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我是三農陸地,很高興回答以上問題。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建商品房,現在大多數村里,根本不和村民商量,樓房蓋起來了,村民們還不知道啥情況,也沒有通知文件,土地賣了,樓房蓋好了,也賣了,這就是現實狀況。按說,農村集體土地,應該屬于所有村民,不管土地干什么使用,都應該先和村民們商量,集體表決,要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同意后,才能進行改變土地的性質,這是屬于村民的權力,可是村兩委把屬于村民的權力,給剝奪了不說,村民們連知情的權力,都沒有了,村里的做法對嗎?
以上是我個人見解,如有不對,希望不要影響了大家,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