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經常會發生一些惡性的傷人事件,除了精心布局不為人知的殺害之外,還有一些是在大庭廣眾之下發生的,
你自身可能就有這樣的經歷:正在路上散步,突然聽到了遠處的救命聲,你停下腳步望去,有人正持刀傷人!
很多人跟你一樣都發現了這起不尋常的事件,但好多人并沒有上前去阻止,只有幾個人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趕到時,受害人已經有多處受傷,急需送往醫院,或者比這更糟糕。
此時,你會想,如果大家早點出手相助就不會這樣了。
其他人也有類似的想法,但事實是在事件發生時大多人都充當了“看客”,他們似乎很冷漠,
可是真的是大家都很冷漠不近人情嗎?
其實并不全是人性的冷漠,這還與“旁觀者效應”有關,
什么是旁觀者效應?
旁觀者效應是心理學上的一個術語,它是指在緊急情況下,一個人出手援助的幾率與在場的人數呈負相關,
簡單點說就是,當人們遇到惡性傷人事件時,圍觀的人越多,大家越不愿意去出手援助受害人,
這一效應最典型的事例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美國的一起兇殺案——姬蒂·吉諾維斯遇害案。
1964年3月13日凌晨,28歲的吉諾維斯在公寓樓外遇害身亡,當場38位目擊者卻沒有一個人去救助或報警,
事情的詳細經過是這樣的,當晚凌晨零點半,吉諾維斯從工作的酒吧下班,開著一輛紅色汽車回家,
在一個路口等待紅綠燈的時候,吉諾維斯被兇手莫斯利盯上了,而后,莫斯利開始偷偷跟蹤吉諾維斯,
凌晨3時15分左右,吉諾維斯到了家樓下,在停好車準備回家時,莫斯利拿著獵刀向她靠近,
吉諾維斯慌忙逃跑但被莫斯利追上并在她背部捅了兩刀,她大聲呼救,鄰居們聽到了她的呼救聲,
一個鄰居向莫斯利大喊:別碰那姑娘,聽到喊聲的莫斯利迅速逃走了,大家都看到他開車走了,
暫時脫險吉諾維斯慢慢向公寓后門走去,逐漸消失在了大家的視野之中,但很快她倒在了地上。
10分鐘后,大家看到莫斯利又回來了并且戴了遮臉的帽子,他開始瘋狂尋找吉諾維斯,最后在公寓門前發現了她。
兇狠的莫斯利又捅了吉諾維斯幾刀,并侵犯了她,在偷走了她身上僅有的49美元后,他開車逃走了。
整個過程持續了半個小時,中間沒有人去幫助吉諾維斯,只有一個人報了警,在送醫途中,吉諾維斯去世了,
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議論,也讓科學家開始著眼于旁觀者效應的研究,他們不相信這僅僅是人性的冷漠,
兇手莫斯利被判處死刑,后來又改為無期徒刑,2016年3月28日,莫斯利在獄中去世,享年81歲。
無論如何,旁觀者效應稱不上是一個好的現象,但是為什么會出現這種令人反感甚至恐怖的現象呢?
為什么會產生旁觀者效應?
旁觀者效應的出現主要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責任分散,另一個是我們渴望服從并遵循他人的行為。
責任分散就是當某件事情只由你一個人來做的時候,你的責任感是很強的,你會很積極的去完成它,即便遇到困難你也會想辦法解決。
但當這件事由一群人來做的時候,這種責任感就被這群人給分擔了,每個人的責任感就變的很弱了,遇到困難時往往會退縮。
前者是獨立承擔責任,有很強的意愿去完成它,而后卻是希望別人多承擔點責任,自己能輕松一點,
責任分散的實質就是“人多不負責,責任不落實”,這種心態類似于“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認為自己有責任” 。
渴望服從并遵循他人的行為可以稱之為從眾心理,當沒有人做任何事情時,我們容易感到沒有必要甚至不采取行動。
在緊急情況下或混亂中,我們傾向于尋求其他人,來決定采取怎樣的行動或者不采取任何行動。
也就是說,當在場的人沒有一個采取行動的話,我們往往也遵循他們的行為,采取“不介入”的態度。
除了這兩個主要因素之外,旁觀者還有一些其他心理,比如擔心在眾人的注視下自己可能會表現得不夠好;或者他們并不太清楚事態的真實情況,而期待其他人出頭以幫助自己了解這件事的真相,
在旁觀者決定是否采取行動的過程中,研究者還總結出了兩種決策的模型:五步決策法和利弊權衡,
五步決策分別是發現事情不對勁,將事情定義為緊急情況,考慮自己是否有幫助的責任,選擇幫助的方式,執行幫助。
而權衡利弊模型,則是旁觀者先權衡實施幫助行為的成本和利益,然后再決定幫助或不幫助,這樣會使他們的行為更合理,
旁觀者效應是否有積極影響?
無論如何描述,旁觀者效應總有點自私的成分在里面,總有股“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意味在里面,那它是否有正面的作用呢?
旁觀者效應的確是有正面的積極地影響的,當人們感到自己被“人群”注視,并且其行為與他們的社會身份保持一致時,他們的行為就更有可能表現得很好。
比如,如果一個人是環保主義者,那么在眾人的注視下,他的環保行為要比非環保主義表現得更好更環保。
舉個身邊的例子,如果你在公司被領導和同事夸贊很熱心很樂于助人,那你可能在今后會表現得更積極,
最后
我們雖然將“表面上”的社會人情冷漠歸因于旁觀者效應,但越來越多的事證明這不全然是旁觀者效應的后果。
九年前發生在廣東佛山的“小悅悅事件”,你又怎么能說不是旁觀者的冷漠甚至是冷血呢?誰能否認呢?
看完反省去!
這叫做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