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丨 莉亞特·科茲瑪
翻譯丨王立秋
全文共 11000 字,閱讀大約需要 10 分鐘
在埃及,從十九世紀中期開始,要寫什么和不要寫什么,不僅是國家關心的問題,也是政府法令的主題。 歷史學家對檔案的閱讀,至少需區分三種不同角色: 記錄知識的國家、創立集中檔案館的國家和允許我們查閱檔案的國家,
1874年2月15日,一個突尼斯猶太人,37歲的雅庫布·賈魯拉 (Yaʿqub Jalula) 飲彈自盡,警察趕到后,在臥室地板上發現了他的尸體,并在枕頭上發現了那把左輪手槍。在臥室的桌子上,他們發現了四封信,兩封是用希伯來語寫的,兩封是用法語寫的。用希伯來語寫的兩封信,一封寫給他的妻子阿齊扎·本·沙洛姆 (ʿAziza bint Shalom) ,另一封則寫給他的一個朋友,某位撒馬馬 (Samama) 先生,用法語寫的信,則寫給賈魯拉在國外的債主,
2003年秋天,我在埃及國家檔案館發現了這個案件。從那時起,它就一直讓我著迷,而我也一直不太確定為什么會這樣,本文試圖通過回應一個更大的問題即檔案的誘惑,來解釋它對我的吸引力,以這個案件為出發點,本文試圖協調檔案難以捉摸的魅力,和檔案工作的乏味:記錄警察局和法庭流程的書記員的單調工作 (記錄、刪改、編輯、翻譯、丟棄、存檔) ;檔案管理員的單調工作 (編目、調檔、歸檔、敦促你在閉館前十五分鐘歸還檔案) ;歷史學家的單調工作 ( 篩選、清塵、記筆記、跑田野、從田野回來) ,用卡羅琳·斯蒂德曼 (Carolyn Steedman) 的話來說,檔案工作意味著這樣的恐懼:你永遠做不完,它會花去你太多的時間和精力,總有東西沒讀、沒注意到、沒抄錄下來;歷史學家的身體在灰塵中喘息,他/她目灼,腰被壓彎,累得感冒、生病,
在下文中,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什么這個案例會涉及埃及的法律系統,以及,他的遺書為什么會被記錄下來、是被怎樣記錄下來的。在這里,我研究的是一種新的國家,一種新的官僚體制,它積累知識,對秩序感興趣,并以史無前例的方式,把這個知識變成文本,因此,我們對文本的閱讀,至少以三種時刻的國家為中介:記錄知識的國家、創立集中檔案館的國家和允許我們查閱它的檔案的國家。
Society, Law, and Culture in the Middle East: “Modernities” in the Making,Dror Ze’evi and Ehud R. Toledano eds., De Gruyter Open, 2015
▌死于亞歷山大里亞
2003年11月,我發現了賈魯拉自殺的事,它和我的研究無關。我每天可以看兩卷檔案,它是我今天發現的唯一有趣的東西,我問哈南怎么辦。她說既然沒有更有趣的事情做,不如就弄這個吧,于是我把它抄錄了下來。
在抵達案發現場后,警察訊問了那個寡婦,她告訴他們,死者十三年前從他的國家移民到亞歷山大里亞,在這里經商為生,前一天晚上,他回家,和她吃了晚飯,然后帶她去車站附近的另一個街區,去找一個叫哈依姆的同為商人的猶太同胞,他把她留在那里,告訴她在他回來之前不要離開,他沒來,于是她決定在他們的朋友家過夜,第二天早上,她在哈依姆的陪伴下回家。她發現家門被反鎖,于是不得不叫木工來破門,進門后,她發現丈夫死了,
在被問到信的時候,她告訴警察,死者請求她的原諒,強調他真是自殺,他的死不怪任何人,因為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是上帝的意志 (bi-l-qada’wa-l-qadr) ,因此,她不為丈夫的死而責怪任何人,她不懷疑任何人,也不會起訴任何人,他最近的親戚是他的幾個兄弟,他們生活在突尼斯,那兩封希伯來語信件和武器,后來被送到了警局。
