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螞蟻集團告了!因為揭露它不為人知的事



沒錯,我們被螞蟻集團告了,

就是那個因為監管問題,實際控制人馬云狂懟監管系統,并被暫停上市的螞蟻集團。告我們,也是因為我們質疑了螞蟻集團旗下金融業務存在的問題,

一開始,不少的讀者跟我們反饋,螞蟻集團旗下的“相互寶”的費用暴漲了很多,并且存在騙保的可能,同時,我們接觸到了幾百個被相互寶拒賠的人員或家屬,了解到其理賠存在的艱難。便寫了一篇文章去剖析相互寶上述問題。

文章推出后,反響極大,評論下大量苦主用戶在訴苦水,半年以后,螞蟻集團忽然跑過來告我們了。

起訴狀殺過來時是這樣的:


沒錯,索賠200萬,嚇得我趕緊摸了摸自己微信錢包上的余額!

當時是法院指定的訴前調解律師給我們電話,她說:“原告方螞蟻公司說你們也拒絕調解,直接要求進入立案開庭程式,所以你們確認嗎?”

事實上,我們并沒有與螞蟻方有任何溝通,但他們的代理律師,似乎連我們也一起代理了。

隨后,我們去找律師正兒八經代理我們,一眾律師們都和我們說,他們收取律師費的標準,都是按標的額的4個點往上收的,也就是說,我們要應訴的話,首先律師費就得8萬。看來要告一個人的時候,把索賠數額盡可能往上調,是很容易把對方弄得很難受的。

廣東有句老話是這樣說的,“食得咸魚抵得渴”,既然說出了質疑他們的話,我們也大不了掏錢請律師,以及堂堂正正應對。畢竟,法院是擺證據講道理的地方,我們都是正直之人,做正直之事,沒什么害怕的,

不過,接下來的一系列操作,倒讓我們感到魔幻不已。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通過立案那幾分鐘里,關于起訴我們的稿件,瞬間鋪滿了全網,連我一個被騙去搞傳銷的國小同學都跑來問我是怎么回事了。


刷屏發文的可不止機構媒體與自媒體,微博上的大V也紛紛同時發布基本相同的內容。

不過,這些內容底下的評論可是這樣的:


這樣的內容下,大量的用戶還是對相互寶提出質疑和指控,這起碼讓我覺得,文章寫得值了。

當時我和幾個朋友及律師正在商談此事,看到這些不斷鋪陳的內容,一眾感慨,有錢真的是可以為所欲為的。緊接著,“造謠”、“失實報道丑化形象”這種充滿傾向也定斷的說法也出來了。我問律師說,這算不算是干擾司法?律師說,這可能是想給法院壓力,但起碼廣州的法院是不會理會這種東西的。

也有曾在阿里工作過的朋友說,這顯然是在殺雞儆猴,現在相互寶受到的質疑和指責太多了,他們得通過訴訟手段去打擊這些提出異見的個人和媒體。這樣一來,那些自媒體更不敢說話了,

確實,告了我們以后,質疑他們模式問題的媒體或自媒體,少之又少,有自媒體同行跟我說,很想出文章剖析一下相互寶模式,但是怕被告。

11月3日,螞蟻集團因為監管問題被上交所暫緩上市,加上最強網路小貸監管新規即將到來,市場開始重新審視螞蟻集團的本質。但其旗下的相互寶,本身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尤其是,這是一個涉及到超過1億大陸人,尤其是偏遠農村地區人員的產品,

這樣一個產品,被不少人稱為“三無”與“四不象”,它到底是個什么?它合規嗎?合法嗎?接受誰監管?有資金池嗎?有風險漏洞嗎?它的隱患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沖擊嗎?它會不會像P2P一樣爆雷?……

是時候審視相互寶的本質了,否則它所存在的隱患,是幾何倍級于P2P的,

今天,我們的官司進行得轟轟烈烈,我們面臨索賠200萬的壓力,但在這個時刻,關于相互寶的問題,即便大棒舉得再高,我們有話說話,站直腰板,該說的就得說出來,以正世人視聽。就算再索賠200萬又何妨?

