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的是,美國警察歸于地方州政府管轄,美國聯邦政府架構里沒有類似于其他國的警察總局,公安部,內政部這樣統一管理警察的部門,但根據美國的法律,分為聯邦、州、縣三級警察,而根據隸屬關系,有隸屬于聯邦政府一級的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的警察。以及對各級地方政府負責的警察等。
有些國家警種分的很細,交警,法警,刑警,獄警。但美國警察卻什么都管。至于說美國警察的執法權,肯定是很大的,就憑有權力擊斃犯罪嫌疑人,毆打無辜公民,以上基本上都無需負擔司法責任我們就可信想而知了,可以說,在全世界所有國家里,權力最大警察就是美國警察了。在法律層面,地方政府授予警察滯留權、訊問權、搜查權、逮捕權。也就是說,只要美國警察認為該人是嫌疑犯,無需請示任何人,現場的警察可以銬上嫌犯直接就進監獄,然后等待律師或檢察官的進一步處理。
而面對嫌犯的時候,如果嫌犯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警棍或非槍械類武器進行執法,如果嫌犯手中具有非槍械類武器(包括任何物品,行動電話,水杯),或者嫌犯的的行為讓警察覺得自己受到危險,就可以使用槍械自衛或執法。如果嫌犯手里有槍械,警察可以呼叫特戰隊,并用一切手段自衛和執法。其中第一原則是:當警方無法不確定嫌疑犯處于何種狀態的情況下,警察可以按最高方式處理。在2019年6月。一個男人試圖自殺家人報警,警察試圖阻止,但在阻止的時候,將試圖自殺的男子擊斃了。該男子如愿以償,但不過是浪費了警察一顆子彈。
在美國,警察是一種職業。不屬于國家公務員系統,但一旦成為警察就具有法律賦予的權力和義務,即:執行法律的權力。行政機構賦予警察執法權。聯邦的警察叫FBI,只處理聯邦法律相關的案件,以及跨州的案件。基本上由司法部(DOJ),聯邦調查局,國土安全部(DOJ)。州一級以下的警察只負責本地區的治安和執法。包括地方政府,法院,學校,高速公路,管理監獄。雖然美國警察權力巨大,但也有一定制約。美國聯邦政府規定,如果嫌犯手無寸鐵,且無暴力抗法的行為,警察擊斃對方,將會被指控犯謀殺罪。所以并不存在美國警察一言不合稍做反抗就開槍的情況。在法律層面,美國警察并不具備左右他人生命的權利,他的職責是保護公民財產生命安全的義務。
美國警察保護自己的意識很大,畢竟作為擁有2億支槍的美國,警察最重要的就是保護自身的安全。畢竟這只是一個職業,屬于政府雇員。所以美國警察濫用權力十分普遍。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美國警察也怕激戰恐怖分子,他們有槍,美國警察就不敢靠近,因為他們有槍反擊美國警察,美國警察也怕死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警察安全第一。
有輔警嗎?
美國警察和美國大兵怎么不練練手看誰更厲害呢
美國警察是不可以搜查證件的
美國的子彈便宜的很!
美國警察可以查任何社會車輛,包括總統私家車
美國有城管嗎[捂臉]
如果大陸的那些辱罵警察、扇警察耳光的去了美帝會怎么樣?估計很多人會站著進美國、睡在小盒子里回來了……[捂臉][捂臉][捂臉]
美國有輔警嗎[呲牙][呲牙][呲牙]
還是大陸的好,人民的服務員[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