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式“掃黃”為何掃不盡“大保健”

在經歷了一場又一場無休止的大陸式“掃黃”之后,被車裂的官民信任與社會共識要靠什么來黏合?“一將功成萬骨枯”,累累白骨,堆砌的太高,終有一天,再踩上去的時候,會轟然倒塌。


“嫖娼合法化”能成為“良方”?

幾年前的雷洋涉嫖被抓致死事件,暴露了一個令人無奈的現實:雖然經過數十年大大小小的“掃黃”行動,隱藏在發廊、足療店等服務場所里的賣淫嫖娼活動仍然禁而不絕,是公安機關打擊力度不夠,還是存在別的原因?

賣淫活動歷史悠久、“生命力強”

賣淫是一個古老的行當。恩格斯認為,賣淫伴隨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早在野蠻時代高級階段,與奴隸勞動并存就零散地出現了雇傭勞動,同時,作為它的必然伴侶,也出現了與強制女奴隸獻身于男性現象并存的自由婦女的職業賣淫。”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歷史》中記載,古巴比倫女子為了表示對神的虔誠,就在神廟里貢獻自己的貞操。而大陸殷商時期,也有巫娼存在。

在現代文明的視角下,單純的賣淫嫖娼本質上是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但這一行為從來都不單純,同時也是滋生性病和其他犯罪行為的土壤。或許正由于賣淫嫖娼活動的復雜性質,及其延續數千年的“頑嬌生命力”,目前世界各國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方式存在巨大差異。據美國一家研究機構對100個主要國家性交易政策的統計,其中多數國家規定性交易合法或半合法,只有39個國家(包括大陸)將賣淫活動認定為非法,然而,性交易不合法的國家,實際上也管不住,比如泰國法律禁止性交易,但泰國實際上是全球著名的性旅游目的地。

大陸法律也禁止賣淫嫖娼,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大大小小的“掃黃”行動幾乎數不勝數,但事實上,這些“掃黃”行動也是治標不治本,據統計,1984年全國查處賣淫嫖娼人員1.2萬人次,1989年突破10萬,1991年突破20萬,1992年增加到25萬,也就是說,賣淫嫖娼活動令人費解地越抓越多!從1984年到1998年,全國累計查處賣淫嫖娼人員237萬人次,然而社會學家估計,查處率還不到實際的20%,

關于賣淫活動“生命力”之強,有一個例子最能說明問題。據媒體報道,即便在東莞掃黃風聲最緊時,未被曝光過的娛樂場所及周邊,多名“業內人士”稱還是能找到小姐,只是小姐要價上漲。是什么力量驅使他們“頂風作案”?既復雜也簡單,說復雜,是因為在當下復雜的社會環境中,產生了大量得不到滿足的性需求,比如男女性別失調,以及伴隨大量農民工進城務工而產生的兩地分居,等等。說簡單,就是有需求就有供給,對那些缺乏其他謀生技能和社會資源的底層女性來說,一邊是巨大的就業壓力,一邊是只需出賣肉體就可以輕松獲得的不菲收入,她們只需“橫一橫心”就可做出選擇。

處罰較輕“野火燒不盡”

從1981年公安部頒布的《公安部關于堅決制止賣淫活動的通知》,到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頒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政府對于賣淫嫖娼活動的態度都是“堅決制止”、“嚴厲打擊”,但正如前文所說,單純賣淫嫖娼活動本質上只是違背社會公德,還遠遠夠不上刑事犯罪,即使法律禁止,能夠采取的懲罰手段也很有限,

對于一般的賣淫、嫖娼人員,目前的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備受爭議的《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根據前者,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而根據后者,尚不夠實行勞動教養的賣淫、嫖娼人員,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期限為6個月至2年,而對于給賣淫嫖娼人員提供方便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者,《刑法》的規定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只有對于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犯罪分子,《刑法》才提高了量刑標準,

而從技術上來說,賣淫嫖娼活動的特殊性是當事人人數少、證人少,現場遺留的物證少,有些案件僅憑口供難以定性,即使處理也容易導致行政復議。而隱藏在發廊、足療店、KTV、夜總會等場所的賣淫活動,在獲得線報前往抓捕時,如果房內雙方均不開門,強行闖入的話,在法律上沒有依據,也容易造成侵權行為,

“掃黃”過程中也存在一定問題。公安機關在辦案中,出于敷衍了事,解決單位辦案資金缺口的原因,片面注重財產處罰,長此以往,賣淫嫖娼者勢必形成從事該活動即使被查獲,損失的也只是些許錢財的觀念,進而形成“賣淫嫖娼——罰款——再賣淫嫖娼——再罰款”的惡性循環,

有專家分析指出,當法律明文禁止任何形式的性交易行為時,本身并不能夠抑制性交易市場雙方的需求和供給,反而會使性交易從白市轉為黑市,以各種隱蔽的方式進行,

“嫖娼合法化”就能成為解決問題的“良方”?

