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里是小播讀書,今天我們來聊聊:自由。
2020年全世界遭遇了covid19疫情的挑戰。疫情籠罩下的世界,不僅是對醫學的挑戰,更是對政治,經濟,以及群體意識形態的一次考驗。
在大陸作為普通人的我們,似乎只能做到戴口罩去應對這次全球疫情,但是很多其他國家的國民卻連戴口罩這樣一件“簡單”的事情都很難做到,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呢?我們能從中得到什么反思呢?
帶不上的口罩
2021年,2月1日,美國新上任的總統拜登宣布:“公共交通必須帶口罩,違者面臨刑事處罰。”美國政府為了給其人民戴上口罩,大約猶豫了一年。
同樣的政策,大陸疾控中心早在2020年3月3日宣布:必須戴口罩,并且在實施過程中,除了口罩產能問題,并未遇到任何巨大的困難。
2021年1月26日,荷蘭政府為應對疫情,實施宵禁政策已有三天,為了反對每晚9:00到次日凌晨4:30的宵禁政策,荷蘭多城產生暴力沖突,約5000人受到處罰,警方逮捕約390人。
2020年2月以來,大陸大多數地區在疫情最初期間,不止晚上,甚至在白天街道上行人寥寥無幾,而且中央及除武漢外的大多數地方政府甚至未發布任何強制性禁止出行措施,
為什么以自由與發達著稱的歐美國家,在面對疫情的行政效果如此窘迫呢?
“自由”的定義
這個世界上藝術家,政客,文學家對“自由”的描述與歌頌不計其數,有超過200多種對“自由”的定義。我們選擇最著名的法國《人權宣言》:“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一切無害于他人的行為。因此,個人自然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會上其他成員能享有同樣的權利為限制。此等限制僅得由法律規定之。”
但是人們往往誤以為:“自由即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
卻忽略了自由需要得到某種集體性“限制”,這種限制體現為“責任”,
《人權宣言》對“責任”由“法律規定之”劃分還缺少一種,即為“自然責任,”
當下的暴飲暴食自由,對將來的肥胖身體負責。
當下的沉迷游戲自由,對將來的學業荒廢負責。
當下的無知少思自由,對將來的困惑焦慮負責,
當下的蓄意傷害自由,對將來的刑事處罰負責,
當下的盲目追求自由,對將來的自律失控負責。
當下的不戴口罩自由,對將來的疫情失控負責,
所以一個人的自由不僅要對法律負責,還要對自然規律而負責。
這種自由不止體現為一個人的自由,也可以體現為一個集體的自由。
我們都喜歡按照自己的偏好去自由選擇,但是卻不愿意為選擇所造成的負面結果而負責。
我們會希望有一個他者去指導我們去選擇,當獲得“好的結果”時,我們去享受這個結果;
當遇到“壞的結果”時,讓那個他者替我們負責。但是這種“推卸責任”的意愿,本質上是放棄所謂的“自由”。
所以,薩特說:“人最大的不自由,就是永遠無法擺脫自由,”
所以,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所以,自由本身并沒有意義,自由的意義在于人們希望可以嘗試著做出更好的選擇,
當代“自由”的局限性在于,多數媒體利用人們的認知局限,蠱惑自己去“自由”選擇,實質上暗示一個注重眼前利益的短視選擇,并暗示自己將來可以承擔這種自由選擇的責任。
但是,或許自己并沒有足夠的認知到,在將來的時間段根本無法承擔該選擇的“自由責任”,自己反思一下我們當代年輕人現在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消費主義,消費貸款,成癮性,娛樂至死……
法蘭克福學派哲學家馬爾庫塞認為:美國的資本主義給人的“自由”實質上是一種“舒適的不自由”,如同溫水煮青蛙一樣。資本主義或消費主義通過利用人的認知局限,賄賂欲望,換取人民的服從,
長期的濫用自由,使得我們忘記了自由的真正含義,我們似乎同美國民眾一樣,越來越沉湎于自由的感性之中。否則這種對“自由”的曲解,會招致如同“疫情失控”一樣,不可想象的“責任”。
這里并非反對自由,但是自由應當建立在一種理性的認知之上,建立在人們的普遍反思之上,而非一種感性的信仰。自由應當是人們認知世界的一種有效手段,而非追求或得到的一種結果,
而疫情之下,這方“難以帶上的口罩”,就是對這種非理性“自由”的一記沉重打擊,
一個人的自律,是對自己將來的自由負責。
一群人的自律,即是一個國家的自律,是對整體國民將來的自由負責。
值得驕傲的是,我們大陸人一起自律地戴上了口罩,所以我們換取了控制疫情的自由權利,
“自律即是自由,”
好了,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如果喜歡我的文章,請關注“小播讀書”,我們下一篇文章見,
作者:王昌朋
看問題從時間上看就是透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