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臺媒報道,臺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吳姓上士, 與一名曾姓酒店小姐女有不當借貸關系,還介紹另一名蔡姓學弟借款給曾女,更進一步要求她陪睡抵債。
曾女表示,整起事件源于去年因工作認識吳男,言談中吳向她表達想找門路借錢,剛好曾女曾與一家當鋪有過借貸關系,認為本金和利息還算合理,于是介紹吳向其借款,
后來,吳告訴曾女已成功借到款項,但話鋒一轉,稱自己剛認識一名金主,即蔡姓下士學弟,不但有錢可供周轉且不需要利息,僅需償還本金。吳感嘆自己太晚認識學弟,并向曾女表示若有需要,可幫忙牽線認識。
臺媒稱,由于曾女自己也有經濟壓力,聽到向蔡借錢不用利息心動不已,于是請吳幫忙介紹,想向蔡周轉6萬元應急,不料蔡竟提出“每周陪睡一次”的附帶條件,曾女一時被債務逼得急昏頭應允,卻沒跟蔡談好陪睡一次的抵債金額。
曾女陪睡4次后就感到后悔,但此舉引發蔡的不滿,認為她沒有誠意還錢,沒多久,曾姓女子的老公就收到指控老婆在外借錢不還的消息,不明所以的他詢問妻子,眼見紙包不住火的曾女,無奈之下只好全盤托出。
曾女的丈夫事后發現,怒不可遏,揚言對蔡男提告,并委託在雙北及宜蘭等地有多項毒品、槍支前科,綽號“景平”的鄭姓男子等人協助處理此事,
今年3月26日,林男等人,分別開多輛車前往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位在三星紅柴林的營區外尋釁,眾人在營區外不斷叫囂,欲找蔡男談判。此一舉動驚動軍方,遂將眾人找入營區厘清全案。軍方找來蔡男查問,蔡最終坦承有借款給曾女及陪睡抵債情事,經協調后,蔡男也簽下和解書,愿意賠償給林男等人40萬元和解。
事情到此仍未結束,借出8萬又得賠償40萬,還因此事被軍方列入淘汰對象,這讓蔡男對此心有不甘,懷疑遭詐,遂向阿姨提起此事,詢問解決之道。由于阿姨認識宜蘭縣警局1名游姓警員,致電請教處理方式,游聽后,懷疑蔡是遭仙人跳,建議先向警方報案,但蔡則傾向透過和解方式解決,未于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
因蔡男的阿姨曾向游警談及此事由綽號“龍蝦”的宜蘭黑道陳姓男子介入,游警私下向“龍蝦”查證,但遭“龍蝦”否認;另一方面,蔡男阿姨也透過熟識的“龍蝦”小弟,探詢此事真假。因名號遭人冒用,“龍蝦”怒火中燒,急欲追出對方身份,
蔡男與鄭男等人相約今年4月10日在宜蘭市嵐峰路一家連鎖咖啡店交付和解金,趁鄭男與侯姓友人取款時,“龍蝦”便與7、8名小弟,分開3臺車,前往堵人,當場喝令鄭、侯2人上車,
因鄭、侯2人勢單力薄,當下乖乖聽從,被帶往員山公園旁河堤一帶。眾人先是對2人飽以棍棒、拳腳痛毆一頓,之后便帶往宜蘭警分局進士派出所,由蔡男對鄭男等人提告詐欺,
滿身是傷的鄭、侯2人,在警局制作筆錄時,因迫于“龍蝦”威逼而自陳對蔡男設局仙人跳,至于警方問及身上傷勢,則稱是不小心跌倒所造成,意圖避重就輕,但此一說法引起警方注意,加上筆錄過程中,侯男因身體不適,向警方求援盼能至醫院就診,警方便找來救護車,將他載至陽大醫院,看完醫生后,再折返派出所做完筆錄,于隔日凌晨做完筆錄,即返回臺北。
鄭男不甘被毆,回到臺北先至一家醫院驗傷,于12日再向北市士林警分局文林派出所報案,對蔡男等人提告傷害、恐嚇、妨害自由等罪。鄭男稱,2人在河堤遭圍毆時,眾人持行動電話錄影方式,要鄭等人坦承與曾女、林男設局仙人跳,還逼賠40萬元,士林警方受理后以單一窗口方式,將此案函轉宜蘭警分局追查。
宜蘭警方懷疑全案事有蹊蹺,遂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于今年4、5月間,找來涉案的蔡男,陸續持搜索票前往“龍蝦”及小弟等人住處搜索,但在查扣的行動電話中,并未發現鄭男所稱的討債影片。
因雙方確實有債務糾紛,曾女也坦承陪睡抵債,警方審訊后依恐嚇、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名將動手圍毆的“龍蝦”與蔡男等7人全數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至于游姓警員則以關系人身份列案。另,鄭男、侯男等人遭控涉及詐欺取財罪嫌,宜蘭警方仍在偵辦,
(編輯:Y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