這些信件先被翻譯為法語,然后又被翻譯為阿拉伯語,在給妻子的那封信中,雅庫布·賈魯拉向她道別,他解釋說,他一直努力改善自己的財務狀況,但無濟于事。他補充說,甚至拉比的祝福也無助于他,可能是因為在履行宗教義務上,自己不夠嚴格,情況每況愈下,他也隨之而失去了希望。接著,賈魯拉請求妻子原諒他的突然離去,和接下來給她造成的困難,但他也懇求,她要相信造物主。他繼而允許妻子在自己死后再嫁一個體面人,如果自己的兄弟不娶她的話,他告訴她,在給撒馬馬先生的信中,他讓撒馬馬先生賣掉他所有的抵押物,如果抵完債后還有剩余的話,把剩下的錢給她;這樣,她才不至于一無所得。最后,賈魯拉說,她不應該為自己擔憂,因為有他在替她擔憂,哪怕他已經死了。
給撒馬馬的信開頭就說,這是他最后的時間了。賈魯拉希望他一切都好,并讓他賣掉自己所有的抵押物抵債,然后把剩下的錢給自己妻子,因為他甚至連一迪拉姆的錢也沒有留給她,他希望能余下足夠的錢,好讓她回突尼斯和她兄弟一起生活。他請求朋友原諒他自己,為過去,也為未來,因為“自殺毫無榮譽可言”,和給妻子的信一樣,在這里,賈魯拉也解釋了他為改善財務狀況而付出的努力和遭遇的失敗,
警察的結論是,死者確系自殺;在沙里亞法庭上,他妻子也作證說,她不起訴任何人,調查還發現,他的合法繼承人,他的幾個兄弟和母親在突尼斯。法庭的結論是,死者確系自殺,原因是經濟上的困難,他的死不涉及犯罪,
關于埃及的繪畫
對研究十九世紀的亞歷山大里亞,特別是當時那里的猶太社群的歷史學家來說,這是一個迷人的檔案,它講述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故事:與常見的敘事不同,這個故事沒有凸顯亞歷山大里亞世界性的一面。在十九世紀,在埃及總督的工業和海事規劃下,亞歷山大里亞迎來了史無前例的發展,它的居民從1825年的兩萬五千人,增長至1882年的二十三萬兩千人,大陸和國際的移民,開始在舊城墻外新建的街區生活。他們大多來自尼羅河三角洲的村子,是亞歷山大里亞新貧民窟的居民;同時,一些歐洲的少數族裔,也搬到了那些翻新的城區,而亞歷山大里亞的歐洲居民,特別是這些人中的精英,也一直是大多數關于十九世紀后期二十世紀早期亞歷山大里亞的學術和通俗寫作關注的焦點,
世界性的亞歷山大里亞是這樣一個地方:外國人懷著發財的希望遷移至此,他們在歐式咖啡廳、劇院、百貨商場和音樂廳里消磨時間,在這種對亞歷山大里亞的刻畫中,顯然,非精英群體和埃及本地人是缺席的,而在他們出現的時候,這種刻畫關注的,也只是他們的骯臟和難聞的氣味,并且,二十世紀晚期亞歷山大里亞猶太社群的歷史,往往只涉及社會的高層,后者只說法語,且只和其他外國人以及埃及的精英往來。哈立德·法赫米 (Khaled Fahmy) 認為,要研究屬于不同社群的埃及人對他們的城市的體驗,應該去看阿拉伯語材料,這些材料才會描繪這座城市的歷史的非精英的、日常的維度。的確,近來的學術研究,也一直在關注亞歷山大里亞的非精英群體的歷史。
雅庫布·賈魯拉,顯然是一個下層階級商人。1861年,為了尋找賺錢機會,他離開了突尼斯。在這個特殊的時刻搬到亞歷山大里亞,看起來也預示著這樣的機會,當時埃及的棉花熱才剛剛開始,他選擇在這個時候移民,可能也并非偶然,1861年,突尼斯進行了法律改革,規定所有臣民無論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廢除了穆斯林的法律特權,這些法律上的變革,使猶太社群和他們的穆斯林鄰居之間的關系變得緊張,并促使一些猶太人逃離了突尼斯。在遭到公眾的質疑后,當局在1864年撤銷了這些法律上的變革。但這時,賈魯拉已經不在突尼斯了,
