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載自:博物館丨看展覽
單身好,單身妙,單身想干什么干什么!
在一個開放的時代,單身已經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年輕男女選擇單身的理由可以千千萬萬,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但放在古代,單身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搞不好,還會給家人惹來殺身之禍。
一位名叫“如花”的小姐姐,芳齡27,正是適嫁的好年齡。在三姑六婆們介紹優質男性相親無果后,如花決定逃離現實,穿越回古代,做一回瀟灑的單身漢。
那么,接下來,這位只身穿越的27歲單身小姐姐如花,將歷經哪些奇妙的事件呢?
01
周朝
一陣旋風,將如花從西元2021年吹回了周朝。不過,單身的“如花”在周朝的日子恐怕不太好過。
周朝有嚴格的禮樂制度,主流婚禮的形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正如《齊風·南山》所說:“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在周朝,男子到了20歲的時候,就要由長輩為其舉行“冠禮”,女子到了15歲也要舉行“笄禮”。在舉行過冠笄禮后,他們就正式邁入了成人的行列中,隨即要考慮的便是他們的“終身大事”。
如花27歲,遠遠超過了15的年紀,在傳統的婚戀市場估計沒什么競爭力了。
國家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因此為這些到了適婚年齡,卻還沒有找到合適對象的單身人士,推出了情人節特別活動——“婚會”。
▲明 沈周《采菱圖卷》 局部
上海博物館藏
在《鄭風·溱洧》中,描繪了仲夏三月,單身男女們在美麗的湖畔自由約會的場景:“溱與淆,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蘭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淆之外,洵吁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
沒錯。在周代,只要男女雙方都愿意,也可以繞開明媒正娶的方式,來到野外的婚會尋找心儀的對象,進行“野合婚”。
▲元 佚名《梅花仕女軸》 局部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如花一聽說還有這樣的形式,高興得不得了,陽光明媚的一天,她精心打扮來到了婚會,正要進場時卻被殘忍地拒之門外,
因為按照周代禮法對婚制的規定,男子結婚的年齡是二十到三十歲,女子結婚的年齡是十五到二十歲。
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看來,27歲的如花在周代是混不下去了。
02
春秋
天空閃現一道奇異的光芒,一位女子凌空而下。
如花重重地摔在地上。行人們來不及顧及她,只管自己匆匆趕路,只見街上兵荒馬亂,如花抹了抹了臉上的灰土,踉蹌地站起身來,拉住身邊一位逃命的老伯問道:“這是什么年代?”
“春——秋——”老伯用嘶啞的聲音回答道,如花抬頭,只見一面寫著“越”字的旗幟迎風飄揚。
這下可好,一不小心來到了一個打打殺殺的時代。對于27歲的如花來說,這會兒實在不是一個談戀愛的好時機,
越王勾踐在吳國受了幾年欺辱后,回國“臥薪嘗膽”,謀劃復仇,期間,他也不忘操心國家婚育情況,頒布了一條國家政令:“令壯者無娶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翻譯過來就是,在越國,青壯年不準娶老年婦人,老年不能娶年輕的妻子;女孩子如果十七歲還不出嫁,就要定她的父母有罪;男子到了二十歲還不娶妻生子,他的父母同樣有罪,
“女孩子如果十五歲還不出嫁,就要定她的父母有罪,”如花重復著這一句,心口仿佛被猛擊了一下。她掰著手指頭,一、二、三……十,自己整整超過了法定結婚年齡10歲!這可還了得,若真生在這時候,爹娘都不知道遭了幾回殃了。
如花啊,如花,看來在春秋戰國時期,也沒有你這個單身漢的容身之處啊!
03
漢朝
跌跌撞撞,如花一路來到了漢朝,
天下太平,戰火消失了,街道車水馬龍,人民安居樂業,如花看著裝扮靚麗的男男女女,放下心了。
正當如花慢悠悠地走在街上,用余光尋覓美男子時,突然路過幾個魁梧的漢子將她圍住,有個漢子張口就問:“請問姑娘今年芳齡有幾?”如花一時來不及反應,支支吾吾說出:“二……七……,”那漢子把手掌一伸,一聲“罰款”擲地有聲。
如花撓著腦袋,尋思著自己也沒違法犯法,怎么被罰款了,那漢子看出了如花的疑惑,拿出一張罰款政策單往她眼前晃了晃,只見上面赫然寫著:
“女子年十五 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惠帝劉盈頒布
▲元 錢選《貴妃上馬圖》局部
美國弗利爾美術館藏
變態,真變態!在漢代,女子若是在 15 至 30 歲 之間還未不出嫁,將被罰款“五算”!