相反,一些人認為性交易合法化未必會導致性交易市場的繁榮。低程度的合法化,就是承認個體性工作者的存在是合法(或者沒有直接承認),同時打擊組織化的賣淫行為。比如香港,“一樓一鳳”的政策實施以后,港內聞名遐邇的紅燈區都已漸漸衰落,在冰島、挪威和瑞典,賣淫合法,但“買春”非法,甚至可能面臨罰款和監禁,這實際讓性工作者的客源越來越少。

很多男性就認為,如果嫖娼合法了,雷洋就不會選擇逃跑,就不會死,更有男性“知識分子”宣稱,嫖客和賣淫女的交易是出于自愿的,是不傷害第三方的行為,所以根本就應該“無罪化”。

抓嫖在美國是一個極為常見的事情。比如在2013年時,美國紐約市下屬的納蘇縣,居然直接公布了104名嫖客的照片,當地司法部門甚至給這次集中抓捕嫖客并公開他們資訊的“專項行動”起了一個很形象的名字:“羞辱嫖客行動”,支持“賣淫合法化”的呼聲從來都不是美國社會的主流,而且雖然美國支持賣淫合法化的聲音看似是在“關心女性”,但這種觀點卻被美國主流女權思想所不齒。

這是因為,美國的主流女權思想認為,允許女性賣淫等于默許了社會對女性的不公,默許了女性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可以靠向男性出賣肉體來賺錢——而這更等于是默許了男性對女性在性上的奴役、剝削與壓迫,

其實,大陸也有不少女權人士持相同觀點,認為允許賣淫合法化等于是將女性“貨物化”,這是對女性的一種侮辱。而不少賣淫女也表示,她們選擇賣淫,主要是因為找不到工作養家糊口。而在所有可以選擇的工作中,只有賣淫來錢快,

一項2013年發布的跨國調查還發現,“賣淫合法化”的國家比“禁止賣淫”的國家存在更多被拐賣而來的人口,而且這些人口多來自低收入國家。

而這也說明,那些支持“賣淫合法化”的人所拋出的一個核心理論,即:賣淫嫖娼是一種“自愿”且“無害”的行為,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當他們把那些純粹把肉體交易當成一種快速賺錢手段的無知女性推到前臺,讓她們炒作她們是如何自愿,如何享受這份工作時,他們卻恰恰對那些被生活所迫,甚至被毒品和暴力脅迫而選擇賣淫的女性“選擇性失明”了,

因此,目前美國的社會活動人士更加鼓勵的是讓政府學習北歐的模式:只抓嫖客,不抓賣淫女,而對于失足女性,則提供大量的社會幫扶服務進行救濟,令她們可以擺脫這個行業,重回社會。

可惜的是,在今天的大陸,這種“理想主義”的壯舉很難實現,

大陸式“掃黃”的前世今生


北京婦女生產教養院內的“學員”在一起唱歌跳舞

大陸為什么要堅決地“掃黃”呢?“掃黃”真正的意圖是什么?想要弄清這些問題,必須得回到源頭,站在鼎革之初,看看在共產黨政權成立之初,執政者對自古以來對賣淫嫖娼問題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或許才會更能恰切地理解“掃黃”的本質意義,

共產黨對“禁娼”問題的認識

按照學者們的觀點,大陸早在殷商時代就有妓女存在了,而社會針對“禁娼”的呼聲則在民國時代開始發軔。這主要是因為“五四”新風帶來了女性解放運動,社會上要求男女平等的呼聲越來越高,禁娼則被當成改善女性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據1922年北師大教授張耀翔所做的一次民意測驗,當問到“北京地方亟當取締什么時”,在931份問卷中,絕大多數認為應該馬上“取締娼妓和欺壓平民的警察”,