所以,這個案件意味著,十九世紀后期埃及的故事,不但包括發大財的故事,也可能且應該包括夢想破滅的故事,事實上,拉比拉斐爾·本·西蒙 (他從耶路撒冷被派到亞歷山大里亞,并在后來的二十年里擔任該城市的拉比) 就指出,在埃及猶太人那里,自殺是一種流行病,他聲稱,在他抵達埃及的時候,埃及的猶太社群染上了自殺的瘟疫,最輕微的借口就足以讓人自殺。他把這個“趨勢”歸咎于歐洲的影響和對后世信仰的喪失,并決定通過禁止社群為死者舉行儀式,來嚴厲懲罰這樣的人。他認為,這些行動降低了埃及猶太社群的自殺率,只有那些死于絕癥的人可以不受這樣的制裁,
這里描述的一些術語和程式,是伊斯蘭或猶太教的教法所特有的。賈魯拉指出了他的兄弟娶他的妻子的可能性,因為按教法,無子的寡婦的大伯和小叔有與之結婚生子的義務,由此而誕生的子女,將被認為屬于他的兄弟,警方之所以堅持找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也和在非自然死亡的場合下應遵循的沙里亞程式有關:在非自然死亡的情況下,只有合法繼承人才有資格啟動法律程式,沒有他們,警方就不能結案,遺孀說了不算 (至少在理論上不夠) ,因為未來死者的兄弟可能冒出來,提出其他說法,
關于古代埃及生活的布面油畫。約翰·萊因哈德·維格林(John Reinhard Weguelin),1886年。
我是在埃及的最高裁定委員會 (Majlis al-Ahkam, Supreme Council of Adjudication) 的檔案中發現雅庫布·賈魯拉的案件的,最高裁定委員會,是埃及自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建立和鞏固的復雜系統中的最高法律機構,這個系統是對沙里亞法庭的補充,它和警局一道協力維護法律和秩序,通常,警方會在案發現場進行調查 (在這里即訊問寡婦和翻譯信件) 。然后,警方將把報告提交沙里亞法庭,由后者來貫徹沙里亞法。在我們的案件中,因為沒有犯罪,所以法庭只是把寡婦的說法和這個事實——死者的其他繼承人在埃及之外生活,因此不可能在法庭上出席——記錄下來,最后,案件會被送到裁定委員會那里,而在這個案件中,的確,裁定委員會也確認了警方的發現。
一個問題是,為什么這樣一個一目了然的案件會被送到最高委員會,而不是在警局結案。一種回答是,當時埃及正處在國家構造集中化的進程中;在這樣的權力形構中,非自然死亡都要被記錄下來,由當局來展開全面的調查。在農村地區,上報非自然死亡是謝赫的法律義務,他們還可能因為沒有做到這點而受到懲罰。這些進程,也影響了家庭和社群的動力機制。沒有上報嬰兒誕生的接生員,和沒有資格卻主持婚禮的謝赫都可能受罰,非自然死亡都要接受調查,并且,這樣的案件經常要提交最高委員會審查——這展示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作為自殺的 (通過中介來完成的) 第一人稱記述,這個案件也很有趣。二十世紀之前,檔案中的自殺遺言并不常見,就像我在下文中即將解釋的那樣,在好幾個世紀里,許多事件和社會現象都沒有被記錄下來,而自殺就是其中之一。自殺與一切法律程式無關,也沒有人會對記錄自殺感興趣,因為非精英群體無法書寫 (到1880年的時候,只有百分之四到五的埃及人識字) ,所以非精英個體寫的第一人稱文本極為罕見,歷史學家經常失望地發現,自殺遺言 (和賈魯拉的一樣) 單調得令人難以置信——它們經常只包括關于如何處置個人財產的指示,其他學者可能這樣解讀自殺遺言,認為它是死者試圖重新掌控已然失控的生活的努力——試圖在沒有任何確定性的生活中,敘述一個關于確定性的故事,蘇珊·莫瑞斯 (Susan Morrisey) 把警方報告中的自殺遺言當做一種對話來解讀,認為自殺遺言為死者的自愿死亡塑造出一個意義;警方的調查員,則試圖評估自殺行為及遺言作者的合法性,
