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冷淡后,交往舒服多了

有網購之后,我越來越不喜歡逛街了,

想起有次去店里買外套,剛踏進店里,便有導購熱情地迎上來,

一邊推薦產品,一邊極力攀談套近乎,

我婉拒著說自己逛逛就好,他還是寸步不離地跟著,

壓力之下,我只得匆匆從店里出來,沒了買東西的興致,

有個詞叫“過猶不及”,可以用來形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本是萍水相逢,你卻像老朋友似的湊近哈拉;

本來毫無交集,你卻想把我帶進你的圈子里。

超過了那個度,越熱情,便越覺得不自在,

就像演員金靖曾在節目里說,很喜歡大S。

恰逢有次和大S一起錄節目,金靖便給她發了一段小作文。

表示了對大S的喜歡,想跟她成為好朋友,

結果大S只是淡淡地回了句:“謝謝你哦金靖”,

金靖雖然覺得遺憾,但也明白了:

過分熱情,對別人來說是種困擾,也會折磨自己,


社會學家霍曼斯認為:人際關系,本質就是交換關系。

只有精神和物質交換達到互惠平衡,人際關系才能和諧。

很多時候,我們不能怪別人高冷;

怪別人沒有珍惜,你的熱情和真心。

對你來說,或許100%奉獻了自己的好意,

但真心不被珍惜的另一種狀況就是:

別人可能真的不需要,

過度熱情的,得不到回報會痛苦;

別無所求的,被迫接受好意也會痛苦。

選擇性冷淡些,我們會更能區分誰是自己人。


太宰治在《人間失格》里曾寫到:

無論對誰太過熱情,就增加了不被珍惜的概率,

我對這句話特別有感觸,

想當初有朋友想開餐廳,我跑前跑后地幫忙、給建議,

倒不是說圖什么好處,只是覺得多年的交情在,

后來他的餐廳逐漸步入正軌,我不再過多干涉,

卻在不經意間聽聞,說我是怕他生意興隆、搶了我的顧客,所以才不再幫助,

當初有多真誠,后來就有多心寒。

原來一廂情愿的付出,并不是每次都能換來好感。

比起我來說,我爸就是一個相對冷淡的人,

再好的關系,他也把持著做事的尺度;

普通關系點到為止,特別拎得清,

他有時見我跟某個朋友走得太近,也會提醒我:

如果你掏心掏肺地為一個人付出;

你潛意識里會把對方視作“負債人”,

不是欠錢,而是欠情,欠了你付出的感情,

這對一段關系來講,是非常沉重的事情,

做個溫暖的人,固然很好。

但如果熱情過了頭,就像用熱水澆花。

最后花死了,感情也被消耗完了,


地球距離太陽大概1.5億公里,

如果再近1%,地球就會變成火焰山,生靈涂炭;

而再遠3%,地球便會成為冰窖,亦不能生存,

這1.5億公里的恰當距離,才讓地球物產豐饒、溫度適宜,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又何嘗不是守著一個最合適的距離。

一個真正成熟的人,不會對誰都掏心掏肺;

因為并不是所有人,都義務收留你的真心,

聽不到回應的山谷,就越過它,繼續找另一座山;

得不到回應的關系,就適可而止,別糾結,

不為難別人的原因,是不想辜負自己;

更不想把自己的付出,變得廉價。

天上的月亮,一旦圓滿了,馬上就要虧厭;

樹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馬上就要墜落。

凡事忌滿,人和人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

比起過度熱情,讓相處變成彼此的負擔。

我更喜歡親密有間的關系,不打擾也是一種溫柔,

想擁有舒服的關系,最好是保持分寸感,以一種平常的心態去對待,不過于熱情,也不過于冷漠,這個法則對任何關系都適用,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暫無討論,說說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