此后,各省市都陸續出臺政策禁娼,但最終效果都不明顯。其主要原因是民國積貧積弱,內憂外患,無暇全心全意開展這一工作,與此同時,政府也注意到了娼妓業對稅收的貢獻,根據一份統計,民國期間,僅是北京地區,政府一年從娼妓業中就能征稅42萬之多,如此豐厚的稅源,迫使一些地方一改前約,由禁止到聽之任之,甚至有地方主要領導認為“禁娼不利于市面繁榮”,在這種呼聲下,民國禁娼只能是一場鏡花水月,空談而已,

相較之下,共產黨對婦女解放這一新興思潮的認識似乎要比國民黨更為清晰,早在井岡山和延安時期,共產黨就大力提倡婦女解放。建國前夕,毛澤東呼吁廣大婦女“團結起來,參加生產和政治活動,改善婦女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從這些言論中看出,共產黨核心領導人對提高女性社會地位的認識相當深刻,在此背景下,禁娼呼之欲出。

在第二屆北平人代會上,北平市婦聯籌委會主任張曉梅向大會宣讀:“查妓院乃舊統治者和剝削者摧殘婦女精神與肉體、侮辱婦女人格的獸性的野蠻制度的殘余,傳染梅毒、淋病,危害國民健康極大……茲根據全市人民之意志,決定立即封閉一切妓院,”隨即,《北平市處理妓女辦法》正式獲得通過,禁娼有了法律依據,

“北京禁娼”運動的政治意義巨大

對共產黨來說,封閉妓院并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他們最終想要的,是通過社會教化,讓大量妓女重新做人,獲得社會認同,融入到新的生活中,使娼妓這一社會現象失去合法性。

妓院封閉之后,北京公安總局就地辦公,將位于八大胡同韓家潭的“春艷院”改為“北京市婦女生產教養院”,專門用于收容和教化妓女,此時,被集中起來的妓女有了一個新的稱呼:學員,學員之間以姐妹相稱,

起初,學員們想盡辦法抵制集中教養,為了能想辦法逃出教養所,學員們想了各種辦法,比如有組織的在教養院內鑿磚掘洞,試圖逃跑,或者以赤裸的身體相逼,趕走警衛人員。還有的甚至想要上吊自殺。這些辦法無一得逞,學員們又在伙食問題上大肆挑刺。一些年輕而沒有工作經驗的教養員終于受不下這口氣,還以更為歹毒的辱罵,于是學員和教養員之間的矛盾就沒完沒了,

盡管最初的教養工作進展十分緩慢,但教養員們依舊信心十足,她們耐心地向學員講述政策,并煞費心機地拉攏、分化一些長期受到欺凌和虐待的學員,關心她們的生活,與她們談心,這一招很管用,一段時間后,一些曾在妓院中長期受欺負或身患性病的學員,很快就被教養員們的真誠感動,進而向后者訴說了她們的遭遇,

1950年元旦來臨之際,教養院的學員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一群曾為人所不齒、被剝削被壓迫、蹂躪得失了生之愿望,忘記了人的感情的煙花女兒,在慶祝翻身后的第一個新年了,與此同時,社會各界,尤其是工廠、學校的女性組織也開始來到教養院,以各種方式慰問和鼓勵學員自信。學員們積極投入到熱情似火的教養生活中。

截止1950年6月底,在1316名學員中,有596人與工人、農民、店員、攤販等結了婚,379人被親屬領回家,62人參加了劇團和醫務工作,8名被送進安老所,62人被查出為妓女兼領家被另案處理,最后剩下209人,由政府安排成立新生織布廠,自食其力。至此,北京婦女生產教養院的歷史使命正式完成,