莉亞特·科茲瑪(Liat Kozma),以色列學者,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部伊斯蘭與中東研究系助理教授。
▌檔案文本的歷史
我將2001年夏天和2002年夏天做的筆記,記在筆記本里:我把警察局和法庭的記錄抄錄了下來。2003年夏天,規定變了,為防止檔案被盜,只允許用散頁紙,我在2003年到2004年做的筆記,寫在散頁紙上,
安·斯托勒 (Ann Stoler ) 為這樣一個事實而感到擔憂:今天的歷史學家把注意力集中在逆著紋理的閱讀材料上,因此,他們可能錯過構成檔案的常規性的東西,順著檔案的紋理閱讀,我們可以發現“撤銷、密度與分布、一致性與誤報、疏忽與錯誤……的邏輯,只逆著殖民檔案的紋理來閱讀會跳過檔案本身的生產中涉及的權力”。因此,為了理解為什么法庭的記錄會包含自殺遺言,我們必須暫時把雅庫布·賈魯拉放到一邊,來考察現代埃及國家的新常規,
伊利斯·阿格蒙 (Iris Agmon) 考察了十九世紀晚期雅法和海法的沙里亞法庭登記程式的變化,我們有的和我們沒有的細節、被檔案包括和忽視的細節、被破壞和被保留的記錄,這些都是不斷變化的國家機器的產物,也都見證了國家機器的變化,結構、書面表達方式、法律術語,所有這些都和法律程式的變化有關:筆跡的清晰程度或細節的多少,證明了國家的集中化程度,集中化的國家必須且希望有能力審查地方的決定和決策程式。這些考慮創造了對伊斯坦布爾的官員和今天的歷史學家來說更好讀、更方便使用、更加詳細的檔案,
回到埃及,從十九世紀中期開始,要寫什么和不用寫什么,本身就是國家關心的問題,是政府法令的主題。在我們的案件中,這個進程也和對政府官員的公共表現進行更加嚴格的管制有關——他們的胡子的長度,他們頭上的紅圓帽,他們于何時何地吸煙或喝咖啡。
1863年的一條法令,概述了法庭書記的登記程式。它可以提供一條線索,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檔案是怎樣被生產出來,以及它們的目的,按規定,書記要清晰標記委員會討論的每一個案例和收到的每一份訴狀,并為之編號,委員會長每周都要審查記錄簿,確保確實按收到訴狀的先后順序來討論案件。地方法院每兩周要向最高法院提交報告,陳述他們正在處理的案件、手頭尚待處理的案件、延期處理的案件及延期的理由,書記可能因為未能確保按這個順序操作而受到懲罰,
又比方說,1865年的一條法令規定,警員不得記錄輕微的罪行或糾紛,除非當事人的一方希望把處理結果寫下來。而且,同一條法令還指示農村謝赫就地解決輕微的糾紛,不要去麻煩地區行政官員,除非絕對必要。在這里,官方法令明確地說明了,記錄不是必要的,因為高層官員不太會去審查小案子,但在人們的生活和人生選擇中,記錄又是一個有意義的工具。
我在這里追溯的,是檔案記錄的作用和文本化的模式的變化。亞伯拉罕·馬庫斯 (Abraham Marcus) 和德洛爾·澤維 (Dror Ze’evi) 分別在他們關于奧斯曼時期的阿勒頗和耶路撒冷的作品中觀察到這樣一個現象,那就是,個體有時求助于當局,只是為了把正式的決定或某個事實寫下來,所以官方會把像少女失貞或動物售出那樣微小的細節記錄下來,以備未來參考,但在這里,記錄的意義不一樣了。人們依然會要求警方和法庭把他們的糾紛 (和糾紛的解決) 記在書上,但集中化的國家 (在十九世紀晚期的那幾十年里,埃及正在朝這個方向轉變) 必須有能力審查地方法院的決定,并在行政的所有分支宣告它的權威,