之前,我寫《逃亡房地產老板》時,光頭敏告我,出庭的時候,我的代理律師當著法官的面,一開始就指著他們說,你們這些放高利貸的王八蛋,國家正在打擊你們搞套路貸的,你們居然還敢跳出來告我們。都干了這么缺德的事,你好意思的么?

后來,光頭敏因為套路貸進去了,

當時我有些被律師這種江湖而凌厲的風格震驚到了。不過現在回頭想,這很有道理啊,你這相互寶,本來也不是合法的東西,憑什么來告我?你好意思的么?


相互寶本質就是保險 一個裸奔的保險

在起訴狀里,相互寶說我們的文章,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所以索賠200萬元,

巨大的經濟損失。

相互寶一直對外說它“既不是商業保險,也不是公益慈善專案”,是個“網路互助計劃”。

網路互助怎么會有巨大的經濟損失,意思是這是一個具有巨大經濟收益的平臺?

所以,相互寶到底是什么?

在支付寶網站上,相互寶的介紹是這樣的:

相互寶是2018年10月16日在支付寶App上線的一項大病互助計劃,符合條件的成員加入后,如遭遇重大疾病,可申請獲得30萬元或者10萬元的互助金,費用由所有成員分攤,共擔大病風險。

乍一看,基本上都會覺得這就是個保險。但相互寶說不是,說它是“網路互助計劃”,畢竟,要說自己是保險,就得被保監會監管,保障金之類的就得按監管規定來了,并且,要說保險,那你得有保險牌照啊,

對不起,它沒有,

如果保險的要求是韁繩,那脫韁了,顯然是跑得更爽的。

跑了兩年多,相互寶說自己已經有超過1億的用戶,如果算上這1億用戶背后的家庭成員,這是一個影響大陸3、4億人的巨頭產品。據相互寶的官方資料,2019年人均分攤29元,累計募集金額超過了108.16億。

在相互寶自己的描述里,它們的運轉模式是這樣的:

相互寶采用的是“一人生病,大家出錢”的互助模式。

通俗來講,網路互助相當于建了一個大的用戶群,集眾人力量,幫助患病成員渡過難關,加入成員如遭遇大病,所有人平均分攤所需的醫療花費,同樣地,自己遭遇大病也可申請互助金,

“事后分攤”是相互寶這種模式區別于其他保險產品的核心。如此它便可避開形成資金池問題,不會輕易被打成“非法集資”了,

但這樣一來,就真的不是保險了嗎?

我們來看下保險的定義:

《保險學概論》:保險是集合具有同類風險的眾多單位和個人,以合理計算風險分擔金的形式,向少數因該風險事故發生而受到經濟損失的成員提供保險經濟保障的一種行為。

《保險法》)第2條明確了保險的定義:“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無論按照學界,還是法律里的定義,相互寶這種“先以一個很低的墊付成本(或沒有成本)加入互助組織,組織有互助的合同協議,然后在互助組織中有成員“出險”時,大家一起平攤理賠成本,為出險者提供經濟保障,”的模式,涉及合同約定、支付保費、出現事故等要進行理賠,這些,本質上都和保險并無兩樣。

至于“事后分攤”的模式,不過是保費先后繳納的問題,這不是判斷保險的必要因素,只是保險的一個形式而已。

既然是保險,那就得按保險的規則來啊,不過,相互寶并沒有,

事實上,螞蟻集團旗下產品,不少都以“新模式探索”的名義,脫離了其產品屬性里本該有的監管條款,看樣子,似乎自稱為“科技互聯網創新”,就可以不管這行應有的規則和風險管控。螞蟻集團網貸業務的加杠桿問題如此,相互寶的合規風險問題更是如此。

不過,監管并不認同這點。

9月8日,銀保監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發布《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分析及對策建議研究》理論研究文章點名道:相互寶、水滴互助等網路互助平臺會員數量龐大,屬于非持牌經營,涉眾風險不容忽視,互助平臺的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淀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


注意關鍵字,“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和“非法商業保險活動”,

這篇文章也指出,“這些網路互助平臺,本質上具有商業保險的特征,”