“北京禁娼”運動肇始于1949 年3月,實際開展時間不到半年,禁娼之徹底,方法之周全,效果之明顯,不得不令人贊嘆,回顧這段歷史,筆者認為,“北京禁娼”運動對于建政之初的共產黨來說,政治意義巨大。首先,在極短的時間里,共產黨以摧枯拉朽之勢徹底廢除了在大陸實行兩千多年的娼妓制度,使其失去合法性,從而樹立了執政威信,贏得了更為廣泛的民意支持。其次,禁娼極大地提升了女性社會地位,推動了社會進步,維護了社會治安,營造了建政之初穩定團結的社會秩序。再次,北京禁娼為全國性的禁娼樹立了榜樣。從1950年開始,全國各大中城市相繼禁娼,做法大致都和北京一樣,從而確保了這項工作由點到面的成功開展,第四,禁娼增強了共產黨的執政自信,多年以來,禁娼、禁毒、禁賭、破除包辦婚姻一直是共產黨極力對外宣稱的“新大陸形象”之一,禁娼尤其令其自豪。據說,周恩來曾被記者問到,大陸現在還有妓女嗎?周聽后果斷地回答“有”,但那是在臺灣,這很可能是后人的杜撰,用以神話周的智慧,但從中也不難看出,禁娼一度曾多么地讓人提氣,因為兩千年來都無法根除的痼疾,卻讓共產黨一夜之間給消滅了,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

大陸式“掃黃”,何時可止

不過,這個奇跡并沒有持續多久,相反卻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生了質的改變。從建國初年禁娼到80年代,短短30年間,娼妓業就卷土重來,有人本能地疾呼,娼妓等“資本主義腐朽思想、頹廢文化趁機而入,封建主義毒素沉渣泛起,毒化社會風氣,腐蝕人們思想,危害社會主義文化”,這確實令當政者猝不及防。

但社會共識為什么厭棄和反對“掃黃”呢?在經歷了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之后,公眾的民權意識逐漸覺醒,人人平等的民權思想日益深入人心,這使得人們開始重新評估社會道德體系,妓女作為社會人的一部分,依靠自己的身體賺取生活,并不像偷盜搶掠那樣損害他人的利益,因而她們的權益必須得到保護,這是民眾在社會認識上的必然。

此外,長期的公權腐敗和巨大的社會不公正現象,嚴重損害了政府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進而引發了持久的信任危機,這種危機導致政府在做出任何一項決定的時候,都可能會面臨無處不在的反對之聲,人們或許并不反對某項政策本身,但卻反對它的執行者,就像東莞掃黃一樣,很多人都認為,東莞“黃流”之所以泛濫,與警方和政府的監守自盜不無關系,這些勢力與當年盤剝妓女的妓院老板、領家、地痞、流氓又有什么區別呢?可是,為什么同樣的人民警察,60多年前禁娼大家拍手歡迎,今日“掃黃”,反而同聲反對呢?很顯然,人們覺得,沖進洗浴城的“掃黃”大軍與那些監守自盜的警員其實是同樣一張面孔,

政府又為什么要堅持“掃黃”呢?建國初年的禁娼運動對于新政權有著巨大的政治意義。60多年后,政府依舊持此觀念,并無太多改變。這或許是政府堅持要“掃黃”、從來不對娼妓合法化或非罪化做出正面回應的根本原因所在。在政府眼中,賣淫嫖娼是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本質區別,賣淫嫖娼的存在,是對社會制度的嚴重挑釁,因而必須堅決予以反擊。仔細分析這一觀點,就會發現它是多么地陳舊和落伍,這一觀點單純而自私地服務于政治需求,卻忽視了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現象和新問題,比如娼妓與公共衛生安全、社會就業、人口流動、司法救助、公共犯罪等問題都有密切聯系,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但政府僅從政治出發,將復雜的社會問題抽象為生硬的政治需求,是何等的粗暴和不負責任,

在經歷了一場又一場無休止的大陸式“掃黃”之后,被車裂的官民信任與社會共識要靠什么來黏合?“一將功成萬骨枯”,累累白骨,堆砌的太高,終有一天,再踩上去的時候,會轟然倒塌。

民警揭秘如何抓嫖


老板娘現身黃石下陸街頭時,認出了那個老年嫖客。

這個之前做過妓女的老板娘,被吳幼明他們帶到街頭來辨認嫖客,她有出奇的記憶力,能記得幾年前的客人。所以吳幼明和同事總要湊滿一吉普車嫖客才回警局。

老板娘坐在菜場口的警用吉普車內辨認過往行人。通過這種方法,吳幼明他們抓住了那個過路的老頭,

他被帶到派出所詢問,但裝傻說不知道為什么被帶來。吳幼明拍桌子嚇唬他,“你這個老東西,做了不要臉的事,還裝傻,老子打死你!”老頭最終招認“做了不要臉的事”。

“其實治安管理有關法律是有時效性的。半年前的嫖娼行為即使警察發現了也不能處罰,警察很多時候利用當事人資訊不對稱,能唬則唬。”近日,在北京宋莊,吳幼明追憶了抓嫖往事,他曾在湖北黃石任警察十三年。