關于古代埃及的油畫
▌檔案館里的歷史學家
茶歇。在三個小時的閱讀和抄寫之后,我得休息一會兒,我喝了茶,我以前從來沒有喝過茶或咖啡,但它還是起作用了,喝完茶,我又工作了兩個小時, 2002年9月。產前子宮收縮。我嚇壞了。一向寡言少語的檔案管理員罕見地對我表示同情,臥床休息了三天,不好。一點也不好,三天沒做研究,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人類學家開始把他們的田野工作、他們主要的方法論工具當做人類學研究的對象:他們把自己插入敘事,尋找 (自己學科的) 結構等級、入門儀式和文化資本。他們用諸如包含和排除、中心和邊緣此類的術語,來解釋他們自己在田野現場的位置,他們聲稱,學科和村子、部落 (人類學研究的傳統對象) 一樣,也發明了傳統和正典,把某些實踐奉為神圣,并使其他實踐變得不合法,人類學這門學科社會地建構出來的田野工作,對人類學家來說,是一個過渡儀式。他們還把性別和種族納入考慮,展示了他們自己的職業準則是怎樣維持他們自己共同體內部的權力關系的,田野工作,標記了學科的邊界,并維護著邊界的治安。
身為智識史家的多米尼克·拉卡普拉 (Dominick LaCapra) 指出過檔案研究的等級意味,和檔案對歷史學家這個職業來說的拜物般的性質。因此, (歷史) 研究的重要性,取決于它在何種程度上發現了此前未知、未發表的資訊,如此推測,檔案歷史學家做的才是真工作,而智識史家只是“松懈的寄生蟲”,他做的事情不過是“洗書”而已,他認為,當檔案變成過去的實在的文學替代,變成過去的替身,帶來物自體的神秘化經驗時,它也就變成了拜物。
研究十九世紀埃及的歷史學家,也為他們自己的神秘化而感到自豪。“未被利用的材料,可以讓我們感覺到我們從來沒有走過的街道和我們從來沒有見過的人的氣息”,埃胡德·托萊達諾 (Ehud Toledano) 在1983年如是寫道。胡安·科爾 (Juan Cole) 需要“關于這些普通人的生活的檔案”,并發現自己足夠幸運地在埃及國家檔案館找到了它們:“對歷史學家來說,這座瑰麗的寶庫——它裝滿現代埃及這個復雜文明的歷史的證據——可謂夢想成真”。
米娜·恩爾 (Mine Ener) 是一位沒有徹底忘卻她周圍的檔案的歷史學家:在談到她和檔案館里的其他年輕研究者的談話時,她提到一些在火災中軼失的檔案,并間接提到了那些因為還沒有編目所以沒法使用的檔案。不過,她的確把檔案描述為“素材的金礦”,現在,我意識到,我在自己博士論文的致謝中也是這樣認為的,在那里,我說,我的導師哈立德·法赫米使我看到了寶箱里的珠寶;在去檔案館時,我意識到它不是寶箱,而是礦。我喜歡這個比喻,因為它揭示了檔案工作冗長乏味的勞動;但它也隱藏了另一種形式的勞動:它假設金子與殘渣容易區分,而事實當然不是這樣。我們發現、重視的東西,與我們扔掉的東西,在本質上并沒有什么不同。
哈利特·布萊德利 (Harriet Bradley )是這樣描述她的檔案工作的,她說,檔案工作“是職業的入門儀式,在博德利工作的時候,我在使我被納入同行兄弟會/姐妹會的要求合法化的同時,也通過分享職業身份特有的活動之一,即要求占有檔案空間的那個活動 (即檔案工作) ,展示了我的成員身份……只有被預判為相關的檔案,才會被找回”,她觀察到,“但這并不會損害發現時刻給人帶來的陶醉,在那個時刻,歷史學家感覺自己第一次聽見了過去的聲音”。
