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十塊錢在飯店能吃些什么?


作者:我方團隊張嵚

在上世紀70年代,十塊錢人民幣放飯店里,究竟是什么分量?得先看看十塊錢在當時,到底有多值錢,

在改革開放以前,大陸的城鄉工資,漲幅一直都很慢。哪怕到了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工作二三十年的職工,工資水平通常在四五十元左右,也只有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廣東等省,城鎮居民平均月工資能達到五十元,

當時還在煤礦工作的作家周梅森回憶說,青年工人月工資也就二十多元。1977年演員張鐵林在西安做裝卸工時,一個月工資18塊錢。同時期的作家阿來在工程隊開拖拉機,工資比張鐵林要高些,以他自己話說“我當工人的時候拿五十來塊錢”,幾年后他考取大學部,畢業后做了老師,月工資卻只有三十多塊。


而放在農村,十塊錢的分量更是不得了,到1978年時,大陸農村人均年收入也只有133元,每月也就剛到十塊錢多一點,很多農村地區甚至根本達不到這標準,1977年,安徽省一位領導對農民收入進行調研,得出了觸目驚心的結論:安徽全省28萬個生產隊,近百分之七十的生產隊人均年收入不到六十元,更有四分之一的生產隊,年收入在四十元以下。這位領導不禁痛苦自責說:“原來農民的生活水平這么低啊,”

對比下來,對于當時的城鄉群眾來說,別說十塊錢,一塊錢的分量都是極重,1977年恢復聯考時,考生報名費本想定在一元錢,結果引起了各方反對,認為定得太高,最后降到了五毛錢,就這今天看上去沒啥的幾毛錢,卻足以讓當時多少考生做出抉擇,改變命運。

甚至當時城里人結婚,男方的聘禮通常是100元現金,來賓送的紅包,極少有10元錢。以學者陳煜的話說:“在當時,上了10元可都是重禮,是自家至親好友才舍得送的。”


在那個時代里,“去飯店吃飯”也被稱為“下館子”,屬于大陸家庭難得有一次的奢侈事,那如果拿10元錢去“下館子”,又能吃到啥呢?如果參考《天津物價志》的話,天津特產的狗不理包子,1970年的價格是每斤一塊一,1976年的價格升到了每斤一塊七,單是買包子,就能買不少。

而以《鄭州物價志》做參考的話,上世紀70年代,在鄭州飯館里吃一盤大碗合記燴面,要花六毛錢。一碗雞絲渾沌兩毛五,七寸盤的炒肉絲和炒肉片都是六毛五,最貴的燒海參是三塊二,拿十塊錢下個館子,真能吃得很豐盛。

如果照這么看,揣著十塊錢在上世紀70年代下館子,確實是件很讓人向往的事。但實事求是說,如果只拿著十塊錢下館子,那也很可能啥都吃不著——因為在那時代,吃飯也好采購也罷,不止要有錢,更要有糧票。


就以買早點來說,如果在當時的天津買早點,一個五分錢的饅頭要收2兩糧票,三分錢的花卷收一兩糧票,去飯店吃飯,沒糧票大多數情況是寸步難行,

當然也有“小部分情況”: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只有少數高檔飯店不收糧票,比如大同酒家、東來順、萃華樓飯莊、曲園酒樓等十八家飯店,都可以不用糧票,但如果想去這里用餐,就得提前一天預約,領取號牌后第二天光顧,每天號牌數量都是有限的。雖說不用糧票,但這里實行的是“高價銷售”制度。如果只揣著10元錢來光顧?那真可能吃不到啥。


在那時,每家每戶的糧票、肉票、油票等票據,都是定量供應,每月買糧買菜,除了錢還要票,在很多時候,糧票比錢更金貴。如果我們拿著10元錢“穿越”到那個年代,就算找個飯店吃十個包子,也得交一斤糧票,買一斤紅薯需要二兩糧票,不開玩笑說,身上沒有糧票,大多數情況下身上再有錢,最多也只能在飯店里喝幾碗湯,

也同樣是“下館子能不能只用錢”這事兒,最終推動了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大陸糧票制度的變革:1982年4月,深圳的一些飯店就遇到了糧票難題,作為特區的深圳,經濟發展迅速增長快,飯店客流量增大,但“沒糧票的客人來了點不了飯”成了常態。于是一邊是飯店掙不到錢,一邊是大批“闖特區”的弄潮兒有錢吃不上飯,當時的深圳市政府,就先在一些國營飯店試點“取消糧票”,結果“沒糧票能吃飯,大家都說好。”


這個政策推廣后,很快產生了各種連鎖反應:市場經濟更活躍,人口也更多,兩年以后,深圳市政府決定徹底取消糧票,這個改革,也成了改革開放歷史上的一件大事,1992年起,以糧票為代表的“憑票供應”制度,也陸續在全國各地取消。拿錢下館子,也終于可以敞開吃了。

10塊錢能吃到啥的話題,見證的,就是這其實并不遙遠,卻已讓現代年輕人有些陌生的變革,

參考資料:陳煜《大陸生活記憶》、徐德霞《兒童文學 五十年最精粹》、王擁軍《路遙新傳》、《少年優秀作文選:第十屆“小紅花”獲獎征文選評》、董卿《朗讀者》、《圍觀名人故事:魯豫有約》、項飚《跨越邊界的社區: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武愛民《當前城鄉居 民收入和消費的形勢分析 及對策研究》、黃寧斌《十元錢改變了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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