沒錯,這個成立一年時間就積累了上億用戶的網紅產品,在銀保監會的定義中,它就是商業保險。但由于它并沒有保險牌照,理論上,要被取締的,

螞蟻集團的所有宣傳口徑反復強調,相互寶不是保險。因為,他們曾經因打著保險的旗號宣傳而導致相互寶差點“早夭”。

2018年,在它橫空出世40多天后,原名為“相互保”的這個產品因為虛假宣傳等問題遭遇監管處罰,原來的合作方信美人壽就此退出這個專案。相互保改名,從保險的“保”改為余額寶的“寶”,宣傳口徑從保險產品變成一個網路互助產品,


此后,相互寶便一直游離在國家金融監管的體系之外。

在監管體系之外,有一個上億人參與的大盤,每個月有數億資金流動,如果這在其他中小國家是難以想象的,很多國家都會把這定義為非法集資。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擅自設立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在大陸,既然都定性相互寶本質上是商業保險,但相互寶并沒有保險相關牌照,所從事的業務也就是非法保險活動了,為什么銀保監局沒有進行打擊與取締?

也許是考慮到它會對大陸的醫療保險體系作一個補充,但它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如果爆發,將不亞于任何一個已經爆了的P2P平臺,


監管?這和P2P沒區別

體量龐大,牽涉到巨量的社會公共資源,并且通過信用推動專案運轉,這樣的產品如果沒有公權力監管,很容易就遍身都是雷區。

本質上,相互寶是保險,但并不是標準的保險產品,因為它搞的是自己的一套標準,并且是隨時由自己調整的標準,這樣一來,相互寶似乎直接躲開了《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約束。

保險行業對重疾險的承保范圍、核保理賠、風控流程等都有詳細的規定。既然相互寶不受保險行業的法律法規約束,它的運行規則是根據什么設定的?它的監管、風控怎么進行?

答案是,自定規則、自我監管,

目前,相互寶的健康告知、承保范圍、分攤標準、救助標準等規則均由平臺自定,現有保險監管條文的無法適用,所以資金流動也完全不像傳統保險資金那樣被監管。無論是資金還是游戲規則,都掌握在相互寶自己手中,

你沒看錯,這個上億用戶參與的網路互助產品,一切規則、監管、風控都自己一手掌握。用一句話概括就是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然后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

但這,可是保險,與參與者的性命攸關的保險!自定規則自我監管,自稱懂王可還好?

大海航行全靠浪,也不帶這么浪的,

網路互助產品所有的問題中,最受詬病的問題就是——有沒有資金池?

按照相互寶的說法,相互寶上線之初就實行實名制、無資金池、全程風控、公開透明這“四大準則”。

網路互助產品的沉淀資金來自于預付費模式,而相互寶采用的是事后分攤,也就是說賠付案例確定后再分攤到個人。如果是這樣,確實沒有資金可以沉淀,也無法形成資金池。

但這些,都只是相互寶自己說的,P2P當初也都說自己全程風控,公開透明,

回到資金池問題,一般來說,保險沒有資金池是很難正常運營下去的,所以理論上,相互寶也會有資金池。但相互寶的資金狀況只有內部知道、內部監督。

知乎上有很多給相互寶站臺的大V,對于監管問題,基本都是那句“畢竟背靠阿里這么大的公司,安全和信用還是不用擔心的,”


說到知乎,這位1月自己心肌梗死,4月父親鼻咽癌,多少還是有些不幸的

事實上,這種說法根本不值一駁,由于沒有納入監管,相互寶只能自我監管,運營規則、監管條款、風控都是相互寶自己決定的,發生糾紛時,用戶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保險類產品,糾紛基本上就是理賠的問題了,當前,因各種原因,相互寶已經產生了大量的拒賠糾紛。

公眾號呦呦鹿鳴的《親歷:“相互寶”四宗罪,支付寶知情嗎?》文章里面,一名用戶描述了她被拒賠后投訴無門的經歷:“中間我打了保監會投訴電話,保監會說不屬于商業保險,讓打銀監會電話,銀監會又讓打上海銀監會電話,投訴的結果就是,轉到支付寶,”

既然投訴走不通,那加入相互寶本身簽訂有合同,去法院告它呢?