在歷史學家試圖把檔案館變成研究對象的時候,他們不會去尋找結構和關系,他們會把它歷史化,把檔案館歷史化的一種方式,是通過閱讀蘭克,就像我們在本科時學到的那樣,蘭克把歷史書寫的實踐視為“如實地”講述過去。對蘭克來說,歷史學家可以在檔案館中無中介地進入過去這個拉卡普拉所說的拜物,他聲稱,只有在檔案館中,歷史學家才能夠忘記自己的個人傾向和忠誠,寫出客觀的歷史,作為現代歷史職業的始祖之一,蘭克把檔案館確立為歷史知識生產最重要的場所,他為后來幾代人定義了“科學的”歷史和一種新的歷史研究模式,對蘭克來說,使用檔案館,能給新手歷史學家帶來回報,并提升其職業地位。檔案館給歷史學家提供了關于過去的真理的獨家線索,并給他帶來學術上的優勢。
關于古代埃及的繪畫
直到十九世紀初,檔案館的服務對象,都還不是公眾或學者,為防止損害哈布斯堡的 (或其他任何一個) 君主制度,當局刻意避免公眾知情,積累的資訊,意在為國家提供被認為有助于治國的數據。對蘭克來說,進檔案館絕不容易,那意味著要乞求主權者的善意,使用自己的個人關系,以及和下層官僚建立良好的聯系。在威尼斯和維也納做研究的時候,蘭克還是外國臣民,這意味著他還得仰賴主權者和國家政府的政策。十九世紀各國的檔案政策造成的行政障礙和他本人身為外國臣民的身份,影響了他最終生產出來的敘事。
檔案館的準入,使蘭克能夠為職業歷史學家 (與業余歷史學家或其他學科的從業者相對) 的工作,要求一種科學的、客觀的價值。的確,十九世紀的新學科,也是通過它們對具體的知識生產場所的控制,來定義自己和為自己正名的,蘭克也因此而成功地說服了他的讀者、同事和學生,使他們相信:只有在檔案館中,才能寫出真正的歷史,
蘭克的敘事 (和他寫給親友的信不一樣) 是這樣描述他的檔案工作的:與為進入檔案館而付出的努力相比,這個工作不怎么費力,對蘭克來說,歷史學家希望成為“就算不像哥倫布至少也像庫克那樣的人物,在普世歷史上發現某個美麗的未知島嶼”, (這個比喻的殖民意味不容忽視;在另一封信中,他把檔案比做礦;這兩個比喻都毫不費力地、一氣呵成地把文本和語境分開了,) 他的書描述的檔案館沒有開館時間,也沒有圖書管理員或檔案管理員在研究者及其材料之間發揮限制性的作用。在他的敘事中,歷史無中介地、直接地把自己呈現給歷史學家,不過,在他的信中,他又寫到了那些他不得不聯系、說服,請求許可自己進入檔案館的人;甚至在進館后,他也依然接觸不到很多檔案;在信中,他還提到,自己不得不為在檔案館里工作而自我規訓,并記述了每天的工作和飲食安排。甚至,在各國真的對研究者開放自己的檔案館時,國家也控制著哪些檔案可以、哪些不可以為研究者所用,
在創造這樣的敘事 (這樣的敘事隱藏了前人在建立歷史學家查閱的檔案館上傾注的工作) 和吹噓自己可以無中介地進入歷史上,今天的歷史學家往往也沒什么不同。
19世紀埃及人的生活
▌使檔案館歷史化
研究十九世紀埃及的歷史學家意識到,他們對埃及的過去的理解,不但以文員的日常決定 (是他們把這些決定寫入檔案) 為中介,也以二十世紀皇室的、民族主義的或官僚的議程為中介,
在十九世紀初,官方檔案貯存在開羅城堡的國家檔案室 (阿拉伯語的daftarkhana,奧斯曼土耳其語的defterhane,字面意即“貯存記錄的屋子”) 。十九世紀四十年代,新法規規定了哪些記錄將由地方來保管以及保管多長時間,哪些記錄要送去開羅以及何時送去和哪些記錄應該被銷毀。Daftarkhana并非研究檔案館,也沒有被設計為研究檔案館——它是按這樣的方式來組織的,即,便于官方調用檔案,根據埃及國家檔案館網站上的說法,因為缺乏貯存空間,檔案被貯存在城堡的囚室,甚至還用上了山洞,當時的歷史學家,是在圖書館而非在檔案館做研究。
