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遇有下列情況時,暫時不宜作人工流產

不適合流產

懷孕10-14周,由于胚胎逐漸生長,胎盤已經形成,子宮也隨之生長,此時,凡因避孕失敗而想中斷妊娠或因各種疾病不適合繼續妊娠者,均可進行人工流產,但遇有下列情況,暫不適合人工流產。

1、各種急性傳染病或慢性傳染病急性發作期、嚴重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高血壓伴明顯癥狀、肺結核伴高熱及嚴重貧血等,)無法承受操作,

2.生殖器官急性炎癥,如陰道炎、重度宮頸糜爛、盆腔炎等,

3.孕期嚴重嘔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糾正,

4.術前4小時內體溫3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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