你還別說,相互寶可以隨時去法院告我們,但用戶去法院告相互寶,那可是一個充滿荒誕與悲傷的過程。我在多個幾百號人的群里,這些人都是被相互寶拒賠的,并且對拒賠理由無法接受,認為那是莫須有的,最后去告相互寶,無一例外,這樣的索賠都到了杭州西湖區法院,

一名起訴相互寶相關案件律師,講述了其中的細節:

無論你是在北京還是成都、廣州、上海一時好奇通過行動電話買了相互寶產品,某一日真的不幸被病魔纏身,感慨人生無常之余,又慶幸當初的靈機一動,結果相互寶或是以它在某個夜深人靜的夜晚修改了保險協議,又或是它們的審核團隊認為你這就是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少賠或者不賠時,法院訴訟看上去都是最后一條救濟道路,然而,一眼望去,在這家只有區區幾十名法官任職的小小基層法院,等待法院裁決的隊伍長到一眼望不到頭,我就是曾經那個排隊的律師之一。相互寶的隊伍,我排了一年。給立案部門打了無數個電話,給委托人解釋了好幾次,終于今年發現電話再也沒人接了,

不得已,親自去了一趟杭州。

這一年里,杭州西湖法院表示他們一開始是拒絕的。相互寶案件材料像雪花一樣從全國各地寄到西湖法院,這樣的工作量,就算讓杭州西湖法院轄區里的案件全部放一邊,也是審理不完的。所以很快地,西湖法院在沒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情況下,冒著風險自己裁定自己沒有管轄權。然而拖延了一陣子,杭州中院一紙裁定還是下來,認定西湖法院有管轄權。

但是中院的裁定讓西湖法院以一己之力,去辦本該由分散在全國各個基層法院處理的案件。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果硬安排法官去辦理,那么我想無非是杭州少幾個法官,多幾個律師或者企業法律顧問的結局,

那相互寶的案子怎么辦,那些等著相互寶的保險金來救命的投保人們怎么辦?

杭州法院不得已與相互寶的關聯公司想出一個妖招。由相互寶的關聯公司成立一個平臺,讓發生糾紛的投保人們把案件材料上傳到這個平臺,然后由關聯公司進行調解處理。

我當時聽到西湖法院的答復,趕緊問了幾個問題。

1.西湖法院的法官參與調解嗎?

2.調解書有什么效力,如果對方不按協議履行,是另案起訴還是直接執行?

西湖法院的答復是,沒有法官參與,目前還沒遇到協議簽訂后不履行的情況,對方公司還是蠻有錢的,應該不至于,

然后我問了最后一個問題

關聯公司作為裁判參與調解,那不就變成了教練員給自家的運動員做裁判員嗎?這公平、公正又怎么保證呢?能找到律師法院起訴的,本身都是和相互寶協商不成,不得已才向法院起訴的人啊。

美麗的女法官對我投來無奈的微笑,無言以對。

要命的是,現在遇到這種情況的用戶,并不在少數。上述律師的描述,以及我所接觸到的1000多被相互寶拒賠人員,都在印證這一切。

不被納入國家行業部門監管,用戶的權益也沒有國家法律的保障。最后只剩下用戶赤手空拳與相互寶博弈。

相互寶在用保險的各種條款去要求參保用戶,但卻并沒有用這些條款去要求自己。這樣一來,首先就帶來龐大的司法擠兌,擠爆了基層法院。這足以說明,這種缺乏系統化監管的龐然金融怪物,會在現有社會體系里造成多大的傷害,

在這里,我無意為銀保監會監管的保險去說好話。但當一個金融產品,你去創新的代價,頂多應該停留在“擾亂市場秩序”層面,如果會要牽涉到巨大的社會風險,“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時候,監管顯然應當旗幟鮮明地監督起來,

不少認為相互寶“站在民間立場”的人,動輒對監管一些風控措施稱之為“看到一塊肥肉,不再它管轄下,心癢癢難受,然后就惡心人。” 但真的遇到拒賠,甚至是爆雷等風險問題的時候,就回頭罵監管當初為什么不介入了,

