不斷翻新等,有關“套路貸”的執法辦案存在定性難題。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對“套路貸”犯罪認定、審查、防范與鑒別機制等作出規定,

2019年2月,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表示“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是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打擊重點,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套路貸”“軟暴力”惡勢力刑事案件和財產處置等4個法律政策意見,明確規定了套路貸的司法定性,列舉“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的通常表現形式,明晰定罪量刑標準,統一法律適用尺度,破解了套路貸在法律適用上的難題,確保于法有據、有法可依。


(截圖來源:《掃黑除惡》)

2020年9月2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蘭州特大“套路貸”主犯王燾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8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5年不等。

據《人民日報》2020年7月報道:2020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套路貸”犯罪團伙260余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270余人,破獲刑事案件1410余起,查扣涉案資金10億元,

奪命的“套路貸”,終究自取滅亡。

文/云歌

編輯/九段

資料來源/大陸裁判文書網、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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