“五算”可不是一筆小錢。在漢代,國民繳納的人頭稅是“一算”,折合為120錢,如果適齡不結婚,就要繳五倍人頭稅的罰款,也就是720錢。按照當時漢代的糧食價,這個錢都夠普通人吃一年了,
如花假意摸了摸口袋,瞅準機會一溜煙兒似的消失在街頭,
04
晉朝
晃晃悠悠,如花來到了晉朝。傳說,這是一個美男子出沒的朝代,
最大名鼎鼎的莫過于潘安。因為太過“貌美”,潘安走在街上常常被一大群濃妝艷抹的婦女圍住,街道被堵得水泄不通。當然還有“龍章鳳姿”的嵇康、“音容兼美”的高長恭、“誤盡天下老百姓”的王衍……
這,總該是一個能覓得良婿的好時代了吧,但是,如花恐怕又得失望了。
據《晉書·武帝紀》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十七歲,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領導就要做主給她找丈夫,強行讓她嫁人,
這不是古代版逼婚嗎?比罰款還慘,二十七歲的如花心灰意冷地離開了晉朝。原來,美男子再多,也不過是過眼煙云,和自己沒有一丁點兒關系,
05
唐朝
貞觀元年正月,正逢建唐之初,經歷了多年戰亂,人民流離失所,泱泱大國人口竟不及三百萬!好巧不巧,屢遭挫折的如花穿越到了此時的唐朝,
走在街上,人煙斷絕,道路蕭條,連個人影都沒有,去哪兒找對象呢?
不急不急,如花想的這個問題,唐太宗早已想到了,這不,前不久他就頒布了一條詔令《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鼓勵廣大單身男女脫單。
其中提到:“……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喪妻達制之后,孀居服紀以除,并須審以婚媾,令其好合,若貧賤之徒,將迎遺乏,仰于親近鄉里、富有之家,哀多益寡,使得資送。其鰥夫年六十、女年五十以上,及婦雖尚少,而有男女,及守志貞潔,并任其情,無老抑以嫁娶……”
在周制中,有所謂的“三時”之說,即男20歲、女15歲為“正時”婚齡;男30歲、女20歲為“及時”婚齡;男子超過30歲(最大至60歲)、女子超過20歲(最大至50歲)為“失時”。
▲唐 周昉《簪花仕女圖》局部
遼寧省博物館藏
唐太宗的詔令中,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的婚嫁年齡是符合傳統的。但是,不同的是,“喪妻達制之后”、“孀居服紀以除”以及“年六十、五十以上”的鰥夫和寡婦也在婚配之列,
這意味著什么?——如果生活在唐朝,可以實現“寡婦再嫁”!
對于一向受到嚴格的綱常禮教規訓的婦女,只知道丈夫死了以后要“守活寡”、“守婦道”,再嫁?簡直是天方夜譚,
那么,唐太宗為何要頒布這樣一條詔令呢?
一方面,他希望能通過比較自由開明的婦女政策,提升人口數量,恢復與發展社會生產。另一方面,唐朝社會風氣開放,他并不覺得寡婦再嫁有何不妥。從后來的高宗納其父太宗才人武則天為后,也可以看出這一點,
從現代穿越到唐朝的如花也不禁感嘆,盛世之下,婦女們也享受著最大的自由。
06
宋朝
一轉眼,如花從大氣蓬勃的唐朝落入了文雅清麗的宋朝,女子們穿著襦裙優雅地走在街頭談笑。
在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中,許多人都還未嫁,如花萬萬沒預料到,這歷史上聲名赫赫的宋朝,竟是一個普遍晚婚晚育的朝代!