銀保監會對受《保險法》監管的企業,有完整的監管系統,商業保險的資金、風控、運營都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實質上,正是因為有完整的監管體系,當大規模的人員或資金參與其中時,它會呈現出該有的規范與秩序,

自我監管,除了帶來后續維權難等問題,還有便是相應的協議規則,相互寶隨時修改,只要符合自己利益,隨時都可以調整用戶同意簽署的協議,

在加入相互寶前,用戶首先需要同意《健康告知》和《相互寶重癥疾病互助計劃條款》。

但是,這些規則都是電子協議,相互寶隨時都在修改,例如把之前相互寶就把高發輕癥的甲狀腺癌賠付金額從30萬降低到5萬,把大規模傳染能力極強的covid19肺炎也納入保障范圍。

這些都還算好的,問題在于協議如果隨時更改,那用戶被拒賠的可能也是隨時的。

因為相互寶每一次修改規則和協議書,用戶都只能被迫同意,否則就只能退出,前期分攤的錢也無法要回。

你不知道什么時候,他們理賠的范圍,和健康告知要求會越改越嚴苛;在進入的時候符合要求,但隨著年齡增加,錢交了,年紀大了,卻不符合賠付要求了,

那長久以來一直給相互寶的分攤費就這么打水漂了嗎?長久以來的分攤又算什么呢?

在相互寶與用戶的協議上,我們找到了答案——算贈與。意思就是,這錢算你白送的。


這時候,相互寶會強調它并不是保險,而是“網路互助”,互助,是充滿慈善色彩的,

保險,是所有金融產品中被監管最嚴格的產品。所有的資金流向都在監管部門眼皮子底下,某筆資金屬于用于理賠的風險保費,用于投資增值的儲蓄保費,還是用于公司運營的附加保費都被安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正因為這樣這種嚴監管屬性,保險產品的投資收益普遍不高,

監管嚴厲,風險可控,這也是國家能給商業保險產品兜底的原因。

但相互寶的所有資金狀況收取、分攤、劃扣、轉移、賠付等都是自己掌握的,外界無從得知。

用戶每一期都會收到相互寶的分攤明細,會告知資金流向哪個賠付案例中。

每個賠付專案,有個打了馬賽克的姓名地址相關資訊,看起來已經很充分了,但涉及到隱私問題,這些打馬賽克資料基本都是指定不到具體人員的,這種情況,和當初P2P們的標的資訊公開基本是一樣的,它們看起來頭頭是道,半透半明。但鬼知道這是真還是假的呢?

正規保險會自負盈虧,本身會對騙保行為進行打擊查處。慈善基金則會由監管部門對捐贈專案進行審計核查,但相互寶的話,如果這些資料是假的怎么辦?這些資料全都是假的又怎么辦?甚至說,如果這些資料全部由相互寶造假,去把錢“自融”到口袋里,那又怎么辦?

不能怎么辦,沒人管。

當然,相互寶會說,它還是有客觀公正的“第三方賠審團”,對理賠審核意見存在異議時,由用戶群賠審人員對案件進行投票、討論、評議并作出案件結論。

所謂賠審團,人員的資質審核都在相互寶,所謂的投票評議,在一個科技公司內部,太過于容易人為操作了。賠審員難道可以前往螞蟻集團后臺抽查資料與操作的真實性?所以要說客觀民主,太過草率。


所以,和P2P的監管問題一樣,自融、騙保、挪用,或者人為設定拒賠比例,這些在相互寶模式下都具備了相當的操作空間。要出現大規模問題的話,誰來兜底?

9月3日,相互寶被非法金融活動局點名之后,螞蟻集團在IPO招股書“重大事項提示”部分新增內容表示:考慮到相互寶并非受適用法律法規監管的、規范的保險產品,其運營主體也并非保險業持牌機構……控股股東承諾承擔相應的風險兜底責任。

同時,招股書上也表示,如因各種原因相互寶無法滿足合規性要求,不適合螞蟻集團作為上市公司繼續經營,則螞蟻集團將剝離相互寶業務,

可見,螞蟻集團對相互寶的合規并沒有百分百的信心。

雖說,螞蟻集團員工持股的杭州君澳和杭州君瀚這兩家公司要為相互寶兜底,從財力上看,螞蟻集團都作背書了,是有這個實力的。但它要是不愿意呢?