1920年,國王福阿德向幾十位外國檔案管理員、語文學家和歷史學家 (起初以義大利的歐吉尼奧·格里菲尼[Eugenio Griffini]為首) 開放國家檔案館,讓他們來撰寫自己王朝的歷史。在之后的二十五年里,一共有八十本關于現代埃及史的書問世。在當地的編輯和譯者的幫助下,這群外國專家幫助創建了一個現代的研究檔案庫,因為王朝的檔案大多數是用奧斯曼土耳其語寫的,所以他們選編了一組王室文件,并把它們翻譯為阿拉伯語和法語,這些文件,也變成埃及國家檔案館的核心,
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時候,奧斯曼土耳其語被視為頹廢的過去的殘余,大部分埃及學者和外國學者都沒法讀它,有趣的是,因為格里菲尼找不到能把檔案從奧斯曼土耳其語翻譯為法語的人,所以法語文本是從阿拉伯語翻譯過來的,這就使得它們和奧斯曼原文略有不同。而且,足夠有趣的是,負責翻譯奧斯曼土耳其語的譯者之一,是埃及猶太社群的大拉比哈依姆·納赫姆 (Hayyim Nahum) ,這個在王宮支持下,并且真的是在阿卜丁王宮進行的過程,創造出各種文本、歷史分期和標題,這些文本、歷史分期和研究主題反映了(1)統治王朝的被認為屬于阿拉伯的過去,和(2)一種把國王的祖先歌頌為現代埃及的奠基者的敘事,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埃及的過去被“去奧斯曼化”了,好幾代埃及學者和外國學者,都懶得去讀奧斯曼的原始文本,他們用阿拉伯化的名字來稱呼歷史人物,把譯者的選擇和錯誤也吸收了進去,
這個主要是由外國歷史學家來完成的項目,為被構造出來的,關于現代埃及的正確歷史知識設定了標準。這樣的知識 (客觀的和科學的) 只可能通過檔案研究來定位和創造。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位于阿卜丁王宮的埃及國家檔案館變成了新一代埃及歷史學家氣質——專業主義、專家權威和科學的客觀性,當時的專業歷史學家都渴望獲得這樣的價值——的一部分。
第一代埃及歷史學家,依靠檔案館來創造這樣一種客觀的、科學的歷史,他們肩負這樣的責任:要把檔案恰當地貯存在安全的地方,還要保護它們,使它們不受埃及國家檔案以外的敵人即撕毀、盜賣、火災和老鼠侵襲,他們需要認真地給檔案分類、編目和制作索引,所以,他們協助組織和系統地安排檔案館,為其他學者使用檔案館提供方便。檔案館變成了職業要求、歷史學家的過渡儀式的一部分,在這個儀式中,歷史學家“發現”和“揭露”埃及真正的過去,在原始材料的基礎上工作,是區分專業歷史學家和業余人士的標準。
19世紀埃及人的生活
▌一個以色列歷史學家在埃及
2003/4年冬天,我跑上樓梯,我把護照押在警衛那里;我給他們看我雙胞胎寶寶的照片,我跑上樓梯。我激動地想知道今天會有什么收獲。
1979年夏天,在以色列在埃及開設大使館的五個月前,埃胡德·托萊達諾來到了埃及,“一個一度禁止我們進入,對我們構成威脅的奇怪城市”。我第一次造訪埃及國家檔案管是在二十二年后,那時的政治氛圍完全不一樣了。我在開羅待了一年,當時一些同事認為,我們帶著雙胞胎寶寶去埃及非常“冷血”;一位同事甚至問我怕不怕被殺。在開羅,朋友每個月都擔憂地問我們什么時候回特拉維夫,因為街上的公共汽車一直在爆炸。不過,每一次,那種有時感覺像是詩人西加利特·巴納依 (Sigalit Banai) 描述的“單方面的愛”的感情,又把我們帶了回來。也許,那是“在開羅做以色列人”帶來的興奮感,那種感覺,和對檔案的迷戀一樣,
