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未婚性行為,我們可能會先想到婚前性行為,但實際上,人們往往忽略了婚外性行為,這也是未婚性行為的一種,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男女之間的未婚性行為,
非婚性行為包括兩種:一種是婚前性行為,即在履行法定結婚手續之前即將結婚的男女之間的性行為,這種未婚性行為造成的懷孕等負面后果,可能會對婚姻和已婚夫婦的生活產生不良影響。比如女性懷孕后,往往會迫使不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倉促結婚,或者讓那些不適合結婚的男女倉促結婚,從而降低婚姻質量。另一種是婚外性行為,即有合法配偶的人與他人之間的性行為。
婚外性行為主要有三種類型:事實上的重婚,指有合法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未經結婚登記的行為,同居,是指有合法配偶的人公開與其他人同居,但不使用夫妻名義的行為,通奸是指有合法配偶的人與他人之間的隱性性行為,通奸的男女雙方不使用夫妻名義,不公開同居,而是保持隱蔽的性關系,以隱蔽的方式發生性關系。他們不希望別人發現這種性關系和性行為。事實上,《刑法》中定義為犯罪的強奸,有一部分是配偶實施的,他們的強奸也屬于婚外性行為,
未婚性行為的原因
根據實際調查研究,婚外性行為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婚姻關系本身的缺陷。一些婚姻關系的缺陷往往會使其中一方或雙方尋求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并在與他人的性行為中獲得生理和心理上的滿足,并利用這種發生來彌補婚姻關系的缺陷。例如,由于婚姻中長期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大陸社會大量的婚姻關系仍然是在男女之間缺乏理解的基礎上締結的。婚后夫妻雙方,婚姻不幸福。再比如,由于缺乏積極科學的性教育,很多已婚男女缺乏性知識和性技能,導致夫妻性生活不和諧,陷入持續的苦惱之中。這樣的夫妻有婚外性行為的心理基礎,當他們遇到合適的外部條件時,很容易與他人發生情感接觸,發生婚外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