說到底,無論是阿里還是螞蟻集團或者杭州君澳這兩家公司,都只是商業公司。

商業公司是允許破產的,公司股東的股權也是允許質押的,商業公司通過資金運作轉移資產,讓賬上的資產為零甚至負數的情況十分普遍。王思聰曾經也因為旗下公司的債務糾紛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原本財大氣粗的貓熊直播最后負債累累,

既然自己的底都有可能穿了,那商業公司如何給一個本質上就是保險的產品兜底?并且,要是它不愿意兜底,快速就可以將自己的老底轉移了出去。

如果這種方式被效仿,是不是只要宣稱有某個公司兜底,都可以像相互寶一樣運作一個類的專案?我金角財經可以,銀角財經可以,銅角財經照樣可以。然后抽某個點數的“管理費”?

這簡直就是發家致富新渠道啊!


分攤費會越來越高 未來存爆雷隱患

相互寶的大部分成員都來自經濟不太發達的地區。

相互寶資料顯示,1億成員中,三分之一的成員來自農村和縣域,近6成成員來自三線及以下城市,在全國,參與相互寶人數最多的十個省份為河南、廣東、山東、四川、湖北、江蘇、湖南、安徽、河北、浙江。

這里的關鍵詞“農村、縣域、三線及以下城市”,都在說明一個問題,這些人的經濟情況可能不是特別寬裕,部分人連基本的社保都沒有配置,對類似產品的風險意識更是薄弱,

但他們憑著對馬云、對螞蟻集團天然的信任,把相互寶當做商業保險,把重病賠付的希望全部寄托在相互寶上。但相互寶的《健康告知》,很有可能已經把他們拒之門外,但他們看不懂,依然吭哧吭哧地每個月兩次參與分攤,期待自己有個萬一的時候相互寶也能幫助自己。

比如一名用戶,在相互寶分攤了一年多以后,得了鼻咽癌,卻被拒賠了。拒賠理由是,他在五年前摔傷時,醫院的查到他有大三陽。他一直都想不通,以前有大三陽,和鼻咽癌有什么關系。

像這樣的拒賠案例數不勝數,也正因此,不少人認為,相互寶的健康告知門檻,比起一般的商業保險要高很多。有業內人士指出,估計是相互寶自身為了規避風險,如果太多人符合標準,這個模式很快就會玩不下去,

其實,并不是巨頭旗下的網路互助計劃就有百分百的保障,百度旗下的燈火互助由于參與人數不足50萬已經正式下線,其面世僅300天,

事實上,相互寶的這種模式本身就不可能長遠地運營下去,

按理來說,螞蟻集團用技術解決了攤付互助的歷史問題,是不是相互寶模式只要通過了合規監管就能存續下去?

不是的。相互寶的模式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尚未解決,這決定了終將有結束的時候——隨著時間越長,生病申請賠付人數越來越多,分攤金額越來越高。分攤金額越高,萌生退意的人就越多,用戶減少,分攤費就越高……

在專案剛啟動的時候,有90天的等待期,所以剛開始的幾個月,用戶分攤的費用很低,但等待期過后,賠付申請開始增加,用戶分攤的費用也在短時間內暴漲。


年度的分攤費對比可以直觀看到分攤費暴漲的事實,2019年底,相互寶官宣2019年全年用戶實際分攤金額為29元。而截至2020年7月第1期,今年用戶分攤金額已達41.12元,半年的分攤費已經遠遠超過去年全年的分攤費。

此外,過了等待期后,賠付案例呈翻倍增長,而分攤用戶的漲幅遠遠低于賠付的漲幅。賠付案例過了等待期大量冒出,加上用戶增長速度遠遠低于賠付案例的增幅,這樣的情況下,每個用戶分攤費自然暴漲。