在開羅米國大學部的學生在扎馬雷克區的大公寓 舉辦的私人派對上 來自拉馬拉的法迪拒絕和來自耶路撒冷的伊納芙坐在同一個房間 海賽姆在迪萬書店遇到伊納芙 就把她邀請了過來 她在以色列學術中心工作 法迪說,是個人都知道那是以色列摩薩德的分支 可伊納芙看起來不像摩薩德特工 她肩上有精致的阿拉伯風格刺青 還長著一頭芬香如蜜的長發 她用阿拉伯語告訴海賽姆,我知道從這里的立場出發會怎樣想 但相信我,在以色列我被認為是叛徒 是反對占領的活動分子 研究十九世紀四十年代開羅猶太娼妓的我 甚至不認為自己是猶太復國主義者 而在學術中心工作是我獲得簽證和進入檔案館的 唯一途徑。 《伊納芙》 (“Enav”) ,Sigalit Banai, Shkhunat Hatikva-Cairo (in Hebrew; Tel Aviv, 2013) , p. 17.
尼羅河與埃及人
▌尾聲
2010年6月,我在圖書館遇到湯姆。他在研究1948年。我問他:“你在使用什么檔案?”并告訴他我正在寫的東西:“我正在嘗試使檔案館去神秘化,但我依然覺得礦又變得更大了,因為我去過埃及國家檔案館,”湯姆說:“你知道的,你可以用不只一個聲音來寫你的文章。”
在M.奈特·夏馬南1999年的電影《第六感》中,身為主角的那個小男孩柯爾·席爾,根據他的說法,能與“不知道自己死了”的鬼魂交流,伊麗莎白·伯明翰 (Elizabeth Birmingh am) 在關于自己的檔案經驗的論文中評論說,檔案館的誘惑確切來說就在于此——在這里,你能“遇見”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死了的“鬼魂”。但,雅庫布·賈魯拉的確知道自己已經死了。畢竟,只有在他死后,人們才可能發現他的遺言,
是時候重新思考檔案館對我的誘惑,以及我對雅庫布·賈魯拉案件的著迷了。也許,就是伯明翰說的那回事——當我注視著這個和檔案館中不計其數的男男女女不一樣,的確知道自己已經死了的男人的臉。也許,和在檔案館中發現一個“猶太同胞”有關,也許,是莫瑞斯說的那種情況——第一人稱遺言的誘惑,這個遺言希望把自己的敘事強加給法庭的記錄,而后者通常更具有對話性,并且在對話中,有決定權的永遠是警察或法官,
也和中介的透明有關。我們被告知,檔案記錄總是通過中介來完成的,不識字的奴隸的口述,被翻譯成阿拉伯語的書面語,被轉化為法律的語言,并被簡化為具有法律含義的那一部分。在這里,文本經過了三次而不是一次翻譯:第一次,是死者妻子的總結 (這份證言本身又被翻譯為法律的底線:“他不為自己的死而責怪任何人”) ;接著,是從希伯來語到法語的翻譯;最后,則是從法語到阿拉伯語的翻譯——這個過程,和檔案本身在六十年后將經歷的那個過程 (由一個猶太人來翻譯奧斯曼土耳其語) ,何其相似,
Liat Kozma, “How to Work on Social History in the Egyptian Archive: Some Thoughts”, in Dror Ze’evi and Ehud R. Toledano eds. Society, Law, and Culture in the Middle East: “Modernities” in the Making, De Gruyter Open, 2015, pp. 135-148. 經作者許可翻譯,譯文僅供學術交流,轉載須標明相關資訊和出處,請勿做商業用途,
本文作者莉亞特·科茲瑪(Liat Kozma),以色列學者,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部伊斯蘭與中東研究系助理教授。 本文譯者王立秋,云南彌勒人,北京大學部國際關系學院比較政治學博士,現為哈爾濱工程大學部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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