最著名的晚婚女性就是大宋第一女詞人李清照。一句“賭書消得潑茶香, 當時只道是尋常”,惹得多少單身男女向往詩意的婚姻。但是,當年的李清照19歲才出嫁,其年齡與宋仁宗天圣令中規定的“男十五,女十三”差之甚遠,
在宋代,李清照遠不是最“晚婚”的,
《崇德縣君朱氏墓志銘》中記載:“朱氏自幼敏慧,孝敬享于天資,父愛之,慎選其婿,出適時,年二十二矣。”
這朱氏,自幼生長在富商的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到了婚嫁的年紀,父親在擇婿這件事情上左挑右選,結果一直拖到二十二歲才出嫁……
好在,朱氏還是嫁出去了,而程頤之女就沒有那么“幸運”了。
據說,她長得清麗脫俗,又德才兼備,選擇另一半的要求也是極高,結果,她”訪求七八年,未有可得者”,一直到死,都未覓得良人。
無論是父母對擇婿的嚴苛要求,還是優秀的女子們“寧缺毋濫”的心態,都導致了宋代晚婚晚育的情況。
女子終身未嫁,在宋代不是特例。
宋代盛行“厚嫁之風”,女方需要籌備豐厚的聘禮給男方,婚姻不僅僅是兩情相悅,更是兩個家庭經濟上的博弈,
許多在貧困家庭出生的女子,甚至都沒有選擇夫婿的權利,“有逾四十不嫁者”比比皆是。有這樣一批女子,她們預料到自己悲苦的命運,決定終生不嫁,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家庭勞動中,她們被稱為——田舍女,
雖說,年齡不是太大的問題,但是身無分文的如花,在宋代也是不大能如愿出嫁了……
07
清朝
“小棗樹,搖三搖,童養媳,真難熬。熬住公公熬住婆,腳登鍋牌手拿著勺,喝口米湯也舒服……”
大街上,一個衣衫破爛的孩子,搖頭晃腦地唱著歌謠,
一路穿越,如花來到了清朝。這是大陸歷史上最后一個封建王朝。穿越之旅即將結束,如花還是沒有找到她的歸宿,聽到歌聲,她好奇心頓生,一把拉住孩子,關切地問道:“你這唱的是什么呀?”
孩子眨著大眼睛,無辜地回答到:“姐姐,這是‘童養媳’之歌”,
童……養……媳……聽到這三個字,如花如臨大敵,難不成,在清朝流行“童養媳”?
還真沒錯!宋代以后,整個社會的風氣都趨向于閉塞,在封建思想的禁錮和壓迫下,女性的生存舉步維艱。
《大清律·戶律》中規定:“婚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余親主婚。其夫亡攜女適人者,其女從母主婚”,“若卑幼或仕宦或買賣在外,其祖父母、父母及伯叔父母、姑、兄姐自卑幼出外后為定婚……未成婚者從尊長所定,自定者從其別嫁,違者杖八十,仍改正,”
這打打殺殺的法令,簡直讓單身女性毫無立足之地!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養媳”制盛行也是合情合理。
在“養媳”制下成長的女性,被稱為“童養媳”,從她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嫁做人婦”的命運,到了男方家后,女子要先以父母禮見公婆,稱未來丈夫為弟,再承擔起洗衣、做飯、縫補等一切家務。
“童養媳,苦弗過……我日里做仔千千萬,夜里搖紗要到夜半。肚里餓要弗過,偷枝腌菜墊墊肚……三年養個小阿大,三六九歲沒關節……”
孩子的歌聲再次響起來,如花走在街上,不禁打了一個寒顫。
正當這時,突如其來的旋風再次將如花裹挾而去,當她睜開眼睛,已回到了熟悉的2021年……
End
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現代,單身女性到了一定年齡未婚配,就會面臨來自各方爭議的聲音,雖然男性也往往有這方面的困擾,但是社會的因素使得女性在這方面遭受著更大的“暴力”,
適齡結婚從來都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如若遇到良人,固然是一件極為幸運的事,如若沒有,也應好好生活,慢慢相遇。
27歲單身的如花小姐姐,在歷朝歷代經歷了波折困難,不如就從此刻開始,張開雙臂,擁抱新生活吧!
參考資料:
在古代單身,你敢嗎? 陳品
從《詩經》中看周代的婚姻制度與婚姻生活
論貞觀元年正月《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 郭占寧
在聲名赫赫的宋朝,女子為何普遍“晚婚”?原來與宋人的追求有關 思明居士
大陸歷代婚姻與家庭 顧鳴塘·顧鑒塘
唐太宗為何登基不久,就下詔勸百姓生孩子?
唐朝啊,可以休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