更糟糕的是,隨著早期加入用戶的年齡增加,患病的風險越來越高,需要賠付的案例會越來越多。相互寶用戶分攤的費用今后只會越來越高,

要想降低分攤費用,只有一個辦法——讓新增的分攤用戶的速度永遠大于賠付案例增加的速度,

殘酷的現實是,互聯網已經進入存量競爭時代,像支付寶這樣的頂級流量平臺也已經進入用戶增長的天花板。也就是說,就算把支付寶現有的10億的用戶都吸納成為相互寶的分攤用戶,也會有增長天花板的時候,

相互寶分攤費將越來越高,這是一個當前無解的題,當分攤費用越來越高,為了讓這個模式繼續玩下去,那相互寶會不會再人為地提高賠付標準,甚至設定一個硬性的拒賠指標?

反正,我是覺得會的,畢竟,一個現代社會,是不應該將風險問題,寄希望于一個商業公司的道德,

此外,平臺還可能隱藏著道德風險,導致分攤金變得更多。

湖南大學部風險管理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認為網路互助平臺經營中存在道德風險,“網路互助在運營過程中,實際上只承擔運營與管理的責任,并不對風險進行兜底。因此在實際的獲客與賠付過程中,網路互助平臺沒有意愿也沒有動力對用戶的健康狀況進行嚴格的篩查,反而可能會因為管理費與分攤總額掛鉤以及對獲客成本的考慮,而有放松準入與準出的傾向性,”

直接說就是,平臺為了讓更多的用戶進來,并不會對用戶進行健康篩查,反正來的人越多,我管理費拿到的就越多,不管進來多少人,要去分攤或者兌付,那是另外用戶的事,我平臺只管收管理費。

“遵守規則的用戶會因為不斷高漲的分攤金而退出,最終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惡果”。這就又回到了前文所講的相互寶分攤費越來越貴的死結,

在螞蟻集團上市的過程中,他們淡化自己的金融屬性,強調自己的科技屬性,獲得了高估值;在宣傳中,他們宣稱用花唄給女兒過生日的中年人會因為用了借貸消費而得到快樂;在舉國矚目的金融論壇上,馬云貶損控制風險的巴塞爾協議是老年人俱樂部;關于加班問題,馬云說996是福報……

屠龍少年輕易就能變成惡龍,那我們怎么能期待一個自定規則、隨時修改、自我監管、自我兜底的網路互助專案永遠自律,永遠不會出現道德風險?

問題很多,風險很大,缺乏政府等第三方權威部門的監督,那最后就剩媒體輿論監督了,不過,受到輿論的質疑,相互寶第一反應并不是去解答或者是改進這些問題,而是,告你,

這次被起訴的自媒體,并不只是我們一家,還有另外質疑相互寶的,也遭遇了訴訟打壓。

沒監管,想找媒體監管,這也是很難的。畢竟,在訴訟面前,螞蟻就是一只大象,在這個龐然大物面前,自媒體弱小得就不如一只螞蟻,巨額的索賠嚇退了多少想要提出意見的人,

所以,這個牽涉面大,體量龐大,每月向上億人不斷汲取資金平臺,既不受監管,又規則自定,去給全民賣保險,一個注定會玩完的模式,隨時會出現轟動全國的爆雷風險,爆不爆雷只能寄希望于一個商業公司的自律,這樣能不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這樣隱患巨大的操作,真的應該在這社會上存活?這樣的東西,監管真的應該袖手旁觀嗎?

即便它現在能給一些人群帶來幫助,但這也不是可持續的。這點蜜糖,真的要等它最后積重難返,那些患病用戶紛紛被拒賠,相互寶再也沒法給以保障的時候,100個西湖法院恐怕都處理不過來,

3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我前年在支付寶買的“健康富重疾險一年三千多,去年底住院完想報銷的時候、發現里面的報銷條款也變苛刻了!全是套路!

  2. 作者寫的這些都是大陸保險的通病 有牌沒牌都一樣 唯一解決方案是不買保險

  3. 車險還是要的,其他的量力而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