現場:找到賬本比提取精液更重要

“進去后提取的最重要的東西不是什么精液,而是賬本。老板給小姐結賬會用到賬本。因為賬本上記著幾號客人,就鎖定了目標,然后讓剩下的人員趕緊離開,”

沖進美容院的那天,是吳幼明為數不多的抓到現行賣淫嫖娼的經歷。

當時,他和派出所的同事控制了吧臺,因為吧臺安設有機關,如果在吧臺把音響一關,房間里的人就知道警察來了,所以控制吧臺,讓吧臺人員不準動,音響、燈光照開,

他們迅速沖進去,美容院的包廂很小,是簡易房,一格一格的,上面沒有封頂。吳幼明的同事踩在凳子上從上往下看,看到有兩對“現場直播”,女的騎在男的身上。

他和同事“砰”、“砰”兩腳把門踢開,其中一個客人是另一個農村派出所民警,事后他找了幾個派出所所長求情,最后被罰了3000元了事。

這些往事凝固在吳幼明堅持多年的日記中,那時,他穿著便衣在紅燈區門口蹲過,看看有沒有人進去。抓人時,時間差不多等五分鐘了就進去,“客人嫖娼時內心高度緊張,我審問了很多小姐,很多客人就一兩分鐘完事。”吳幼明說,

客人的緊張有時會造成險情,陜西榆林警察劉建設回憶了一次事件:2009年7月的一天午夜,劉建設和同事到一個小賓館抓嫖,他們剛走到院子里,賓館里的嫖客聽到了風聲。一個客人突然沖出逃竄,情急中從二樓一躍而下,砸到了一個警察身上。這個警察受了輕傷,后來審問,這個客人50多歲,有兒女,當時心理壓力很大,

北方某市警察董平介紹,后來的審問是一場心理戰。客人一般會抵抗一陣,但說到通知家屬或者單位就都承認了。

很少有群眾會舉報賣淫嫖娼,舉報者基本是競爭對手。董平以前值班經常接到舉報電話,打電話的就是洗浴中心的人,“這些洗浴中心和競爭對手在一條街上,生意不如對手好。這是同業競爭。而對于群眾舉報,查或者不查,主要還是看領導意見。”

罰款:抓嫖曾有特定財政背景

抓嫖曾有特定財政背景,

“1997年后,因為國家財政比較困窘,很多地區連警察的工資都長期拖欠,無法保證,而公安機關正常運轉也要花費,于是上面給政策,定執法罰款指標,當時很多地方公安為了鼓勵警察工作的積極性,將罰金、保釋金返還給辦案民警一部分,我聽說最高比例曾經達到70%,”董平回憶。

經濟環境轉好之后,2004年,董平上班時,本地罰款指標已基本取消。但直至今日,罰款指標、辦案指標在某些地方還未完全消失,

吳幼明剛當警察時,罰款任務是1500元每月,后來到第二個派出所是4500元每月,在第二個派出所,他是創收骨干,罰款額在所里10多位民警中排第二。有人完不成任務,領導會讓他帶一下。罰款和他們的補助掛鉤。完不成罰款任務,一個月扣一千多元。所里有一個女民警,每個月罰款任務是三千,她也帶一個聯防隊員去抓嫖抓賭,

抓嫖會有治安處罰決定書,是四聯。公安分局法制科留檔一份,派出所留檔一份,當事人一份,當事人單位一份,“只要當事人交了罰款,我們都不會送給當事人單位。”吳幼明提到。

在一個管轄區,抓嫖的單位層巒疊嶂,有分局治安科、刑警隊,還有各個派出所。所以有時導致一個人重復幾次被抓。

轄區外的警察也會來爭奪財源,有年年底,吳幼明所在派出所警察沒有錢過年了,緊急創收,他們到吳幼明所在的派出所轄區抓嫖,幾天抓了七八十人,“那時候派出所都靠罰款提成獲取費用,理論上應該是財政局給你錢,但財政局沒錢就給發票,比如警察罰款一萬就返還給財政局兩千,八千自己用,這個在體制里是公開的,”吳幼明介紹。

