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納哥的全稱是摩納哥公國,是法國的鄰國。它南邊是大海(地中海},其它三面——東、西、北都被法國包圍,它的面積還不到兩平方公里。因此摩納哥是典型的袖珍國家,除了梵蒂岡,沒有哪個國家比它面積還小了。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國家再小,也是國家,也有國家首腦。就像大象的腦袋叫腦袋,螞蟻的腦袋也是腦袋,所以說,摩納哥的領導人也算是國家首腦。
但為什么摩納哥的元首叫親王,而不是叫國王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要從摩納哥的歷史說起。
摩納哥地處歐洲,它之所以面積那么小,是因為它是個城邦國家。顧名思義,城邦國家就是以城市為基礎建立的國家,這樣的國家面積再大,也大不到哪里。
摩納哥不但是個城邦國家,同時摩納哥還是個公國,是歐洲現存的4個公國之一。
說到這里,問題來了,什么叫公國呢?
過去的皇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就要獎勵有功的大臣或者拉攏自己的直系親屬,對他們進行封賞,給他們一塊地,多少戶奴隸,歸他們統治。
在大陸,皇帝給手下封地是按照立功大小或者親疏遠近,地盤面積大小不同,政治地位也不一樣。皇帝給他們的獨立王國分為五等。
最大的叫公國,然后依次是侯伯子男四個等級,而這些諸侯國的領導人依次稱為X公、X子等。
例如周朝早期的時候,姬旦是文王姬昌的第四個兒子,因為幫助武王伐紂有功,受到獎勵。后來被授予一塊封地,這塊封地在周,封賞的級別是最高的,就被人稱作周公。
再比如魯國是最高一級的諸侯國,魯國的最高統治者是公的爵位,楚國在最初的時候封賞的是第四級別,因此楚國就是子國級別,楚國一把手的爵位被稱為楚子。
到了歐洲,比較講究公平,強調人人平等,國王封賞的諸侯國也就是自治國不分等級,一律稱為公國。由此可見,公國是皇帝分封給下屬的,公國的領導人是不能隨便叫國王的。
隨著時代發展,各國統治者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不再給部下那么大的權力,只給一定的封地,不再讓他們擁有軍隊和行政大權。
而當初的公國也因為自己翅膀長硬了,腰桿子粗了,就擺脫自己老板的統治,自立門戶,成為真正意義的獨立國家。比如莫斯科大公國,發展成為俄羅斯帝國,領導人稱呼也變了,被稱為沙皇。
至于說到摩納哥,歷史就沒有那么簡單了。
摩納哥歷史悠久,摩腓尼基人很早就在此建立城堡。到了中世紀得到蓬勃發展,成為熱那亞共和國保護下的市鎮。
1215年,摩納哥淪為熱那亞的殖民地。
1297年,摩納哥城堡被宗教領袖弗朗索瓦·格里馬爾迪霸占,摩納哥成為他的獨立王國,這個家族在隨后的七個世紀里對摩納哥進行實際統治。
十四世紀中葉,摩納哥成為獨立公國。可是從那之后,摩納哥再也沒有真正獨立過。
1525年,成為西班牙附屬。
1641年,被法國占領。1793年,摩納哥被迫并入法國,和法國結盟。
直到十九世紀初,摩納哥終于擺脫了法國的控制,但只是獲得了高度權力的自治,并沒有取得獨立地位。可是到了十九世紀中葉,摩納哥又被法國占領,處在法國”保護”之下。
直到1861年,摩納哥終于獲得真正的自由,法國人最終承認摩納哥獨立。不過摩納哥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被迫放棄了對芒通、羅克布倫兩大市鎮的所有權,領土也大大縮水,由20平方公里縮小到1.98平方公里。
盡管如此,摩納哥依舊生活在法國的陰影之下。在1919年兩國簽訂的條約中規定:如果有一天摩納哥元首沒有兒子,王位失傳,摩納哥則失去獨立地位,成為法國的一部分。
這樣一來,摩納哥元首把生兒子當做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來抓,無論如何不能沒有兒子,一旦那樣就是亡國了。可是這樣壓力太大,實在讓人頭禿,于是摩納哥在2002年的時候,跟法國重新簽約,聲明摩納哥元首就是絕后了還是獨立國家,法國也不能吞并。不過即使這樣,法國依舊要為它提供防務保證。
因為摩納哥一直是個非常小的國家,從來離不開大國的”保護”,必須依附它國才能安全生存,所以一直是個大公國,等于是別國的附屬國,所以就延續了”親王”這個稱呼。
摩納哥獨立之后不再依附別國,但稱呼延續至今,沒有做改變。無論怎么叫,親王就是事實上的國家元首,這個沒毛病。
但摩納哥的“親王”跟歐洲大國王室中的“親王”含義不同,這也是翻譯的問題。大國王室的親王,如我們所知,一般是國王的兄弟、配偶,摩納哥“親王”比起他們,看上去稱呼一致,但實際影響力要差得多。
摩納哥沒我們學校的一個區大,叫他皇上也抵不過一個區長。
區域霸主才有資格稱為皇帝,英國從來沒有稱霸過歐洲所以沒資格。拿破侖就靠的實力搶來的皇帝稱號,歐洲也承認。
大家光講血統,其實歐洲最重要的是法統!稱帝的,都要跟羅馬帝國能搭上關系,說明自己的皇帝身份從哪傳過來。只有拿破侖大帝的身份,是自己革命來的!
拿破侖皇帝有什么血統?
按你這么說,法國國王也有羅馬帝國貴族血統,為什么不能稱皇帝
茜茜公主出身巴伐利亞王族,地位并不低。
皇家香港警察,怎么解釋?
英國女王如果自封女皇,會有什么結果?
不一樣,歐洲歷史上的大帝,一般有一個唯一認證官,就是教皇,證明君權神授。凡是教皇加冕,不論什么血統都能稱帝并傳下去。查理曼、矮子丕平、拿破侖、神羅皇帝等等都是這么成功的。事實上,羅馬帝國的皇帝也是經過教皇認定的。但是,教皇很少幫人認定,除非那人對天主教有生殺大權不得不幫忙。很顯然,因為德意法三國的存在,英國從來沒有能威脅教皇的機會。加上后來英國搞了圣公會國教,跟天主教分道揚鑣,英王兼任國教教主,教皇更不可能給他加冕了,沒說他是邪教頭子就不錯了。歐洲各皇室都是教皇加冕的血統,英國沒得到加冕,即使稱帝他們也不會承認,反而會跟上帝的信徒們搞僵,所以不敢稱帝,就只能一直做國王。
英國查爾斯為什么稱為威爾士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