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性性吸引不僅發生在兄弟姐妹之間,也會發生在父母和子女之間,甚至祖父母與孫子輩的人也會產生這種現象

基因性吸引發生在彼此非常親近的成年人身上。一般來說,他們沒有在一起生活過很長時間,或者說以前沒有見過面,一旦在性成熟的時候第一次見面,相同的基因促使一方或雙方產生本能的性吸引,這種性吸引比不相關的人更有吸引力,有時會達到無法控制的地步,遺傳性吸引不僅發生在兄弟姐妹之間,也發生在父母和子女之間,甚至祖父母和孫子女之間。

“遺傳性吸引力”這個詞似乎是由芭芭拉貢尼亞創造的,因為當她與26歲的兒子重聚時,她被心中的欲望嚇了一跳,兒子在嬰兒期被遺棄,后來長大了。她對兒子的渴望一直沒有實現,因為兒子不懂得欣賞她的愛,結婚后,古妮婭對兒子的感情開始淡化,

但她寫的一本書對這種感覺的解釋是這樣的:“這種浪漫的愛情和性的想法,可能是由于母親和新生嬰兒早期缺乏親密關系造成的,也可能是因為兄弟姐妹中的哪個孩子因為早期寄養而不能生活在一起,需要在以后彌補這種缺乏感情的后果。很多遇到這種情況的人,需要經歷本該在成年早期出現的親密關系,這種親密關系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演變成性關系。”

  基因相似讓彼此更容易產生吸引力

一般來說,人們對長得和自己相似的人更感興趣,覺得對方更有魅力,更值得信任,人在尋找配偶的時候,也喜歡尋找興趣相投、性格相似的人,而有血緣關系的人,性格有很大的相似性,這是很容易發生的,當父母與子女有遺傳性的性吸引時,父母往往會像愛配偶一樣愛子女,因為子女很可能在外貌和性格上都繼承了配偶的特點。

人類學家的理論是,血緣相近的人,基因組成相同,通常外貌、性格、興趣都差不多,這樣就更容易吸引對方,如果是同性,會有很強的認同感,這叫“基因吸引”,但如果是異性,就會發展成“基因性吸引”。

但是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就沒有這樣的感情了,孩子從不離開父母,一般對孩子沒有“基因性吸引”的感覺,這就是所謂的“韋斯特馬克效應”,根據這個理論,在同一個家庭長大的人會發現他們彼此之間沒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強大的社會壓力迫使他們匹配,他們也會在心理.被拒絕。人類對亂倫有一種本能的厭惡,

然而,復旦大學部生命科學學院遺傳學研究所教授李堯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她說男女之間的愛情是一件很復雜的事情。有些人即使長相相似,性格相似,興趣相投,也不會發展成戀人,互補的戀人,往往各方面都是相反的。按照李堯的說法,僅僅從遺傳學的角度,是不可能全面客觀地解釋沒有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或者他們的愛情的現象的,更不可能解釋為什么這種事情很少發生在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之間,

  遺傳性性吸引不符合社會倫理道德

通常基因性吸引會對雙方產生很大的壓力,因為這種感情是違背社會化的性結構和道德結構的,是主流社會所不能接受的。在許多國家,法律也禁止這種感覺的發生。

相戀四年后,肖恩決定向瑞秋求婚,但他們從未成功舉行過婚禮,因為美國沒有一個州允許兄妹合法結婚,因為這會影響下一代的健康,也不符合社會道德。且不說姐弟結婚,就是表兄妹或者堂兄妹都有可能生出不健康的后代,

內地新《婚姻法》第6條也明確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因為近親結婚會增加后代遺傳病的發病率,生物體的遺傳是通過基因傳遞資訊來完成的,我們每個人都有五萬多個基因,一半來自父親,另一半來自母親。所以,姐弟之間1/2的基因可能是一樣的,阿公阿么叔叔侄子之間1/4的基因可能是一樣的,同樣,1/8的表親可能也是這樣,有些遺傳病的致病基因是隱性的。如果父母一方攜帶這種基因,而另一方不攜帶,致病基因就可以隱藏起來,這樣后代就不會暴露,只有夫妻雙方都攜帶這種隱性基因,后代才會暴露出來,與近親結婚,雙方攜帶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明顯大于一般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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