“警察跨轄區抓嫖,這種情況也不少見,”董平介紹,“相鄰的兩個轄區之間如果有矛盾,互相抓的情況就會多一些。有的派出所因為抓或者不許抓還發生過警察打架的事,因為轄區就是警察的飯碗和得到利益的地方,隨便把手伸到別人碗里,很容易激化矛盾。”

后臺:很多色情店都是民警罩著

“很多色情店都是民警罩著,作為一個警察我肯定知道哪個人罩著賭場,哪個人罩著紅燈區,哪個罩著哪個地痞流氓。”

“抓嫖的一個基本事實就是,賣淫嫖娼,派出所的管片民警一定知道,派出所的責任區民警要知道轄區的詳細情況,一方面是工作職責所在,有時領導會問,比如說500平米范圍內,有多少飯店,多少洗浴中心,多少洗頭房等等,另一方面,這是警察灰色收入最直接的來源,都是錢,”董平談到。

“如果賣淫場所不給轄區公安打招呼,根本開不起來。今天開了,明天就關了,這種賣淫場所也是分層的,大一點的洗浴場所,要給市一級或區一級的治安部門打招呼,因為這些場所,治安部門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不打招呼很快就會被查封。小洗頭房起碼要和轄區派出所所長打招呼,管片民警也要招呼好。”董平介紹,當地曾經有條街,最鼎盛時期,三公里長的路段兩邊有60多家洗頭房。

“這些場所定期會給派出所交保護費,但具體交多少就很復雜了,有些交到所里成為小金庫的經費,有些直接就進了個人的口袋。這些場所公權力不介入,民間勢力就會介入了。”董平說,“開設洗頭房的,往往是一些社會閑雜人員,但是這些地方一般沒有黑惡勢力收保護費,因為背后都有警察盯著,只是經常會發生一些因為爭搶小姐打架的事情,報警也不合適,就自己私下處理,所以開洗頭房要同時有黑白兩道的人脈,”

在利益糾葛下,抓嫖成了一場復雜的博弈,

“抓嫖如果單純為了弄錢,是不動色情場所老板的。真正抓嫖的話,破門而入,現場拍攝,但進了門,就必須處理老板和小姐,因為小姐和客人兩邊一塊才構成賣淫嫖娼,如果單純為了錢,就等客人出來再抓,老板和警察有直接掛鉤關系,但客人沒有。”董平說,“這樣小姐和老板都沒事,法治部門也不會較真。為什么不處理他們?如果處理老板,等于得罪背后的警察,而且這個行業是打不絕的,把現在的人打跑了,最多過一段時間換一撥人來。”

吳幼明在職時發現,他們經常給嫖客罰款,然后給小姐和老板娘一個治安警告,這導致有時一個老板娘身上有幾十個治安警告。“如果有人舉報你執法不公就真沒辦法,但是因為資訊不對稱,所以沒有人舉報,”吳幼明說,

亂象:抓嫖有時籠罩在情色的霧靄中

在第一個派出所工作時,吳幼明經常抓野地“車震”,“車震”有些是婚外戀,但他們統統以賣淫嫖娼罰款。“基本上,抓嫖有一半抓的是婚外情,”吳幼明說。

董平工作當地有一類茶座。小姐在上面表演,底下坐著許多老頭。小姐下臺后這些老頭就摸摸手,然后給錢,有個老頭看上一個有家庭的小姐,他們在一起時被董平他們抓獲。這個老頭說,“我們就是搞破鞋的,”董平的同事就審問,“搞破鞋還是賣淫嫖娼?”老頭說雖然給小姐錢了,但是生活上的幫助,到最后沒有按賣淫嫖娼處罰他們,后來小姐的丈夫把她領走了,老頭也離開了。

抓嫖有時籠罩在情色的霧靄中。

吳幼明一個派出所同事,因為抓嫖和妓院老板娘產生感情,然后和民警媳婦離婚,最后和老板娘結婚。當地還有一個抓嫖民警和小姐產生感情,然后愛恨情仇,最后兩人相約一起自殺。最后小姐死了,民警沒死,挨了一個處分,

有次,吳幼明所在分局一個民警深夜審訊小姐,和小姐發生性關系,然后把小姐放了。結果小姐出去就舉報他了。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本來就不想清零![狗][狗][狗]

  2. 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為啥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